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
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会议决定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此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银行开户或展业过程中也需留意修改相应的资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