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火炮、体系
中亚的冲突告一段落了,就报道看结局就是亚美战略战术上双输,阿塞在付出惨痛代价后达到了初步的战略目的。关于战略的分析要说也会另写,本文就仅针对无人机和火炮以及背后体系进行讨论。
无人机在此次冲突中大放异彩,一时间坦克装甲车无用论和火炮无用论又开始甚嚣尘上。这种毫无军事装备知识好理论基本素养的论调根被不值一驳,但此次冲突折射出的有关无人机的运用前景以及火炮的发展瓶颈,还有二者在体系中的新型关系却值得讨论研究。
在此次冲突中,无人机的作用实际上是被放大了。一方面是由于无人机进攻的画面被较多的公布,而损失却难以知晓;另一方面是双方的体系层次较低,无人机的非对称作战优势得到发挥而劣势得到掩盖。
此次冲突体现了无人机的一个优势:察打一体的攻击及时性和精确性、能对防空系统进行攻击说明有一定的探测拦截难度,老旧的防空系统必须进行升级否则根本无法防御。此外在这次冲突中没有体现的无人机的优势还有:大型机超长的滞空时间(也意味着巨大的航程)、中小型对高价值目标攻击的高效费比、新型无人机对现有防御系统的威胁(隐身或超音速型、蜂群)。

但是有这些优势并不能说明无人机能取代火炮和装甲车,首先要看到无人机自身有很多自身特点带来的缺点:
一是极度依赖制空权。不仅是此次中亚的冲突,在中东、北非。都不难看出无人机在发挥作用的时候都是在对方的防空体系不完善或在比较低下的条件下才取得这些战果。大中型无人机除了具有隐身或者超音速能力的外,对防空系统来说探测拦截基本没有任何难度。即使已经进行无人机挂载空空导弹进行实验测试,现阶段其机动性和电子技术水平还不能和有人机进行对抗。小型无人机在面对新型的小型区域防空雷达时也无处躲藏,也由于体积小成本低决定其抗干扰和抗毁伤能力低下。因此无论何种大小的无人机,在面对完整的先进的防空体系时必须采取措施,否则一般的无人机只能在瘫痪或摧毁其防空体系后使用。

二是无人机各个价格水平间差异巨大。无人机根据体型大致分成大中小,三者之间的价格差异、执行任务的能力差异、实战运用时的限制条件差异均完全不同。因此在讨论无人机的作用以及效费比时不进行细分讨论是没有意义的。大型机有着超长的滞空时间和比较可观的载荷,但是其起降需要机场的跑道,或需要轰炸机进行携带投放,因此机场等因素会成为其部署时的限制条件,客观上也限制了其出动的频率。中型机的问题和大型机类似,不过有的中型机可以通过火箭助推的方式发射,回收时通过降落伞甚至不回收,然而中型机由于体积变小使得荷载和作战半径都有所减少,能执行的任务和打击目标数量会更少。小型无人机一般只用来执行临时的侦查任务,但也有进行自杀式攻击的小型无人机。虽然其遥控半径和续航时间足以满足现有需要,但毕竟只是一种小型的平台,抗干扰能力低、作为攻击武器时威力较小。

三是无论哪种大小的无人机,其执行打击任务的能力始终不如其他现有的装备。论打击的速度,火炮的火力支援即时性是无人机无法比拟的。无人机若想进行快速的火力支援,大中型无人机需要提前在任务区待命,小型则需要尽可能的靠近目标部署。打击精度也分情况而定,对移动目标的打击是无人机的优势,但若是对固定目标的攻击则有其他更好的替代。而火力打击的持续性和强度则是无人机最大的弱点。目前即使是大型无人机其所携带的武器也不多,往往对目标进行几次甚至一次火力打击后就无法继续执行火力打击任务。因此大中型察打一体无人机打击的目标是需要经过筛选的,力求每一次攻击都能使得进攻的效果最大化。小型无人机一次进攻一般也只针对一个目标,因此无人机现阶段是无法执行火力支援以及压制之类的任务的。

不过无人机是未来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方向这条主线没有变。未来的无人机会是怎样一个模样,领头的国家已经提出了思路:
一是功能特异化的无人机,例如具备隐身或超音速性能。这两种特殊性能对过去的防空体系来说要么是无法有效的探测,要么是无法有效的拦截。前者让自身处于随时被打击而不能预警和还击的处境,后者意味着对方可以进行迅速的凌空侦查而不用担心被拦截。虽然如今卫星侦查技术已经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水平,但是轨道固定,飞跃目标上空时对方仍可以以提前进行隐蔽伪装,且卫星运行的高度仍无法满足更高精度的情报收集需要,因此凌空侦查依旧有很高的必要性和价值。这两种侦查手段也各有特点:隐身型可以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情报收集,即使在回传时需要回到安全空域,但其获得的情报价值是其他手段所不可比拟的;超音速型其实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有研究,我国还获得过美国D21的残骸,但其技术难度太高就连美国也在几次失败的试验后放弃,直到无侦8的亮相才又重新回到人们视野。虽然有关无侦8的资料几乎只有靠外形上的推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其是一种由轰炸机携带又投放,可以执行穿透式凌空侦查的超音速无人机。执行侦查任务时,即使对方能够发现搭载的轰炸机,也无法判断上面是否搭载了无侦8,更无法预测其会从那个方向进入,无法判断目标为何。超音速的优势使得其能迅速且实时的回传情报,这种及时性和突然性也是独一无二的。


二是更廉价的无人机。前面两种无人机都是大型无人机,其起飞和回收都要依靠机场。而中小型无人机则应更廉价且起飞方式更灵活,以便形成无人机蜂群。无人机蜂群战术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单架次的无人机携带的进攻荷载有限,且易被拦截攻击,而蜂群战术能用较少的代价取得较大的效果。未来的战争无人机会变成一种类似于子弹一样的消耗品,因此更廉价和更易制造的中小型无人机将会大量的出现在未来的战争中。
三是智能化以执行更多的任务。且即使是廉价的中小型无人机,也至少能执行侦查以及攻击或引导攻击等多种任务。而大型无人机除了现有的察打一体外,将更多的承担更多的任务。例如进行反潜警戒、战场的信息中继。隐身无人机和隐身有人机配合的“忠诚僚机”也是一种,甚至在更高级的AI加持下执行自主搜索自主攻击的任务,体系化作战下应实现A发现B锁定制导C攻击发射的作战效果。

与大放异彩的无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无人机攻击画面中屡次被摧毁的火炮的灰头土脸。
亚美尼亚方面的火炮大多是老旧的牵引式火炮,牵引式火炮在日益发展的高科技战争中能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也是火炮在现代战争中面临尴尬的一个缩影。
火炮按机动方式和底盘的不同区分为牵引式和自行火炮,自行火炮中根据底盘不同分为轮式和履带式,同时火箭炮以及短程弹道导弹根据习惯也是划归炮兵的,属于一种特殊的火炮。
牵引式火炮的历史悠久,生产门槛不高,加之二战和冷战中各国都生产了数量巨大的牵引式火炮,因而当今各个国家都保有一定数量的此类装备,特别是国力有限的小国,牵引式火炮是其为数不多的远程打击武器。有着低廉的造价、较低的人员训练难度、易于维护对后勤保障比较友好等优点。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其机动方式不外乎畜力和轮式/履带式牵引车,机动时依赖于路网,进入阵地后几乎没有机动能力。这意味着在现代炮兵雷达普遍装备的今天,牵引式火炮的炮兵阵地在开火后就极易被敌方的炮兵压制,更不用说类似于中亚冲突中被无人机精准摧毁,生存能力受到极大的削弱,进而导致其难以实施火力支援。但在此次冲突中公开的有关炮兵阵地的视频里却可以发现,周围堆积了不少的炮弹弹壳,说明该在固定阵地进行了长时间或者经常在这个阵地进行攻击,这种不频繁转移阵地的做法是及其危险的,也侧面说明了阿方的无人机单架次的进攻火力有限,炮兵的反制手段也不足,无法有效的对亚方的炮兵进行压制。

自行火炮较牵引式机就拥有机动性上的优势,且在战斗中展开撤出速度快,能进行“打了就跑”的快速袭击,让对方来不及反制从而保证自身的生存性。履带式的通过性更强,能抵达一般的轮式无法抵达的地方,可选择的进攻地点和小范围的机动性就更加灵活。当然自行火炮的缺点也很明显:首先就是价格较为昂贵,尤其是履带式,造价和坦克无异甚至更甚,这意味着无论哪个国家都不可能大量的装备。其次就是人员的培训要求上较高,自行火炮虽然是将机动底盘和火炮结合其起来,但是人员反而较牵引式少,因此炮班中的每个人担负的职责即使不变,也提高了对人员素质要求,而且生产周期也不短,迅速扩充装备也不容易。无论底盘是轮式还是履带式,维护上都要按照车辆和火炮的维护的标准,因此在后勤上会较为麻烦。
其实两种火炮的机动差别需要分长距离战略机动和小范围内的战术机动。战略机动时履带式为了节约摩托小时,往往也是采用拖板车进行公路机动,但由于其自重往往较高,一些桥梁无法承载,非大型运输机也无法装运,可选择的机动方式和灵活性反而会受到限制。因此轮式和牵引式在依托公铁路网机动时效率反而比履带式的高,且方便由中型的运输机运送以提高调度性。战区内机动时履带式的高通过性优势便得到发挥,虽然火炮大多是位于较后方,但高通过性能提供更多的备用阵地和移动路线的选择,不过牵引式和轮式依赖路网并不是缺点,而二者在机动上区别主要在于展开和撤出的速度,这点就是牵引式火炮的劣势了。战时无法进行快速撤收是牵引式越来越不被看好的主要原因。

对于采用直升机进行机动的牵引式火炮,我认为其实际作用以及效果被夸大了。首先这种机动方式需要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空情下才得以实施,至少在运输的过程中毫无防御能力的直升机没有被攻击的风险。其次直升机除了要吊运火炮本身,还有要运送让火炮进行攻击的人员和弹药以及其他装备,因而要么需要另外一架直升机运输要么采用大型的直升机,或者退而求其次吊运口径小一圈的火炮。所以得到的结果要么是出动大量的中型直升机群;要么将金贵的重型直升机拿来进行火炮机动,要知道能生产制造重型直升机的国家其装备数量也很有限;要么机动运输的是一种射程和火力都减弱一级的火炮。出于快打快撤的需要,从抵达目的地到撤收起飞这个过程都不应远高于现有的自行火炮,否则若能在一个阵地上安然的进行长时间射击就根本没有必要采用直升机机动。至于调动直升机群的原因则是出于火炮火力密度的考虑,单门火炮虽然有炮射导弹这种精确制导的弹药,但其成本可能还不如采用无人机进行攻击。况且火炮的作用之一就是对大面积区域进行火力覆盖,而牵引式火炮的射速不如自动或半自动装填的自行火炮,要保证火力覆盖的密度强度就只能是增加数量,所以单门火炮的机动是无意义的。而射程较短的中口径火炮,其距前沿较近,采用直升机机动受到的条件限制就更多,并且采用的其他机动方式也更有利。高原和山区是采用这种机动方式的绝佳情景,然而有高原作战需求的国家并不多,山区的情况又根据各个地域的不同情况和发展水平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总体来说可替代性还很高的。综上,直升机并不能拯救牵引式火炮在现代战争体系下衰落的趋势,不过还是能在不对称战争或特殊作战环境中发挥作用,只是这种作用和无人机的相比不那么引人注目,因而不会成为主流。

说道火炮就不得不提火箭炮,火箭炮属于炮兵的体系之内,但和传统的火炮有着很大的差别。首先就是其种类特别多,现今曲射身管火炮的口径主要分为105/122、152/155毫米,而火箭炮从122到300甚至更大,有的火箭炮已经逼近或达到了战术弹道导弹的级别;其次是射程覆盖范围广,再有就是火力密度大,一次火箭炮齐射能覆盖的面积以及火力打击的密度是身管火炮所不能企及的。最后是价格可高可低,与无人机一样,火箭弹的价格差异也决定了其大小和功能的差别,昂贵的火箭弹能拥有巨大的射程或极高的精度,也可以使用不同功能类型的弹药,而价格低廉的虽然射程近精度差,但是可以拖过密集投射达到较好的覆盖性和毁伤能力。火箭弹相比于身管火炮最大的优势是火力密度,一次火箭弹齐射能覆盖的区域以及区域内的杀伤密度比身管火炮高得多,加之每发落地的间隔比炮弹的要短,因此火箭弹对于炮兵阵地有着十分优秀的杀伤压制能力。并且火箭弹基本都是由机动底盘运载,因此撤出的速度也很快,生存能力较好。同样的缺点也很明显:单发火箭弹的成本较高,当然对比起来比较困难,122毫米的火箭弹并不能直接和122毫米的炮弹对比,但是就射程和装药相似的进行对比的话也不难发现火箭弹的单发成本是要比炮弹高那么一点的,当火箭弹的射程远超身管火炮或使用精确制导弹药等特殊弹药时就更加昂贵。对于火箭弹的再装填时间较长这个问题,这点是相对于身管火炮来说的,采用模块化后的火箭炮能在较短时间内发动二次攻击。再有火箭弹本身较炮弹要更易拦截,其发射时火光和烟尘大的问题反而在实战中不是特别严重。能拦截火箭弹的近防武器对多目标的防御能力有限,若是数量较少的超远程火箭弹自然是能较为有效的拦截,可一旦数量超过其防御能力使其饱和,就容易被撕开防御的口子。因此火箭弹的使用更多的会出于战略上的考量来进行调度布置,成为战略进攻或防御的重要力量,多用于针对高价值目标进行攻击而不是像火炮那样能近乎随时的对一线作战的部队进行支援。

火炮作为一种传统的武器,在新时代的战争中应结合新的技术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体系是对抗的核心,在体系中火炮也要和无人机相结合,更新作战的方式方法。
通过观察近年来的冲突,可以发现由于无人机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出现,更低成本的渗透打击将成为未来战争的常态,前后方的界限将变得模糊,战线的纵深也被极大地拉长。过去那种对一城一地的争夺虽然依旧存在,但是对抗的维度却变得更加立体。传统的阵线攻防战已经不适用,取而代之的应是每个节点的争夺。侦查的强度和重要性会越来越凸显,侦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反侦查的手段也会越来越高,无人机作为侦查的利器,为火炮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两者应结合起来,无人机可以通过火炮来进行投放,情报则用于为其指示目标和即时评估打击的效果。进攻和防御应都是以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对于进攻方来说就需要高强度的侦查和即时的打击来持续的施加压力,让防守方没有任何可以重整防御或重新组织的机会。而防守方则应以反击和主动出击替代过去的依托阵地工事防守,及时的侦查对方的动向并在其能够发起攻势前打断其准备活动,在行动初期就瓦解对方的力量。双方都发挥出无人机等新装备作战持续性长的特点时就需要用比较特殊的装备及手段来对重点目标进行攻击,以谋求通过对敌重要节点目标的破坏来获得优势。
火炮则应势而动,通过分散布置和准备多个阵地来进行频繁的机动和隐蔽,过去那种一个阵地上数十门炮的场景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分散在多个阵地上的火炮同时对一个目标进行攻击,随后立即进行转移机动,在获得突然性以及准确性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的生存。发挥出随叫随到的火力支援的特性,使用更新型更的炮弹和更智能的指挥系统,同时与防空体系做好协调,反制对方的无人机。

其实在体系作战中也分为几个档次,最高等级的体系对抗若不使用核武器,必将是一场惨烈的消耗战,而高等级体系对低等级体系那就是没有悬念的碾压,不断上演的冲突中低等级体系间的对抗背后则一定会有大国的身影。被当成子系统的测试地,无法崛起,没有尊严,只有生灵涂炭,这就是小国的悲哀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