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近亿元,这个23人“套路贷”团伙栽了!

非法拘禁,胁迫逼债,在福州,有一个“套路贷”团伙的多名骨干成员,在许某的带领下,各自设立了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招揽亲属、同学加盟,共同进行非法放贷近亿元。最近这个团伙23名成员均被法院判了刑。

这是福州台江法院的一次公开庭审,
23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
在看守所参与了庭审。
根据查明的情况,
同案人许某康最早进入高利放贷行业,
被告人潘某龙、朱某、朱某瞅等人
均尊称许某康为“师傅”,
向许某康学习“套路贷”是手法。
2015年四人正式合股
成立“融通四海”公司,
并分设多个据点,
对外开展“套路贷”犯罪活动。
该组织成员多以亲属、同学等关系为纽带,组织结果较为稳定。

根据查明的情况,
该组织主要以民间借贷为幌子,
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胁迫逼债,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大肆敛财。

在被害人高某诈骗一案中,
高某夫妻俩为向被告人朱某等人借款,
抵押了福州市区的四套房产。
高某、齐某先后收到被告人朱某等人,放款人民币1515.6467万元,其中1000万元系虚假流水,实际收款512.6467万元。
实际放款仅512万余元,为什么要制造了
高达1000万的银行流水呢?
原来,被告人朱某等人的目的
是为了达到强占高某、齐某夫妻
被抵押的四套房产的目的。

而在另一名被害人刘某被诈骗一案中,
刘某自2012年以来,
共向被告人潘某龙,郑某借款6500万元。
但实际还款高达9171万元。
而在诈骗犯罪过程中,
被告人潘某龙、朱某、朱某瞅等人,
对无力按要求偿还债务的被害人,
采取了有组织的暴力威胁,
侮辱、殴打等行为,
还对被害人的住处喷油漆、
堵锁眼,强行催收、逼讨债务。


福州台江法院审理后,
认为公司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最终一审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
对被告人潘某龙实行数罪并罚,
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其余22名被告人也分别
获刑19年六个月至1年三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