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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16】黄墩村大联合是一套新体系

2023-03-28 15:50 作者:格闰装配式农房  | 我要投稿

文章来源于《六安市黄墩村推行“大联合制度”调研报告》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之路》,由乡创公司首席专家赵守飞院长及其研究团队,根据四年对黄墩村的跟踪、研究、辅导的情况,联合撰写。黄墩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获评省级示范合作社,并成功入选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

“大联合”是乡村发展的一个新理念,更是一套新的制度体系。

“大包干”的改革理念是“分”,是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能分的资源资产分出去。“大联合”的改革理念是“合”,是通过资源统合,再次把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出去的生产资料,包括闲置资产和资金,集中到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来调动村集体组织在资源集约化和规模化中的主导作用。


黄墩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大联合”的改革方式,在本村内部构建了一套现代农业生产与经营的管理制度与服务体系。而在这套制度体系里,黄墩村将村集体组织、村民个体、从事新型农业经营的市场主体、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等力量,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初步联合。


从深层的内在逻辑关系看,黄墩村的“大联合”改革举措,正
在自觉与不自觉地将体现党和国家意志的新时代社会主义集体乡村价值观,体现政府监管和政策资金支持的行政机制,体现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素资源聚集联合和维护集体公平正义的集体机制,体现乡村产业振兴的生产效率和维护个体财富的市场机制等,充分与有效地联动起来。



在笔者看来,通过“大联合”所构建的这套制度体系,就是一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制度体系。

通过这套制度体系,黄墩村在土地流转经营中,不仅实现了更好均衡村集体组织、农户和市场主体的利益分配,还实现并保障了村域资源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市场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公平与合理。

同时,正是通过这套体制和机制,黄墩村集体组织的两权主体地位不仅得到了强化和提高,而且还通过相关职能部分的赋能,与不同市场主体的联合,实现了产业链的延长、价值链的提升、利益分配链机制的完善。

黄墩村案例是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层党组织引领社区协商有效运作的路径创新研究”(AHSKF20187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这个案例也是安徽财经大学中国乡村振兴(小岗)研究院赵守飞院长带领的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团队(乡创团队)推进“大联合”的一个重点辅导案例,并编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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