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
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加强全省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现作出以下措施:
政府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建立网格化责任包干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消防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和村组,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消防治理平台。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按照县市区领导包干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干村(社区),网格员包干网格区域,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消防网格化示意图,标注包干区域及场所分布。各县市区要深化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应用,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综治信息系统等对接,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火灾防控信息化水平。
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乡镇(街道)结合季节特点发动基层力量开展巡查检查、风险评估。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火灾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实施重大火灾风险分级管控,落实火灾隐患分级分类整治。村(社区)督促整改辖区一般火灾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积极指导,督促、协调加强整改工作,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逐级上报至县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解决。
实行分级指挥。建立统一的消防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实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当地消防救援队伍三级指挥调度,各级人民政府将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的调度指挥纳入119调度体系同步建设,乡镇配备接警专线,实行24小时专人接警值班,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各类消防救援队伍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组织、调度、指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情况进行实时掌握、调度和指导,提高快速、科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采取技防措施。乡镇(街道)应依法依规、分类分步实施技防措施,逐步到位。对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场所以及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留守老人儿童家庭等,逐步实现全部安装智能化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并联网接入房屋安全责任人、监护人、驻村干部等人员的手机;鼓励未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规模的乡镇小微企业、生产车间、仓库、简易加工作坊,安装简易自动灭火设施;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鼓励其他居民家庭安装智能化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和物联感知建设,提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执法精准性。
贵州:全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突出火灾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立完善长效防控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控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整治重点:(一)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二)开展景区民宿客栈和餐饮场所专项整治、(三)开展重点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四)开展电器产品和电气火灾专项整治、(五)开展电气焊作业全链条整治。
整治内容:(一)规范民宿客栈和景区消防安全管理、(二)推进农村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五)推广电气火灾防治技术和公众火灾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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