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怎么处理?
自考的《毕业生登记表》是自考生的学籍信息进入档案的必备材料,相当于自考生的自考档案,那么这么重要的材料丢失了该怎么处理?下面给大家介绍具体的处理流程,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可以认真阅读并做参考。
1.自考毕业生丢失了先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自学学历教育考试部的工作人员,询问《毕业生登记表》补办的具体事项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2.按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2004年之前毕业的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①毕业证
②身份证
③毕业所在地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复印毕业生花名册。
(2)2004年(含)之后毕业的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②身份证

3.带上需要的材料去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大厅办理登记、补办手续。
4.工作人员收到提交的材料后会进行核实,一般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审核通过后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注意:毕业生登记表遗失的,只能出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这个证明等同于原件。
以上就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补办的流程,但是每个省份的具体手续和流程略有差别,建议大家在前往办理前先咨询相关部门。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完成后要及时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千万不要私自保管,后期想要考公务员、考事业编或者是研究生,是没有办法通过政审环节的,大家都明白了吗?如果对自考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还有不清楚的,欢迎大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