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硕考研知识点 | 个人所得税、股利与股票回购
个人所得税、股利与股票回购
1.没有充足现金支付股利的公司
没有充足现金支付股利的公司,在有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不应通过发行股票来发放股利。解释如下:
假设一个没有充足现金并且业主只有一个人的公司,如果这种公司决定发放100美元的股利,则必须筹资资金。为此,它可以选择发行股票或者债券。为简化起见,我们假设业主发行股票给自己,自己提供现金给公司。如果没有税收,当发行股票时,100美元现金流入企业,然后立刻作为股利支付出去,这样,发放股利后业主既没有收益也没有损失。
如果假设股利要按照15%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发行股票时,企业仍然能够收到100美元现金,但是,100美元股利却不能全部流回给业主。相反,由于股利要征税,业主仅能得到85美元税后净股利,因而业主损失了15美元。在复杂的情形下也能得到类似的结论。因此,在有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不应通过发行股票来发放股利。
2.拥有充足现金支付股利的公司
以上讨论表明,在有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最好不要通过发行新股来发放股利。那么,股利的税收不利效应是否意味着更为激进的股利政策:在有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永远不要发放股利?
对于拥有大量现金的公司来说,这一规则不太适用。为了证明这一点,假设一家公司在投资了所有净现值大于0的项目和预留了最低限度的现金余额后,仍有100万美元现金。
公司面临以下几种股利方案选择。
①加大资本预算项目的投资。
由于所有净现值大于0的项目公司都已经投资了,如果再投资,则只能投资于净现值小于0的项目。这明显与公司理财原理不符。尽管我们不赞同这一策略,但学者研究发现很多经理都选择投资净现值小于0的项目而不发放股利,损害了股东的利益。由于管理层的声誉、工资和津贴往往与公司规模大小有关,因此他们宁愿将现金留在公司。这虽然对管理层自身有利,但损害了股东利益。关于这一主题,我们在第9章“自由现金流量”一节已做过讨论。
②收购其他公司。
为了避免发放股利,公司可能利用剩余现金去收购其他公司。这种策略的优点在于能获取盈利资产,然而,收购过程会花费巨额成本。此外,收购价必然会高于市场价,溢价20%-80%是常有的事。正因为此,许多研究者认为兼并对收购方来说并不总是有利可图的,即使公司是因正常的商业目的去收购。因此,公司如果仅仅为避免发放股利而去收购别人是很难成功的。
③购买金融资产。
购买金融资产以代替股利发放的策略可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Regional电力公司拥有1 000美元剩余现金。公司既可以将这些剩余现金保留在公司,并去投资收益率为10%的国库券,也可以股利的形式发放给股东。股东同样可以投资国库券,并获得相同的收益率。假设公司所得税率为34%,个人所得税率为28%,但股利的最高税率为15%。两种策略下5年后股东分别能得到多少现金?
如果现在发放股利,股东将收到1000×(1-0.15)=850美元税后现金。因股东投资国库券的税后收益率为7.2%(=10×(1-0.28)),因此他们在5年后收到的现金为(需要注意的是,本例中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8%,而股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5%);
850×(1.072)5=1 203.35(美元) (10-1)
如果Regional电力公司保留现金并将其投资于国库券,其利息税后收益率为0.066(=0.1×(1-0.34)),5年后公司将获得1 000×(1.066)5=1 376.53美元现金。如果这笔钱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股东5年后得到的税后现金为:
1 376.53×(1-0.15)=1 170.05(美元) (10-2)
式(10-1)的价值大于式(10-2),也就意味着,如果公司立即发放股利,股东将能得到较多的现金。
此例表明,当公司拥有剩余现金时,股利支付率取决于公司所得税率和个人所得税率的高低。如果个人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得税率,公司会倾向于降低股利支付率;如果个人所得税率低于公司所得税率,公司则倾向于将剩余现金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④回购股票
回购股票只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在美国现行的税法下,资本利得税远低于股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现行税法下,股东还是更偏爱股票回购。
以上的四种方案最好的应是回购股票。但是,上述方案并没有阻止公司发放股利,因为存在着偏好高股利政策的现实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