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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康复后,是否能工作可参考这些标准

2023-07-18 15:28 作者:精神科赖志盛  | 我要投稿

患上精神疾病要好好休养,这一点想必大家都知道,但精神疾病患者是不是以后都不能正常工作只能待着家里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精神病人病情稳定后完全是可以工作的,而且应该鼓励其走向社会!!

在门诊,我们听到不少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反馈:

患者病情好转回家后几乎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待着好好地休养,怕病情复发;

也有不少家属认为患者只需要好好休养,不能做任何事,觉得他们做不好任何事……

其实,这是陷入了一个认识误区,不利于患者康复。

精神疾病表现为思维、情感、行为的异常,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家庭生活甚至其亲友的工作和生活,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交能力和工作能力。

精神疾病是一个致残率很高的疾病群,我国目前已将精神残疾和精神康复纳入残疾事业的管理范畴。

精神疾病患者是职业竞争中的弱势群体,一个人一旦患上精神疾病,往往要承受被歧视的心理负担,而且单位往往让这样的员工一“休”了事,甚至长“休”不止。

这样会让患者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患有精神疾病→住院→病休→生活工作能力减退、社交能力受损→脱离社会→环境适应障碍→社会支持不良→遭遇负性生活事件→精神病反复发作。

这会导致患者反复发病,反复住院,无法回归正常生活。

对于躯体疾病来说,适当地休息、补充营养、恢复精力及体力是完全必要的,但精神疾病大多没有躯体器质性损害,主要是精神活动异常和社会功能受损,尤其是慢性患者、恢复后期的患者多表现为社会功能的退化。

长期住院和在家长期休养对患者来说有害无益,主要有以下影响:

◆丧失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使患者的劳动技能和工作能力逐渐丧失;

◆无法从社会环境中接收新的信息,脱离社会;

◆无所事事,患者感到生活没有寄托和希望,沉湎于病态的体验中;

◆患者及家庭经济收入减少,日趋贫困;

◆社会及家庭支持作用减弱,失去与朋友、同事、亲友的情感联系,增加孤独感;

◆加重患者的精神负担,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和家庭的包袱,感到自卑、自责,不少患者因此自暴自弃,甚至自杀; 

◆失去家庭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影响婚姻和家庭职能;

◆不利于患者精神和社会功能康复;

◆导致更高的疾病复发率;

◆增加患者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发生率。

当然,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不宜坚持上班,也不可能正常上班,症状控制后短期休养是必要的,但长期休养不可取。

那如何判断精神疾病患者可以参加工作了呢?

首先,精神病患者病情是否稳定,必须由专业精神科医生来判断。

在咨询医生后,如果医生认为其目前病情稳定,处于维持期,在听取医生意见后再考虑是否参加工作及工作类别。

其次,患者工作期间必须有监护人员督促其服用药物。因为精神病患者需长期服药,部分患者在服用药物后存在一定的不良反应,导致患者对药物产生厌恶、抗拒心理,从而容易导致自行停药。

部分患者在长期服药的过程中,容易产生惰性,导致偶尔有一次两次未服药,从而因服药不规律而病情复发。所以督促服药有很大的必要性。

再次,工作期间需告诫其严禁饮酒、饮茶及其它医嘱禁忌的东西。

最后,在选择工作时,必须考虑患者体能,尽量选择工作时间规律的工作,避免熬夜。

现在的社会竞争压力很大,节奏也很快,如果患者想重返社会,一定要把身体调整到一个很好的精神状态,否则在日益强大的社会压力下,你会感到更加力不从心,甚至会加重病情。

建议患者在日常工作的时候最好是做一些令自己愉快的感兴趣的事情,这样对恢复才会更好。

建议患者从事一个简单的竞争不很激烈的职业角色,能与人简单的沟通。比如传达一些基本信息,基本设置。逐渐地,从机械地回答问题慢慢转换成能带个人情感的与人交流。比如不是很繁忙的售货员,仓库管理者,图书管理员等等。

工作要注意劳逸结合,尽量不要夜班,注意休息,千万千万要遵医嘱服药。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定期复诊。

定期复诊的目的是对病人病情有个相对具体详细的把握,从而根据病情进展适时调整方案。定期复诊,也可以预防病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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