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基础知识》1.1.2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
社会生产具有两个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产关系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来进行的,所以,研究生产关系不能不提到生产力。
生产力是社会生产的一个方面,它反映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中对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力包括生产时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和运用生产资料来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劳动群众是人类社会一切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生产力。社会生产的另一个方面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映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它包括三个方面,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各阶级和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他们的相互关系;以及社会产品分配的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在生产关系的体系中起着决定作用,它决定生产关系中的其他两个方面。
社会生产是一个整体,它的两个方面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而其中生产力又是最活动最革命的因素。社会的生产关系都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改变、发展而变化着的,从这个角度上看,生产力是决定的因素;但同时还必须看到,生产关系又积极影响着生产。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它就起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当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到和生产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生产关系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从而旧的生产关系,迟早要为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发展的规律是社会发展的经济规律。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相作用,必须有正确的认识,既不能过分夸大生产力的作用,缩小生产关系的作用;也不能过分夸大生产关系的作用,缩小生产力的作用。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当它的仍有充分发展余地的那一切生产力还没有展开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当它们所借以存在的那些物质条件还没有在旧社会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会提出自己所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我们仔细去看时总可看出,任务本身,只有当它所能借以得到解决的那些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已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发生的。”[1]
注:
[1] 参阅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序言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