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精准的chantGPT解答:你对中国高考史了解多少?

高考是中国古代一种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人才选拔制度,在古代,科举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选贤任能制度。
科举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给读书人提供一个展示才能、实现抱负的机会,让他们通过考试取得进入仕途的资格,从而改变社会阶层流动、实现阶层固化。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兴起于隋朝,兴盛于唐朝,至明朝达到鼎盛。
科举制起源于隋朝。隋文帝杨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开创了“开皇之治”。隋朝建立后,在开皇八年(588年)至大业五年(609年)之间,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和关学、太学等教育制度,同时下令以“科举制”选拔官吏。
科举制自隋文帝开始实行。至隋炀帝大业年间(605年-607年)废除。隋朝科举制分为三级:即秀才、明经、进士。
在唐朝时期,科举考试分为省考、殿试两级制度。省考的时间为三月初一日至四月初三日;殿试时间为四月初八至初八日。科举考试分为两级:第一级叫“秀才”,第二级叫“进士”;第一级又分为“上策”和“策”两类;第二级再分为上中下三等。

宋朝时期的科举制度又称为“文举制”或“八股文”,简称“八股文”。它是以儒家经典中的四书五经为考试内容的应试教育形式。
但八股文不能自由发挥,而是有严格的格式和规格要求,文章的内容也必须是儒家经典著作中的四书五经。
明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称为“三年一贡”。乡试在各地州县举行,考中者被称为“举人”;会试在京城举行,考中者被称为“贡士”;殿试在皇帝处举行,考中者被称为“进士”。举人和进士都可以做官,但贡士只能在中央或地方担任官职,而进士则可以担任中央和地方的官职。明朝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三级:第一级叫“童生”;第二级叫“秀才”;第三级叫“举人”。
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的高考是由地方考试院进行组织、管理和执行。1952年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教育委员会;1953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953年6月15日,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中学暂行规程》。这两个文件将中国高等院校分为普通高等学校、重点高校和独立设置的学院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简称高考生);重点高校招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简称中考生);独立设置的学院招收本科专业学生(简称本考生)。其中,高考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设置的学院。
高考制度实行至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叫法和侧重点。最早的高考,是1905年清政府建立的“科举考试制度”,在1906年开始实行。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废除了科举制度,并在1912年开始实行新学制。新学制规定,小学四年、初中两年、高中两年;大学四年。这就是“小学毕业后即考入大学”的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和教育改革的需要,1979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恢复高考制度。1986年1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1987年起将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改为“统一考试、多元录取、择优录取”。这就是“3+X”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后的高考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学校招生录取(学校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结合的录取制度。
1998年7月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2000年9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0年9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新高考政策自2001年开始实施,主要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3+3”模式;第二阶段为“3+4”模式;第三阶段为“3+1+2”模式。新高考政策是指按照新高考改革方案来进行录取和录取工作。其中“3+3”模式主要是指学生在语文、数学、外语中选择三门进行考试,实行“3+1+2”模式。“3+3”模式指的是学生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中选择三门作为高考科目进行考试,实行“3+3”模式;“3+1+2”模式是指学生在物理、生物中选择一门作为高考科目进行考试,实行“1+2”模式。
2018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一个记录,是考核学生品德发展水平、身心健康状况、兴趣特长爱好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的重要依据,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新高考政策自2019年开始实施。
新高考政策要求考生要在高一入学时就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而思想政治和历史两科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中毕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必考科目,成绩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选考科目以等级呈现,各科目均不设置合格考。录取时,高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照招生计划,分物理和历史两个批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019年3月23日教育部在答记者问中强调,高考改革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方针,不断增强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新高考改革要继续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