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关于加强端网协同助力 5G 消息规模发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原文转载)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 公司,各相关手机生产企业,各相关进网检测机构:
5G 消息是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实现的富媒体信息服务, 涉及“蜂窝移动通信”基础电信业务。推进 5G 消息创新发 展和规模应用,对丰富 5G 应用场景和服务供给,推动数字 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端网协同,助 力 5G 消息规模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现就有关要求通 知如下:
一、坚持市场主导,加强端网协同
基础电信企业和手机生产企业在 5G 消息技术与产品创 新、业务融合和生态开放、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 积极探索适应市场需要的商业与技术合作模式,形成推动 5G 消息规模商用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政府推动,加强终端支持
(一)推动增量终端支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为过渡期,手机生产企业按照 5G 消息相关行业标准及进网 检测规范,完成计划上市的 5G 手机系统设计和功能升级。 在过渡期结束之后,手机生产企业新申请进网许可的 5G 手机需支持 5G 消息,并随附提供相关进网检测报告。相关基 础电信企业支持和配合手机生产企业做好 5G 手机适配 5G 消息的联调测试和端网协同等工作。相关进网检测机构配套 做好技术规范更新和进网检测等工作。
(二)引导存量终端升级。对于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已申 请进网的 5G 手机型号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手机生产企业通 过产品系统升级等方式实现 5G 消息功能支持。
三、坚持安全底线,加强风险防范
(一)强化业务风险防范。基础电信企业建立健全 5G 消息业务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和机制,加强业务规范管理和 用户权益保护,保障网络与数据安全,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和 应急处置。
(二)加强终端规范管理。手机生产企业设置 5G 消息 功能开关,规范 5G 消息的界面显示,显著区分 5G 消息与普 通短(彩)信息等其他类型信息。不得擅自改变 5G 消息显 示内容和形式,不得混淆信息发布主体和传输渠道。加强对 于移动应用程序调用 5G 消息的权限管理,防范因相关违规 调用所引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