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颅术(上)
屋里灯光有些黯淡,桌子上的大脑袋显示屏把绿光映在了男人脸上。
“你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
我问他,要详细地讲吗。
“是的,这对案件的调查很有必要。”他回答道,接着又补充一句“越详细越好。”
我喝了口水,用袖口揩去额头上的汗,慢慢讲述了起来。
我和古轩辕是发小。我和他是同学,我爸和他爸也是同学,祖上置下的房子还挨着,我和他从小玩到大,铁杆儿。
小时候,附近有户人家要起新楼,盖了一半,有工人从房上摔下来断了腿,管盖房那家要了好几万才平。那家花光了钱,房子没法儿盖了,沙堆就一直撂在那儿,后来成了我们这些小娃的地盘。我们在上面刨洞、堆房子,流连忘返,后来直到镇政府找人把那堆沙移走后,我们还是常常在那里玩耍。
镇上还发粮那会,我父母关系一度十分紧张,俩人谁也不理谁,也都不去领粮,咋办?古叔叔替我家去。古叔叔就是古轩辕他爸,在镇上开了家诊所,我一直没记住他究竟叫什么,反正见了也就叫叔叔好。他可以帮忙抬着回家,但不能替领,得我去领,不然发票那人不给票。每次古叔叔带我去领粮,总把古轩辕带上,我和古轩辕在边上玩,他在队里面排着。
到了跟前,他唤我过去,一把把我抱起来,跟发粮票那人说,这是林家那小子,我替他们家领回去。然后把我放下,拿上票子又去另一边排队领粮。
那天我和古轩辕在地上发现了新的玩意——黑蚂蚁。平时见的蚂蚁都是棕色的,小芝麻那么一点点,黑蚂蚁不一样,通体黝黑,身子足有两颗绿豆那么大。我们在地上的蚂蚁洞上用棍挖,用口水吐,好半天才把一只黑蚂蚁赶出来。我们连忙把它抓起,放在手里看,它活跃地爬来爬去,用触角谨慎地在手上的沟壑间触碰。观察一阵,我们决定拿给古叔叔看看。我轻轻地捏着它的身子,刚走到叔叔跟前,他就一把抱起我,接着很快又放下。
我低头一看,蚂蚁还在,蚂蚁的头不知所踪。
“蚂蚁死了……”古轩辕说道,语气有点可惜,又有点害怕。
我说没有,咱们找找它的头,把头安回去,它就又活了。
古轩辕眼睛一亮,说好,于是我俩就在地上找起来。土是黄的,蚂蚁是黑的,没一会我们就找到了它的头。我们特意把它放在一片干净的叶子上,然后把它的头和身子并合在一起。可过了好半天它也没动。
这时古叔叔叫我们了,我们跑过去,一起帮他抱了一袋米,他肩上扛着两袋,我们就往回走了。
在走过那片叶子的时候,叶子完好无损,蚂蚁却不见了。
“蚂蚁跑了!”古轩辕叫道。
哪儿呢?我问他,眼睛也四处搜索着。可看了半天,我们也还是没找到蚂蚁到底跑哪儿去了,只好作罢。
当时我们俩都相信,蚂蚁是跑了而不是被风吹飞或是被人拿走了。这成了我们俩共同的一个秘密,蚂蚁起死回生了。
不久后,我俩都上了镇上的初中,因为人少班少,我们恰好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初一的暑假,我父母离婚了,我和房子都被分给了我妈。她觉得跟上我爸是亏待她了,她在将就他,后来我听我爸也说过类似的话。我当时还小,没太明白是怎么回事,还觉得好玩,因为我可以住在两个地方——家里和爸爸的出租屋里。
我仍然常和轩辕一块儿玩,但内容早不是折腾蚂蚁或者堆土堆了。那会儿流行养宠物,我拿装饼干的塑料盒子,养了一只从镇东面林子里逮到的甲虫。甲虫浑身油黑发亮,其间掺着几根红道,看着好不神气。轩辕一直羡慕我有这么只甲虫,想让我帮他抓个一样的。可后来我们在林子里找了好几次,也没看到类似的虫子。
伴着窗外的蝉鸣,暑假的尾声也显得那么嘈杂烦人,最后的那段时间,几乎所有学生都在赶作业。轩辕不一样,他很会安排时间,暑假开始没几天他就把作业全写完了,之后整个暑假都和我们混在一起。
那天下午,我望着外面人来人往,咬着笔杆,心里正想着开学怎么告诉老师我的暑假作业被老鼠啃了,就听轩辕喊着:
“江路!开门!”
我连忙下楼开了门,见他气喘吁吁地把手上一个东西举给我看,那是一只甲虫,后半截身子像是叫车压扁了。尽管身体损坏,它的美仍是我们前所未见的——它有着一颗蓝色的头,身子上也有蓝色的金属光泽的条纹,像是外国人的碧蓝眼睛似的。
“这个,还,还有救吗?”他问到。
我看着他手里还在微微抖动腿脚的甲虫,忽然想起了我的黑甲虫,我咬咬牙,说有,快进来。
我俩上了楼,我还顺手拿了妈妈化妆台上的小镊子。
黑甲虫静悄悄地卧在我放的树枝上,一动不动,我把它抓出来时它还有点抵抗,用手勾住树枝不放。
“你要干嘛?”轩辕问道。
我不说话,把黑甲放在一张卫生纸上,用左手按住它的背甲,用镊子夹住它的头。这会儿我开始有点想退缩了,毕竟我养了它几个月了,感情不说有多少,好歹也算是有点,要让我亲手杀了它,多少有些于心不忍。
“要不……算了吧,江路。”轩辕说到“要是没救活,你这只也白搭上了。”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突然下定决心了。我闭上眼睛,右手用力一拽,几乎没什么阻碍便完事了。
睁开眼,它的头已被我拽下,蘸在一小滩绿色液体中,它的腿则完全不动了。
我不敢等待,赶忙从轩辕手里接过另一只,把它放在另一张卫生纸上,做了同样的事情。
完成后,我用镊子把蓝甲的头轻轻接在黑甲的身体上,可刚放上就掉下来了,我心里是又焦虑又害怕,于是我用手捻起它的头,按在身体上。过了一会儿,我放开手,头就稳稳地安在了黑甲的身体上。
“这就行了?”轩辕问到。
我说行了,过一会就能动起来了。可我心里一点底儿也没有,回想起几年前黑蚂蚁复活那件事,我渐渐觉得那只是个巧合,是风把它吹飞了。
我们等啊等,期待着它能伸伸腿或者扭扭脖子。可我们等了一下午,中间我还写了一小会儿作业,它始终一下也没动。
晚上,轩辕在我家吃了饭,饭后我就送他回了家。我们一块儿在我们两家房子间的土路旁挖坑埋掉了这两只甲虫,轩辕还哭了,一直向我道歉。我跟他说没事,是我自愿这么做的,和他没关系。
开学后,老师查了作业,我只写了两页,第二页的每个空都被我填上了“黑将军”。课间同学们问我怎么没把甲虫带来,我说被我放生了。
初二一整年,我们谁也没有提那件事,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一晃眼一年过去,快期末了,轩辕告诉我他爸要给他转到城里的初中读书,这样他有更大希望上一个好高中。我明白我们上的中学或许是镇上最好的,但放到市里来看基本上是吊车尾,更不用说省里了。我嘴上说着让他加油好好学,心里却难受得很。
考完试,我俩疯玩了一整个暑假。我们爬山,钓鱼,滑草(我们这边有一小片山,背面是长满草的斜坡),打鸟,踢易拉罐,游泳,弹玻璃球,但我们唯独没有去抓虫子,而且根本连林子都没去。当时镇上不少小娃都趁着暑假的晚上打着手电筒去林子里摸知了猴,几次有人叫,我俩都没去。
后来,暑假就要结束了,我俩在镇外面的公路上分别,他家当时是镇上为数不多的自己买了小汽车的。
我只记得那天妈妈把我叫起来,说轩辕要走了,叫我送送。我和轩辕说说笑笑走到镇口,他家的车就在那儿停着,锃黑发亮的,有点晃眼。他爸在车边站着,他妈妈大概是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说:“我走呀,拜拜。”
这时古叔叔说也可以载上我,去城里转一圈再把我送回来。这几天还有马戏团表演,我和轩辕还可以再一块玩玩儿。
我说不用了,谢谢叔叔,拜拜。
他说:“拜拜。”
然后我们互相招了招手,他就上车了。我也回头往镇里走,一路直接走回了家,连平时必须停下来翻一翻的旧书摊也没看一眼。晚上吃饭时,电视上播出了马戏团狮子丢失的新闻,我立马打电话给轩辕,得知他们并没有去看表演。
暑假结束后,我还是没怎么写作业,加上期末考试的成绩很差,老师让我必须叫家长来和她谈话。当时我父母基本没什么联系了,我也很久没去过我爸的出租屋了,鬼使神差的,我没告诉我妈,而是偷偷搭公交趁放学去了邻镇。我爸贷款在那儿开了个小铺子,卖日用品,我就在那儿见的他。
见我来了,他很高兴,把我拉进屋里,给我炒了两个菜,热了馍叫我趁热吃。吃着饭,我就把老师的话跟他交代了,还撒了谎说我妈不愿意去,只能他去了。
他听了后眉头皱了皱,说我怎么能考这么差,我告诉他说当时轩辕告诉我他要到城里去上学了,我怕见不到他,就和他多玩了几天。
我爸听了,没再说什么。
晚上我回了家,我妈问我去哪儿了,我说去山里玩了,她又问怎么茶几上放的零钱没了,我就说没见,不清楚。那会儿急着出门,我把茶几上的钱全抓了起来,约摸有十来块,现在除了花掉的那两块全在我兜里待着。
她说都玩了一暑假了,该收收心了,上初三离中考也不远了。我说好,然后钻进自己的屋子里,躺在床上看白天向同学借的小说。
第二天下午,我爸准时来了,他和老师谈了好久,我在门外一直听着。老师从我的上课表现一直聊到我考试成绩,说我不如初一那么认真了,我爸就把轩辕的事告诉了她,还拜托老师多照顾我,最终,他把带来的一兜子水果给了老师,老师收下了,说一定看好我。从办公室出来时,我爸给我比了个OK的手势,我俩都笑了。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还是没进去,让我别告诉我妈他来过,就离开了。我进屋时,妈在做饭,我就回自己屋里了。
饭好了,她叫我出来吃饭,我才发现桌上摆了三副碗筷。
“你爸呢?”她问我。
我赶忙出门去追,跑到公交车站,看见公交车已经冒着黑烟驶远了。
就这样,我的初三便在小说和漫画间消磨掉了。中考,我考上了城里一所烂高中,正当我以为可以和轩辕重聚的时候,他打电话,问我考到哪儿了。我告诉他,我考到城里的高中了,他那头沉默一阵,说他爸非让他报省里的高中。
轮到我沉默了。
我的高中生活在波澜不惊的军训中开始。军训内容不多,也就是跑跑练练,只是太阳晒得难受,而且回到宿舍总是一身臭汗。那段时间,我总想着轩辕会不会再中暑,因为初一那会儿他就晕倒在了操场上,后面几天也没有参加军训。他从小身子就弱,所以我俩在一起玩的时候,我常常需要照顾着他,免得他受伤。
军训结束后,学期正式开始。军训那几天磨掉的脾气,渐渐在教室里重新滋生出来。因为本来也不是什么好的学校,所以进来的学生都参差不齐,抽烟喝酒斗殴一样不少。我平时尽管只是看看小说,也不免被掺和其中,挨上个三拳两脚。
后来,我开始在宿舍练习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几个月功夫练出一点肌肉,把之前欺负我的人收拾了一顿。掐住他脖子的时候,他惊恐的表情让我莫名地想到了我的黑甲,松开手,我喘息着跑掉了。这件事之后再也没人欺负过我,可我晚上却常常做噩梦,梦见我拔掉黑甲的头的场景,只是被镊子夹着的是我。
高中老师管得很松,不受重伤他们都当作没看见。尽管许多学生都出去上网了,教室里人并不多,课堂上也常常乱成一团,老师都自顾自地讲着书上的内容,根本不管下面的同学们是否在听——而且管也没用,没人会听他的。那段时间我也会跟着出去上网(因为有个家里开煤矿的同学总请客),就算在教室,我也只是捧着个按键手机盯一整天,听过的课屈指可数,看过的小说不计其数。
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考了全校不上不下的一个位置。回了家,我妈问我成绩如何,我告诉她说还行。她那会儿给镇上的一个小公司做会计,只要我平时不惹什么乱子,她就不会说教我太多。
假期期间我本想去省里看看轩辕究竟怎么样了,可又下不了决心。我也不敢去我爸那儿,我怕要是碰上了古叔叔,说不定会叫我去他家和轩辕玩玩——新家,专门在轩辕的学校附近贷款买的学区房。
我和轩辕通了几次电话,每次都能听见他翻书和写字的细微声音。我不想太打扰他,总是随便聊两句,就急急忙忙挂掉了电话。
后来,高二一次上课的时候,他突然打来电话。我跑到教室外面接了电话:
“咋了?”
他哭了半天,半天说不清楚。最后我才搞明白,古叔叔被卡车碾了,昨天已经走了。
我听他哭了十来分钟,然后他含含糊糊地说他不想读了,想回镇里头,可他妈不让。我赶忙劝他,让他好好读书,不然古叔叔这么多年辛苦就白费了。而且我也害怕让他见到这么失败的自己。
那之后,我认真反思了几天,没在课上玩手机,也没出去上网,古叔叔的事对我触动很大。我明白了些东西,班里乱,我就坐到第一排听课。晚上回宿舍,手里拿的不再是手机,而是课本。我自己都为我这么大的改变而感到惊讶。
最终,我勉强补完了之前落下的内容,跟上了老师的进度,高考时取得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成绩。
我打电话,问轩辕要去哪儿上大学,他报给我一个大城市的名字。我在网吧查了一宿,总算找到一所以我的成绩勉强可以上的大学,就在那个市里。
开学前一天,我俩约在一个咖啡厅里见面。我才发现他变了很多,已经比我高出半个头了,只是依然很瘦,看着弱不禁风的。我俩在咖啡厅里坐了一下午,聊了好多好多。
轩辕的学校和我的学校隔得不很远,有空我俩常一块儿吃饭。他告诉我,他选的医学专业,因为他想治病救人。但我知道他是子承父业。
我们的关系似乎又回到了最开始,一起在土堆上和泥、堆堡垒那会儿。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至今只有他这么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只要保留住他,我就不是孤独的。
但是某天,他叫我出来吃饭,快到饭店,我远远就看见他跟前立着另一个人,走近了,是个年轻的女生。他说:
“这个是我发小,林江路。江路,这是我女朋友,杜杜。”
我和她打了招呼,她回以微笑,我们三人一起上了饭店二楼,轩辕早已订好了靠窗户的一个座位。整顿饭我脑子都跟一团胶似的,浑浑噩噩地搞不清状况,轩辕问我话我也只是“嗯嗯啊啊”地回答。
最后,我以身体不舒服为借口逃离了饭桌,才离开不久,轩辕从后面追上了我,告诉我他让杜杜先回去了。
他边走边和我聊,讲了讲最近这些天发生了什么,他是怎么和杜杜认识然后陷入热恋的。他还笑着告诉我,杜杜她爸是个特怪的老头,有时候他会发现她爸在悄悄观察他,所以他一直有点躲着他爸。他俩在一起就跟特工做任务一样,需要避开敌方的眼线。
我知道他想逗我笑,但我提不起一点兴趣。他只好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没事,就是累了。
他说不是,他能看出我肯定是有事。
我说,真的没事,我好着呢。现在回忆起,我猜我当时语气肯定是一股酸味。
他又问一遍,我到底怎么了。那只是他的女朋友,而不是发小,或者兄弟。
我半天没说话,最后憋出一句话,那句话恶毒到我现在仍清晰地记得:
“我替叔叔羞耻,因为他有你这样的儿子。”
说完我径直走了,留他和尴尬立在夜风中。
之后我俩有近三年没通电话,我把他拉黑删除了。我主动放弃了和我有着深厚感情和长久关系的唯一挚友。我常常回想起我说的话,我为此愧疚、懊悔、鄙视自己,又奇怪地暗自思索我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但总之这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到大学毕业,我们也再没有任何联系,就算迎面经过也形同陌路。而且我在大学期间也交了一些朋友,因此,我私自认为我已经不需要轩辕了。他已经成为了历史,而且有一个坏的结束。
然而,一切都又从那天改变了。
大学毕业后,我爸帮忙找工作,靠着关系给我塞进了他朋友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让我做份敲键盘录文本的简单工作。那段时间跟闲着没什么区别,因为每天的活儿都很少,还领着一份过得去的工资,日子平淡得无聊。
再一次,轩辕在最奇怪的时间打电话过来了。那会儿我正在改发货排号,帮一些着急的客户排前一些,只不过是有偿的。
我在几乎快完成工作的时候接起电话:
“谁啊?”
来电显示是陌生号码。
“我!轩辕。来我学校门口,快。”
当时我激动得快跳起来,丢下工作,披上外套就往外跑。到了他学校门口,他也气喘吁吁地,还在焦急地走来走去。见我来了,他说句跟我来,就往学校里跑,我于是跟在他后头跑。
我又一次感觉到,我们回到了小时候,在林里找甲虫的日子。只是因为轩辕胆子小,那会儿我才是在前头的那个。
我们进入了一栋高大的建筑里,坐电梯上了七楼。
“你,猜猜,我,干,干了什么?”尽管已经几乎喘不上气了,他还是断断续续地说着,脸上装满了兴奋。
我说我不知道,心里只想着能再成为朋友真是太好了。这算是朋友吧?
他笑嘻嘻地,说马上就让我知道。
出了电梯,他直奔一个玻璃门,我也赶忙跟了上去。透过毛玻璃,我看见里面还有一个身影——肯定是那个什么杜杜的女生吧?我暗自揣度着。
进了屋,不是,是个男生。
“小裴,怎么样?”轩辕问他,快步行了过去。
“活蹦乱跳的,啥事没有,”小裴个头不高,黑黑的,略胖的脸上尽是喜悦“抑制剂起作用了。”
“好。”轩辕已走到跟前,轻轻把小裴面前的箱子捧起来,盯着里面的什么东西入了神。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将箱子放下,转过身不好意思地看向我“急了,给你忘了。”
“没事。”我说道,我可以看出那件东西一定十分吸引他。
“这是小裴,和我一个系的,”他向我介绍道“小裴,这位是我朋友,江路,你叫他哥就行了。”
我俩互相打了招呼,就见轩辕把箱子端到了大桌子上:“瞧。”
我趴在桌上一看,里面有只小鼠,还戴了个红项圈:“这是啥?小鼠?这有啥看的?”
轩辕神秘兮兮地一笑,说到:“这可和别的小鼠不一样,它的身子和头来自两只不同的小鼠。”
闻言,我身子猛地一震,再看去,那哪是什么红项圈,分明是一条血痕!
“你,你怎么……这……”我骇得倒退一步,断断续续地说道。这让我想起了我曾做过的所有可怕的梦,在梦里,我的头从身体上落下,眼睁睁看着身子被丢入垃圾箱里,接着,一双大手把我的头捏起,安在一个血淋淋的身子上,低头一看,不是蚂蚁就是甲虫。
“别慌,这只是初步实验,”轩辕说着,从边上的桌子上拿来一张纸指给我看“你瞧,这是我们之后的规划。”
我看去,上面有一连串带箭头的手绘图,先是小鼠,再是狗,然后是黑猩猩,最后……
最后是人!
我脚下一软,险些摔倒:“你还准备拿人做实验?”
“也不一定,如果黑猩猩实验特别成功的话,那就不用拿人做实验了……”他答道,我才稍松口气,他又接着说到“……那样,经允许可以直接进行临床。”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
轩辕见我摔倒,急忙将我扶起,问我怎么回事。可我却看见他眼睛里透出贪婪的光,像野兽死盯着猎物。
我登时甩下二人夺门而出,直接从楼梯上磕碰着跌摔下楼,跑出了学校。气喘吁吁中回头,我仿佛看见古轩辕从窗口探出个脑袋,与我目光相接。我没敢再回头,打车回了家。
第二天,公司把我辞退了,因为我离开的时候忘了关电脑,老板把我从进公司到昨天所有赚外快的记录全翻了出来。
丢工作的事,我一直都没敢跟家里人说。妈妈年纪大了,保险每月给她的养老金勉强够生活,爸爸的日用品店倒还可以,但要养活三个人仍有些困难。
那段日子起初还算滋润,因为不用上班,凭着之前存的钱,我每天的活动就是吃饱喝足了在街上闲逛,亦或是在家里上网,隔几天我还会叫上几个朋友下下馆子,顺便问问有什么可干的活儿。再后来,积蓄渐少,我只好天天吃泡面了。这样过了又半年多,到最后,我自己也没想到我花光了所有的钱,当时我在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一块钱也没有找到,甚至连包泡面也没有。
下午的时候,我实在饿得不行了,准备把手机拿到店里卖掉,先换点钱吃饭。出了门,太阳很烈,我感觉头晕晕的,走了没几步脚就开始发软,而且还想吐。我硬撑着走到一个长椅边,结果还没坐,眼睛一黑就蒙了过去。
醒来时,我趴在一件铺在玻璃桌面上的外套上,桌对面是个女人——是谁呢?我感觉熟悉但又始终想不起她叫什么或是干什么的。我看她时,她正在盯着几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其中还穿插着一些图片。
四下观望,我看着一个身影向我走来,但他的模糊身影不足以让我确认他和我是否有关系。再近些,我看着这瘦高的身影,往干燥的嗓眼里咽了口唾沫——也是熟悉,但死活想不起来。
“江路,”他端着两碗汤,一碗摆在我面前,一碗推到女人跟前“先喝点汤吧,菜马上来。”
勺柄顺着我右手的方向,我什么也没说,抓着勺子大口喝起汤来。汤是温的,喝着刚刚好,我边喝边偷瞧他,半天才从昏沉的脑海里搅和出一个清晰的形象,勺子也顺势从我手中滑落:
“轩辕?”
“咋了?”他把目光从纸上移开,看着我。
“不,不,”我赶忙从碗沿拾起勺子,埋头喝汤“不咋。”
“你怎么弄成这样?”他问到“我刚才差点把你当成流浪汉了。”
“是吗?”我挠挠脸,忽然发现自己的胡子几乎把半张脸包住了“有点儿吧。我,嗯,在体验生活。”
“体验生活啊,”他若有所思“那也该吃饱了饭再出门啊。”
“早上,呃,睡过了,起来就这会儿了。”我信口胡诌道,只想着喝完了汤就离开。
“对了,我在城北租了一个实验室,”他从口袋掏出一张卡片“抽空来看看吧。要不,一会儿吃完饭咱们一块儿过去?”
我接过卡片,上面白底黑子简明地印着一排字:“轩辕生物实验室”,反面则是:“地址:北城某街某楼某层”。
“这……我……”
“来吧,我这儿环境还挺不错的。”
我嗫嚅半天,也没想出该怎么拒绝他。再心想,他能吃了我?去就去。
“好。”我点点头,服务员端着两个盘子已经过来了,一盘蒜苔炒肉,一盘宫保鸡丁。她转身又去端米饭。
“吃吧,别看了,”轩辕对他身旁的女子说道“一会儿菜凉了。”
我再看向那个女子,她化着淡妆,没涂口红,看起来十分清爽。然后我便认出了她就是那个杜杜。
她什么话也没说,左手夹起一筷子菜往嘴里送,右手和目光留在文件上。
我也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稍后饭毕,轩辕起身去结了帐,我们一起往外走去,但杜杜跟在我身后始终一句话不说,仔细研究着那几张纸。我以为那和轩辕的研究有关,匆匆瞥到几眼却尽是“坍缩”、“能量”、“分子重构”什么乱七八糟的,看着和生物毫无干系。
重新看向轩辕,他蹲在一辆自行车前,把锁打开放在了车筐里。
“不开车?”我问。
“没车,”轩辕笑道“我驾照都没呢。”
我陪着笑了笑。他让杜杜骑车先去,我和他搭公交去,我当然没什么意见。
这会儿公交上人很少,我们坐在后排挨着窗口,下午的风吹得我很是舒爽。
还有十来站,我想轩辕大概也是无聊,就试着开口和他聊起天来: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啊?”
他笑了笑:“没工作,自己办实验室。”
“就那个生物实验室啊?那玩意儿能挣钱?”我问他“每个月房租多少?”
“一千五,一百五十平,”他说着,挠了挠头看向我“现在钱不是问题,主要是没人。”
我把头面向窗,似是漫不经心地看着街景:“哦,这样啊,你是融资了吗?这么小的实验室也会有融资啊。”
“不是,我卖专利挣的钱。你还记得之前我给你看的那只小鼠吗?”
我打了个冷战。
“那只白鼠就是注射了我研发的免疫抑制剂,从而没有发生排异。否则它就活不了那么久了。”他微笑着说到“后来我申请了专利,又把它卖给了一家制药公司,挣了笔启动资金。”
“厉害。”我说到“你还在研究这个啊。”
“对,为了救人嘛。其实我是想拉你帮忙的。”轩辕冷不防丢出这么一句“江路,你愿意来我这儿工作吗?虽然现在我一个月只能开给你两千,但以后咱们做大了,你和我就是原始股东。”
我心想,两千块?之前那家公司给我一个月一千我就谢天谢地了。
“除了你,我真的没什么帮手了。我本来觉得小裴也不错,可他自己想去大公司,不愿意来我这儿,”他似乎注意到我的犹豫,接着说到“两千五你觉得怎么样?”
两千五?够我多长一段时间开销了!
我想着,他能把我吃了吗?不行。一咬牙:“轩辕,我肯定帮你,我把我工作辞了来帮你。”
“真的?”他喜悦地喊道,声音大得让其他乘客回头来看。
我点点头。我这会儿是打定主意要和他干了,也不再考虑别的什么了。然后,我就感觉胸口莫名地顺畅,啥都不顾了,啥都不怕了。
到站下车,杜杜正在锁车。轩辕过去接过锁头,费了很大劲才把车锁好。
“破锁,都锈了。”他笑着说“改天买把新的。”
这时候杜杜已经上楼了。楼不高,仅三层,外表面的绿漆已经褪色得七七八八,墙面是那种砂质墙,摸起来很粗糙,这让我想起来小时候和轩辕一块儿在沙堆上玩的日子。那会儿日子过得很慢,一下午也就堆起半个沙堡。
“快走吧。”轩辕回头叫我。
“来了。”我应声,赶忙跟了上去。
进了楼,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药品味,轩辕说这是原来留下的,之前这儿是家医院,后来规模大了整个搬去城里,楼就租出去了。他说这话时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们已经出了城,怪不得附近的路口连红绿灯都没有。
二楼最里面就是他的实验室,门虚掩着,看来杜杜已经进去了。我紧随着轩辕进去,但并没有顺手把门带上。
一进去,轩辕就兴奋地向我介绍到各种实验器材。屋子一百五十平,分了两个隔间,摆了七八张桌子和一张铁架床,桌子上各类器械不胜枚举,光显微镜就三台,还有一大一小两个铺着桌布、放着载满手术刀剪的白搪瓷盘的桌台,看起来是做实验用的。药品摆满了右手墙边的三个大柜子,临着柜子还有台大的冰柜,装着些低温保存的药物。房间左手角落放着一个笼子,用白布遮着,在微微地抖动着。
“我们最近采购了些新的动物,”他快步走向笼子,一把揭开白布“处理了一下准备用于实验。”
我看向那儿,有十几个笼子摞在一起,每个笼子都装着一只小鼠。
“怎么处理?”我问他。
“饿一饿,喂点水,就可以了。”
“做实验是做什么实验?”
他笑了笑,我心里一寒,以为还是搞脑袋搬家,他却说:“做血液排异实验。就是给一只小鼠注射另一只小鼠的血液,不让血红细胞凝结,就算成功。”
“这么简单?”我疑惑道“你在大学的时候不都已经成功了吗?”
“那会儿?哈,”他笑一声“那会儿我的要求是两个月,虽然最后活了一个来月,但离我最终目标还差的远。”
“两个月啊……”我想着,突然一惊“你不是已经把专利卖给药厂了吗?那制出来的药不就……”
他拎起一个笼子走向小实验台:“这你不用担心,我已经要求厂家确保药量和次数了。只要移植者持续用药,就不会出问题。这些是都经过临床测试的。”
“这样啊。”我点点头。知道他不会让我去做那些让人难以接受的实验后,我暂时放下心来。
杜杜此时趴在一张桌前,仍在看材料。轩辕似是注意到我的视线所指,凑近我小声说到:“她就是爱研究那些,跟我在一起也是,一天说不了几句话。她学的东西和我不一样,不用管她,先给你看看实验吧。”
于是他戴上手套,给我一副让我也戴上。轩辕分别抓出两只小鼠,给它们称了重,各自抽取了血液样本保存了起来。接着给它们做了记号,给其中一只注射了抑制剂,稍待一会儿,再从另一只体内抽取出一小管血液,注射到它体内。这些操作虽然说做起来不难,但初学时还是费了我一番功夫的。
我本以为这样就完事了,可过了一分钟左右轩辕又从被注射血液的小鼠体内抽出了少量血液,过了十分钟又抽了一次,在我帮忙制玻璃片观察时他还抽了一次,这下才把这只小鼠关回笼子里,单独放在一张桌子上。
完成这一切后,他也过来制玻璃片。这玩意儿做起来也不难,只要涂少许血液在载玻片上,用盖玻片盖住就行。制完这五片,轩辕就迫不及待地把它们一一拿到显微镜下观察,还叫我也来看。
在轩辕这儿干了几周后,我逐渐记住了哪个是离心机,哪个是搅拌器,并且熟悉了设备器材的用法,可以自己进行部分简单操作。得益于轩辕每次做实验都有做记录的习惯,而且为了照顾我还做的很详细,我才能够学到这些东西,同样得益于此,他也能更专注于他的研究。
他女友,也就是杜杜,还是常常一个人坐在窗边那张桌子上,看着纸质材料或笔记本电脑,不时进行一些计算,只有到了饭点才会离开座位,和我们出去吃点东西。不过杜杜似乎肠胃不佳,每过几天就会消失一天,或者即便在实验室也有突然捂住肚子的情况,这时候轩辕就会放下手头的任何事过去陪她。
有天下午,轩辕来的时候拎了个笼子,我本以为是新的小鼠,没想到拿近一看是个特精致的笼子,还是半密封的,就是前后两面是门别的面都是不透明的那种。他神神秘秘地拿到我跟前,说:“江路,你猜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哪能猜到啊,我说是他们结婚纪念日,他一下就笑了,说他俩还没结婚呢。
我说那就是你俩谈恋爱一千天,他又笑了,说不是,让我往自己身上猜。
我实在猜不到,他先是有点惊讶,然后又问:“你不知道?”
我说不知道。
他急了,又问一遍:“你真的不知道?你怎么能不记得呢?”
我摇摇头。
然后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啊。”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好几年没过过生日了。他把笼子放在我手上,说让我回家再看,又给了我半天的假,让我好好休息休息。
我拎着笼子,愣愣地往家的方向走去。不工作,我忽然感到无聊得不行。但是既然轩辕给了我半天假,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到家我打开笼子,里面居然是一只通体乌黑的甲虫,简直和我的黑将军一模一样,我逗它玩了一会儿,惊奇感消散了,无聊很快充斥我的大脑。
放下笼子,心里放不下。
放不下什么呢?曾经每天上网,吃泡面,打游戏的我呢?现在坐在家里,我想到的是数据,惦记着的是器材和小鼠。
离开家门,想找个地方待会儿。一辆公交从我面前咫尺快速驶过。
我恍惚地突然想起什么,快步跑向前方的公交站,赶在公交离开之前搭上了它。
回老家。我当时想着这么一件事,我有一年没回家了,也是一年没见妈妈了。爸爸倒还好,之前在那个电子商务公司偶尔还能见他一两面,但也待不了多久就离开了。
我在公交里站了一个来小时,下车就飞奔向家的方向。街道两旁景物改移了不少,但建筑都和几年前毫无差别。就算有些店铺易了主,换了名,房子的样式我还是记着的,只不过是变得更旧了一些罢了。老张馍铺没了,成了赵叔维修,吕家凉皮搬了,换了马哥裤带面。变是变,一看,人还是认识的,还是街上的邻居,小时候都砸过人家的玻璃、敲过人家的门。
跑了好一阵,我喘着粗气,敲响了熟悉的门。此时它已爬满了锈斑,红漆间缀着无数更深的暗红斑点。
“妈!我回来啦!”
我喊到,不一会儿里面便传来脚步声。
门开了,一个陌生却又有点熟悉的奶奶站在我面前:“你谁啊?”
“我……”
“秦姨,是我儿子,”妈妈熟悉的声音总算从里屋传来。
我和秦姨进了里屋,妈妈正在包饺子,电视上播着最近比较火的一个电视剧。
见我进来了,妈妈立马放下勺子和饺子皮,把沾着些面的手在围裙上胡乱一抹就走上来,拨了拨我凌乱的头发,说到:
“没吃呢吧?妈包了饺子,一会儿再炒俩菜。你爸马上来了,咱们一家好好吃一顿。”
我半天什么也说不出来,只顾着点头、悄悄流泪。
没多久,爸爸就来了,两人默契地没说话在包饺子。秦姨说家里有事,先回去了,妈妈给她装了一盆包好的饺子,她笑了笑,抱着就出了门。
我本想打电话和轩辕说晚上回不去市里,明天估计得迟到,结果拨了几次也没拨通,总说不在服务区,想到他平时工作的状态,我也没太在意。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离开了家,搭公交直奔实验室。到门口,敲了半天门也不见有人来。这会儿我才感觉有些奇怪,又拨了一次轩辕的电话,还是没接通。
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我下楼去最近的报亭买了本杂志。说是附近的,其实一来回也有二三十分钟了,回来门还是紧锁。门有三把钥匙,轩辕一把,他女友一把,还有一把他本来给了我,我走之前又放下了,现在就静静躺在屋里左手靠墙第一张桌子的抽屉里。
进不了门,我下楼坐在大门口的石墩上读起杂志来,读一会儿就给轩辕打一个电话。一本薄杂志被我反复看了两三遍,电话也拨出十几个,他一个也没接。
这就有些蹊跷了。
我把我认识的和轩辕有关的人的电话也打了一遍,其实也没几个,他们要么说最近没和轩辕联系过,要么就也是不接我电话。
我有点急了,跑到报亭问卖报的老头见昨天下午有人从楼里出来吗,他也啥都不知道。我正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却见一双腿从我面前快步进了楼。
“轩辕?”我叫道“等一下!”
脚步声已上了楼,我也赶忙跟上。上了楼,门刚巧关上,留我站在外面。
“谁啊?开门!”我猛拍门,有人过来把门打开了。
“吵吵什么?!”他皮肤黝黑,面孔让我感到有点熟悉。
“你谁啊?怎么有这儿的钥匙?”我盯着他说到。我比他高一头多,也壮不少,但看着他的脸总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让我没有做出进一步的举动。
“钥匙?我钥匙……你是江路哥吧?”他看了我一会儿,一拍脑袋“咱们见过的啊,之前在我们大学的实验室里,古哥领你来的。我记得你,古哥还让我找你来着。”
他这一说,我也一下子想了起来。的确,就是他,怪不得有种熟悉的感觉。于是我便问他:
“你来这儿干什么?应聘吗?”
“应什么聘啊,古哥叫我来给他帮忙的,说是要出差几天。”
“出差?他没跟我说啊。”我看着裴樊,将信将疑地又问道“他什么时候说要出差的?要出差几天?”
“这我就不知道了,他说什么时候他回来我什么时候才能走。”
“他要没回来呢?你就一直待着?”我问他“你自己的工作呢?”
“我?我还在找呢。”他说着已经转身又进去了“这年头,工作哪有那么好找啊。才毕业,一点工作经验也没有,投了几份简历全沉大海了。”
“你不是……”话到了喉头,我一顿,又咽了下去,随手把杂志放在我常用的实验台上“你们大学,条件不是挺好的吗?怎么会找不到工作呢?”
“嗨,大学好是好,学的这专业不行啊,”他回头无奈地看向我“我们这系里头就数古哥混的好了,自己又是整专利又是办实验室的,别人都还在人才市场挤着呢,人家已经开始追逐梦想了,咱这根本比不了。要不回头你跟古哥说说,看看能让我也上他这儿干不。”
我和裴樊一起工作了三天。他很聪明,干活也利索,让人不能理解为何会找不到工作,同时,我也庆幸着自己有轩辕这样的好朋友,在我最难熬的时候拉了我一把。
三天后,轩辕回来了,大包小包拎进实验室。正当我准备问他去哪儿了,他喘着粗气,指指门,示意我和他一块儿出去。
“什么东西?”我边下楼边问道。
“狮子。”他说完两字又喘起气。
“狮子?什么狮子?”我心中疑惑,但没开口,想着就算轩辕想回答我他也没力气张嘴。
到了楼下,一个黑色袋子搁在地上,长两米多,宽也有半米。我心里想着,该不会真是个狮子吧?要是真的,怎么能直接拿袋子装着呢?打了麻醉药吗?还是说用锁链铐住了?
“来。”轩辕抬起了袋子的一边,示意我抬起另一边。
我蹲下身子,把手插进袋子的下面——软的!里面是真狮子!看到轩辕将那头抬起,我也将这头抬起。我们慢慢地上楼梯往回走,轩辕在上,我在下。
“沉吗?”他问我。
“不沉。”我心里全在想狮子,哪有功夫管这袋子究竟沉不沉“这里面真是狮子?”
“是真狮子,”他说道“不过是死的。我上省里参加交流会去了,给你发短信也不见你接收,打电话太贵,就没拨。我让裴樊跟你说来着。”
“他说了。”后来我查手机,才发现保存的短信满了,净是些垃圾广告。删掉几条后,轩辕的信息就立即抵达了。
“那就好。”轩辕似乎累了,我们把狮子放在地上歇了一会儿,然后又抬起它哼哧哼哧地上楼。
抬进了实验室,我把门一关:“拉开看看?”
“开吧开吧,反正一会儿也要拿出来放进冰柜里头。”他走到桌边,拿起我的杯子里吨吨吨地喝了几口水“对,回头还得再买个大点的冰柜。”
“你要给它冰起来?这有什么用?”
“搞研究嘛。”
“你从哪儿搞的这个?”我抬头问他,但迟迟没有拉开拉链。我想等他过来再拉开。
“开完会主办方请我们玩,有一站是动物园。逛到看狮子的地方,里面是空的,有人问,管理员说昨天被人用石头给砸死了。”
“砸死了?”
“那个狮子不是养在地上的一个深坑里面吗?有人把石头砸到狮子头上,狮子就死了,扔石头的那个人跑了,找也找不到,也没办法了。”
“然后呢?你把狮子买回来了?”
“没有,你猜怎么着?”他已经蹲下,在拉拉链了,说到一半又停下看我,等我回答。
“怎么?”我莫名地有股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们把狮子送给你了?”
“对。哈哈。”他拉开拉链,一头狮子便出现在我俩面前。
我吓了一跳,但接着又想到它是死的,心情很快就平复下来。
“你准备拿它干什么?”由于被震到了,我傻傻地又问了一遍重复的问题,过了好几分钟我才想起来自己刚才已经问过了。
“搞研究嘛。”他抚摸着狮子的皮毛,笑了“来吧,咱们把冰柜清理出来,然后把它放进去。”
过了两天,轩辕让我下来再搬东西时,我才意识到杜杜也有几天没来了。
“这是啥啊?新冰柜?”我问轩辕。此时那个邮递员刚把钱收起来,骑着三轮离开。
“不是,是杜杜的设备。她也去省里开会了,刚寄来的。”他回答“又得麻烦你了。”
“这有啥麻烦的,走吧。”我上前,把箱子的一边抬起,轩辕把另一边抬起。
这沉甸甸的玩意抬回去后,因为是杜杜的东西,我们都没拆开,只是把它放在了一张桌子下。过了些天她回来了,自己把箱子拆开了,里面是一台黑色的像是洗衣机一样的机器,接线口很多,还有一个小门。她没说这是什么机器,当然我们俩也都没问,术业有专攻。
我们依旧这样过着很普通的研究日子,当时的我从没考虑有一天轩辕的专利费会见底,不再有人需要他的抑制剂,我们都会失业。
有一天,我下午来上班的时候,一个高壮的男人在我前面进了楼,那是灾难的开端。
他走的不快,我两步就跟上了他,和他仅保持两米左右的间距。这栋楼基本没人来,所以我会格外注意生面孔。我尽量放缓了脚步,不让他认为我在故意跟着他,实际上我的确没有故意跟着他,我只是去上班。
他穿一身西服,手里提着公文包。到了三楼,我便认定他是来和轩辕谈生意的了。轩辕之前有向我提到过这件事,他只转出了部分专利,剩下的还握在他手里。
到了门口,西服男回过头:“你跟了我一路。”
“只是你走得比较快,”我从兜里拿出钥匙开了门“我在这儿工作,请进。”
轩辕在床上睡觉,肚子上趴着本小说——《瓦尔登湖》。我轻轻地关上门,准备先倒杯水让西服男坐下等一会儿。
“起来,小子,别耍赖!”他一脚踹在铁架床的脚上,轩辕一下子被震的坐起来,书也滑掉到地上。
“你干什么?!”我马上来气了,把倒给他的水磕在桌子上“有点礼貌吗?没见他在睡觉吗?”
“没事没事。”轩辕立刻摸到眼镜带上,穿好鞋下了床“来,坐这边。”
“坐什么坐?赶紧的,别费事!”西装男从公文包里抽出纸和笔,拍在桌子上“签字!”
“咱不都说了好几次了吗……这个真不行。”轩辕扶了扶眼睛“要是卖给你们的话,很可能……”
“签,别废话!”西服男一副急躁的样子。
“我不签,”轩辕挠挠头“你就跟你们老板说,我绝对不同意,让她别费心思了。”
“我们老板说,如果你不签,就停止向你供资,你这乱七八糟的也都别搞了,滚回你老家种田吧!”西服男说着,掏出一份合同“我们可以立即撕毁这份合同。这样,合作就直接中止,你以后不会再收到一毛钱。”
“我有现在的就足够了,不要你们的钱。”轩辕把桌上的纸推回去“你看你们要是愿意放弃合作的话,就停止供资吧。同样,之前授权的专利我也要收回去。”
男子怒视着轩辕,轩辕冷望着他。几秒后,男子装回合同,提起包,气冲冲地出了门,却把笔和纸都留在了桌子上。
轩辕发抖的双臂撑在桌上好久,才从似乎是恍惚中清醒,情绪平复,他把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接着,他走到床边,拾起掉在地上的书拍掉灰尘,合好放在桌上,回过头苦笑道:
“来好几次了都。”
“看出来了。”我回答,那男人不客气的态度绝非对首次相见的人能摆出来的“你可以更强硬些,对付这种人不能手软。”
“各有各的难处吧。”轩辕风轻云淡地随口带过,就开始他的工作。
那个男人又来了。只不过这次轩辕不在,我一个人在实验室里记数据。
开门的时候,他正在看一本书,皮上写着《成为天才营销师》。门开了他就立即合上书,放回包里:“你老板呢?赶紧叫他过来,我就不进去了。”
“轩辕去学校里做讲座了,这两天都不会在实验室待。你回去吧。”我冷淡地回答道。他的素质决定了我对他的素质。
“他不在?”他先是不相信,接着又是惊喜的样子“来来来,咱们进去说。”
“别进来,你走吧,这儿不欢迎你。”我赶他走,快速地闭上了门。
后来,他又来了好几次,我常常以轩辕不在或者要下班了来搪塞他赶他离开,尽管他总是来的很早,而轩辕就在屋里坐着。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之后的几个月,我们的门前或墙上被人用喷枪喷满了类似杀人偿命之类莫须有的罪名。好在没什么人来这儿,我们也没必要刻意盖掉它,就那么放着,什么也不会发生。
这些天,轩辕的实验进展加快了,因为第一只小鼠体内的红细胞已经活到了三个月,已经达到了它们的生命极限,每一次提取的血液样本都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轩辕说过些天这些红细胞自己就会凋亡,和抑制剂的效果就无关了。后几只小鼠反倒状况不佳,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只像是触电般,时不时抽搐一下。显微镜下检查结果是自身免疫系统过于敏感,偶尔会攻击异体红细胞和自身神经末梢。
我已经可以得心应手地自己进行实验了,收集数据的事情也是全部包揽。轩辕搞了批培养皿和培养原料,开始着手改良他的抑制剂。
我们当时有总共六批次小鼠,第一批次就是成功活过三个月的那一批次,第二批也有两个半月了,第三批两个月,依此类推,最新一批小鼠就是前天才处理的,它们是最后一批使用第一版本抑制剂的小鼠。也就是说,这之后的那批小鼠本该使用第二版本的抑制剂。我说的版本是我所知的已有的抑制剂,原本轩辕在大学也是研究了很久才做出的抑制剂,其中各版本更迭我并不清楚,但想必也不会少。
我之所以说本该,是因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直到他离开,下一版本的抑制剂都没有被改良出来。
你说我?我搞不懂那些,我光会做实验——我倒是想懂哩。我喝口水,你听我接着给你讲。
有天早上我起晚了,闹钟没响。而我出门前准备给笼子里撒点新食儿的时候,一看,坏事,老黑呢?老黑就是我给那只新甲虫取的名字。我在家里四处找,终究没有找到。结果我出门比平时晚了近一个小时,虽然知道轩辕不会因此批评我,我还是打的前往实验室。
到实验室附近,前面堵起了车,待了好几分钟不见好转,我于是下车走路。堵车那儿围了不少人——大概是出车祸了。这么偏僻的地方,也有人会出车祸吗?是附近的居民吗?心中如此想着,我快步走过,瞅都没瞅一眼。
上了楼,开门,进屋,实验室里一个人也没有,轩辕也迟到了。我一边心疼打车钱一边回身给门开了一道缝,打开热水器,开始检查记录小鼠的状况。
没一会儿,水烧好了,我给自己倒好了一杯,给轩辕杯子也灌满,这时才意识到他还没来。他起晚了?还是说又出差了?我拿出手机查看,没有未接来电或者未读短信。
但我也没多想,端着杯子坐回了我的位上,今天的活儿不少,我拾起笔开始记录数据和小鼠生理状态。现在我也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只要有不清楚的立刻到书上、网上查询,或是问轩辕,得到解答后记到笔记本上,下次出现相似情况可以有所参考。
一直工作到了快中午,把所有在录的小鼠都检查了一遍后,我还有第一批小鼠的报告要写。第一批小鼠已经开始陆续死亡,必须赶紧开始做记录、抽取血样、研究数据。
结果,直到吃饭时间,轩辕都没有来,也没打电话。注意到时,我立即打给了他,一个陌生的声音出现在另一头:
“喂?你好。”
“你为什么接轩辕的电话,他在哪儿?”
“……你是古轩辕的家属吗?”
“你哪位啊?我是他的朋友,他怎么了?为什么不让他接电话?”我已经预感到一些不好的事,心里开始发起慌。
“古轩辕出了车祸,刚在我们医院进行过手术,已经脱离危险。”
我全身仿佛触了电,急切地问道:
“哪个医院?我马上到。”
“市中心人民医院,五楼502房。”她一说完,我就挂掉电话出门,匆匆下楼。离大门不远处的马路上,干掉的暗红色血迹触目惊心。
我脑子里一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