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C种姓

种姓(caste)
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就对印度十分关注(着重参看他发表于《纽约每日论坛报》上的一些文章和《大纲》中的若干章节),但他的主要兴趣是作为亚细亚社会一般特征的村社所存在的“公社所有制”和不列颠资本主义对印度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而且很少谈到种姓本身(见“参考书目”⑧)。主要提到种姓的文章是《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其中马克思问道;“既然在一个国家里,不仅存在着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对立,而且存在着部落与部落、种姓与种姓的对立;既然一个社会完全建立在它的所有成员普遍的互相排斥和与生俱来的互相隔离所造成的均势上面,——这样的一个国家,这样的一个社会,难道不是注定要做侵略者的战利品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9页)。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的影响,得出结论说;“由铁路产生的现代工业,必然会瓦解印度种姓制度所凭借的传统的分工方式,而种姓制度则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同上书,第73页)。 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几乎很少有人分析或解释过种姓制度。那些这样做的人,通常也总是力图把这种明确划分为四个等级的种姓制度比作阶级制度。比如罗萨斯就论证说,在印度,种姓制度掩盖了阶级社会的性质,而封建的形式则往往掩盖了印度作为一个亚细亚社会的性质(见“参考书目”⑥,第159页)。然而,他也承认,就其各种复杂性(涉及无数小的地方种姓团体)而言,种姓制度是印度所特有的现象;因此,仅仅依据目前的知识还不能明确地解释种姓制度的发展(同上书,第162页)。不过,一位赞同马克思主义的印度历史学家(科萨姆比)批评罗萨斯的观点,说它“抹去了太多的细节,以致没有什么实用价值”(见“参考书目”④,第243页)。另一方面,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则承认种姓制度中存在着重要的阶级因素;斯里尼瓦斯评论说:“一个拥有土地的种姓,不论其宗教地位如何,都会实行有效统治”(见“参考书目”⑦),而贝泰伊则争论说:“在传统社会中,而且甚至在五十年以前……阶级制度就从属于种姓结构。〔而〕有没有土地所有权以及生产制度内部的各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种姓联在一起的”(见“参考书目”②,第191页)。 然而,大体说来,学者们都把地方种姓团体当作是麦克斯·维贝尔意义上的地位集团(见“参考书目”②,第188页;参看
阶级;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家
条目),这种集团是由“生活方式”而不是由在生产制度中的地位所决定的,从这一观点出发,种姓便属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突出的一个范畴,他们写到:“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1页)。问题在于,这样一种“多级的阶梯”和作为这种多级阶梯的特殊例子的种姓制度,能否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围内得到充分的说明,还是说在这些情况下还需要作些特别的解释(比如宗教对种姓制度的影响;见“参考书目”③;参看
印度教
条目),尽管这些解释也许仍然是在作为“研究工作指南”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如恩格斯在1890年8月5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所说的)的影响之下。后一种可能性从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都承认种姓与阶级有密切联系这一事实中得到了支持。此外,印度的经济发展也开始使种姓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的一点就是出现了重大经济利益集团的“种姓联盟”(见“参考书目”①,第122—135页)。不过,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种姓制度的研究,显然还处于初级阶段。 (TBB)
参考书目
① F.G .贝利:《政治和社会变革—1959年的奥里萨》,1963年英文版。 ② 安德烈·贝泰伊:《种姓、阶级和权力—变化中的坦乔雷特的阶级分层模式》,1965年英文版。 ③ 路易·杜蒙:《人类的等级制—种姓制度及其含义》(1967),1970年英文版。 ④ D.D.科萨姆比:《印度的种姓和阶级》,1944年英文版。 ⑤ 同上作者:《印度历史研究入门》,1956年英文版。 ⑥ 保罗·罗萨斯:《印度的种姓和阶级》,1943年英文版。 ⑦ M.N.斯里尼瓦斯等人合著:《种姓—趋势报告及书目提要》,1959年英文版。 ⑧ 丹尼尔·索纳:《马克思论印度及亚细亚生产方式》,1966年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