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的着装真的对于性侵没有丝毫因果关联吗?
本文章是以理性的角度探讨事情,更偏向于讲述和陈述事实,所以不会涉及太多感性倾向,以及本文只不过是在探讨犯罪心理,而不是审批受害者,而不同人之间的感情取向,思维都有所不同,当一件事物不能和自己产生感情和情绪共鸣时,行为人可能会产生不适,这也就甜蜜的谎言比起伤人的事实更加让人能接受。 首先人类的确是高级动物,因为除了会创造和使用工具这种高级行为之外,人类还拥有记忆、认知、逻辑推导和判断这样的高级脑功能,更是其他地球生物所望尘莫及的。就连人类进化得到的本能和情绪,也比其他动物复杂很多,但不代表人类脱离了动物的范围,人的内在本质还是动物。 其次,冲动型性侵的本质就是嫌疑人因为性冲动的需要,从而丧失理智,优先满足自己的本能欲望,而进行的侵害行为这里的条件繁多,主要涉及到时间,地点,人。这里说的丧失理智不是一种没有行为的状态,而是以本能为主导的状态,这里的主导是最接近皮质(理性中枢)的边缘系统为主导。边缘系统负责控制情绪;控制与物种生存相关的行为,比如战、逃、“性“等;参与控制生物的部分自主功能,比如饥饿感、汗液分泌和心跳等;还与人类的行为动机、学习和记忆等功能相关。边缘系统是由若干脑结构构成的一个集合统称,是根据其相似的主管功能来定义的。这些功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不能或几乎不能用主观意志来控制,皮质所下达的理智决策最多能够进行干预,而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人类大脑的所有活动都是整体运转的,而不是每个部分之间独立运转,所以不同区域之间一定会有信息的传递和相互影响。但是,像边缘系统这样特征明确的区域,可以比较明显地解释,人类的行为中,很大一部分不是由意志来掌控的。 众所周知,人类比较特殊,全年都处在发情状态,这也就意味着随时都能产生性冲动,而能够引起男性性冲动也就是繁殖本能的本质条件就是女方具备的性资源(在进化历史中,能让基因更加健康传播的条件),包括前凸后翘的身材,年龄,白皙的皮肤,高挑的身材,乌黑的头发,立体的五官,(当然取向也包含其中)等等,性资源越丰富,那么就越受异性喜欢,这就是人类异性审美的原始动因,包括衣服的出现,除了避寒以外,本质上也是为了提升自己的性吸引力,所以我们在认为一个人很穿衣很性感时,通常她的着装比较暴露和显身材,以及显得年轻的穿搭也比较讨人喜欢,这里你们仔细观察社交媒体上的女性主播就能确认,以及在动物世界中动物求偶时都是以光鲜亮丽或者显示某种强大来进行吸引异性,除了自身天生的以外,你们会发现动物世界中有的动物会利用一些东西来装饰自己从而博取异性好感,获得交配权,从综合所上,我强调一点,引起性冲动的是,拥有性资源的载体本身,而衣服就像是包装纸,衣物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美化作用,而这种美化作用根据各类风格而定,并不能说因为穿的保守就没有了性吸引力,只不过暴露的展现的性资源更多,更能吸引异性,更能被本能所关注到。 性侵案受害者年龄情况,受害人的年龄分布:14岁以下的约为5%;14-16岁约为15%;16-18约20%,18岁-40岁的约为55%。40岁以上的约为5%,这一组年数据证明了性资源吸引力引起的性侵的关键作用,也是最本质动因,随着达更年期得的到达,性激素减少,人就会越来越丑,这里的好看是从生物学的角度出发的,好看的唯一作用就是获得性资源,而衣物我上面提到过,本身就有一项提高魅力的属性,而越能让人感觉性感的吸引力越高,本质上还是和暴露挂钩,而这也就是衣物中的因果关联,而这一组数据也证明了,因为个人性癖以及心理变态而采取不同选择的人终究是少数,或许在他们的视角中,他们少数另一类的爱好才是吸引力较高更能让人兴奋的呢?。 这是另一组数据,超过55%的被告人表示其为酒后作案。强奸案被告人的动机,酒后起兴(55.42%)一时糊涂(12.29%),早有预谋(12.09%),觉得刺激(11.4%),求爱不得(8.8%)。超过半数强奸案发生在酒店,少数为交通工具上,户外,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被告/原告住处 。这就是环境暗示,当环境的潜意识反馈中,表示为我很安全,我不会被人发现,我的生命安全不会受到威胁时,犯罪嫌疑人则会更加容易爆发。 而我们从犯罪心理的角度看,性冲动引发的犯罪,本质是因为罪犯由于性冲动占据主导地位,做出失去理智的侵害行为,而当罪犯本能占主导时,这时的状态是什么呢?就像发情的动物,最先想要释放的是自己的交配欲望,也就是进行性行为,从而发泄出来,这也是一种进化而得的保护机制,首先从远古时期看进化心理学看,如果雄性这是处于理智状态,那么他可能就不会做出侵害行为,这时就会降低基因的传播率,以及如果不快速的找到目标进行侵害,那么可能会有别的危险,比如说猛兽或者是对方的伴侣,所以这时的雄性最先为满足性本能优先(基因传播),这时更多的是饥不择食,优先满足性冲动进行性交,所以我们能看到大多数时候被侵犯的女性,不一定都是那种非常漂亮的,相比前者,这样的雄性基因则更容易传播和遗留下来,只能说基因是自私的,只会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你们经常关注动物,也能发现动物之间的强奸也不在少数。 所以,犯罪嫌疑人生出想要犯罪的心理动因时,首先需要性冲动也就是产生邪念,而他们在挑选目标时什么对他们吸引最大的?不用我说了吧?后就是环境暗示催化爆发,性冲动到达理性控制不住的时候本我就占据主导,从而实施行为,当然这类为冲动犯罪,他们此时的状态就像人愤怒时先是脑袋空白,然后就是不断的对抗,让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以及让自己愤怒应急的刺激原消失,而当这种负面刺激不能短时间消除时,你的愤怒情绪也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减。然而有时候罪犯,性冲动和愤怒情绪是共存的,或是先恐惧后愤怒,为什么说是愤怒呢?因为我们在进行战斗时启用的就是愤怒本能,这就导致了奸杀,当然全国的强奸犯罪率是占8%,大多数时候理性的正常人才是大多数,因为有道德和法律(生存)成为束缚着我们兽性的枷锁,我们应该看过很多末日类小说,当道德和法律崩坏时,那么我们内心的黑暗就容易被释放出来,而这里的黑暗像不像本我?而根据相关调查证明强奸犯根学历教育有脱不开的一定关系,或许不断的增加认知的深度能改变一个人或让他变得理智?我们就不由而知了。 我写出这篇文章呢,只是想说明其中的因果逻辑关系和情况,并不是说有因果逻辑关系=受害者活该,解释犯罪心里=检讨受害者,备注本文中用到的数据不敢保证客观,仅供参考,并且内容及个人认知所作,个人具有期限性,如有差错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