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及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国内诉讼

新西兰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及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国内诉讼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在我国办理新西兰公司法律意见书的公证及附加证明书。根据我国于2023年3月正式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自2023年11月7日起,文书在缔约国之间流转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
一、什么是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附加证明书是文书出具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相关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为便利公文书在国外使用,附加证明书一般使用包括英、法文及本国语言在内的两种或三种语言的范本。公文书加贴附加证明书后,可直接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传统领事认证。
二、所需材料
新西兰公司法律意见书原件;
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新西兰公证人进行翻译公证。请将新西兰公司法律意见书原件提交给新西兰公证人,由其进行翻译公证。
第二步:新西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办理附加证明书。将经过翻译公证的新西兰公司法律意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新西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办理附加证明书。
四、所需时间
普通件:5-8个工作日左右;
加急件:2-5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