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小故事
雨夜,如此漫长。 我从超市购物开始到出来,雨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正因为是下雨天,所以路上走动的行人也比平常少了许多。 忙碌了一整天工作,本来右手提的购物袋已经沉重到不行,现在还不得不利用起左手撑起一把伞,也是够呛人的。 我是个乐观的人,思想这东西,只要看开一点就没多大的阻力,至少,思想不滑坡的话,对心脏病、抑郁症等心理疾病都有一定的治疗。 反正今天和我一样在这个时间点上的人,也会多多少少淋到不同大小的雨滴吧。而且我还看到有一些没撑伞在雨天也可以狂奔的人,拿他们的行为取乐也未必不是一种改换心情的方式。 在来回不知多少次自家公寓的路上,我看起了百度地图,导航显示有三条路线可走,其中一条是我每天从超市到公寓的两点一线,也就是我所谓的“大路”。对比其他两条,我从地图上发现一条新的,还没走过的“小路”,距离不能说是明星缩短,但也少走两三百米的路程。 我现在只想快点回到家,然后可以解脱身上各种枷锁。工作服装是我最想脱掉的枷锁之一,穿在身上已经不是合适与不合适的问题了,是那种会令人有窒息感。还有鞋子也是一样。 因为下雨,加之选择从未走过的小路,在城市生活的小路其实也是指小巷,虽然没有农村小路上的泥泞,但是还是有滑倒的风险,使得我每一步都走得十分小心。按走大路的时间算下来,我应该能到家才对,我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了。 路过不知名的小巷里,有一人拿着好像是匕首,还有一个躺下的人。 那把刀在滴水。小路永远是最后或者早已被遗忘,就连路灯设施也是照亮不明的一种。 我找了一处屋檐下,收好自己珍惜的雨伞,不着急的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这下看得十分清楚,在地面上睡觉的人,躺在了红色的水迹中,刀,也是在滴红色的液体。 我觉得带刀的人发现我了,他正缓缓向我走来,我也知道用手电筒照他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把手电筒一关,那人也走到我面前了。 “给您困扰真是对不起,我不应该做让别人不舒服的事的。真是对不起。” 我连忙向他低头认错,可能是淋雨太久,他把衣服后面的帽子戴上。 “为什么不跑?你?” “跑步吗?很累人的,如果可以我想走路回家。” 看得出来他很有耐心,现在能和我心平气和聊天的人,不证实了他习惯这样的场面了吗? (杀人,心平气和,我想到了张春华) “哼,你这人真有意思……” 没等他说下一句,我连忙抢答。 “你也是。” 他听到我这句话后放声大笑。 我担心他大笑的时候会顺手把我辛辛苦苦带到这里的购物袋抢走。不过他的行为告诉我,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还不忘叮嘱我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真是个有趣的人不是吗? 回到家,我又可以安安心心的吃零食长胖了。 想起今天晚上的事情,我把那个男人记下笔记里,雨夜遇到一个对我哈哈大笑的男生,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想他也会撑伞吧。 第二天,我又在电视里面看到了那个男人,不知他是不是很出名,总之就是有很多记者围着他,绕着他,在他身后还有几个持枪警察。在他面前话筒很多,看他答不过来的样子,真是笨着得很呢,我窃喜,原来他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呐,嗯呼。 “昨晚在场的还有一位目击证人,女的,脸部微胖,我想她还在读书。她不慌不忙开启手电筒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下不去手,可能是各种原因吧,我也说不清楚。和她对话更是温柔,她居然有说我有趣,呵,奇怪的女人。” 然后他就从电视里离开了,我也看不到他了。 是我吗?说我是奇怪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