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报批虚假点评变相医美广告,大众点评违规商家仍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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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观察君
校稿:程程 / 编辑:致知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报《中国市场监管报》发表评论文章《利用“虚假点评”变相发布医美广告引流当休矣》批医美领域虚假点评种草现象。
文章称,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效果,再引流至线下机构,已经成为部分不法机构的惯用伎俩。通过博主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种草文章等营销手段,过度鼓吹医美广告效果,很少提及手术背后风险,其背后暗藏的乱象引发大量消费纠纷,有的还酿成了医疗事故。
文章建议,只有规范管理医美内容,严厉打击“虚假种草”,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此前,《南方都市报》就曾关注过医美行业营销乱象。
据报道,大众点评等信息平台上,部分医美机构通过博主种草等营销手段,过度鼓吹医美广告效果,虚假点评贩卖焦虑;同时“祈福医院医疗美容”等商家在种草笔记上附带团购链接,但未在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打开大众点评、更美等平台,输入“医美”等关键词,各类整形医美营销笔记、种草广告令人目不暇接,许多面向“低龄求美者”的引导营销也密集出现在评论区,却很少提及手术背后的风险。

在大众点评“变美狂暑季”专区里,隆鼻、抽脂、面部填充、隆下巴、削骨等各类美容整形推广测评、笔记随处可见,时刻暗示着年轻人整容低风险、低门槛,并呼吁考生利用三个月的超长假期,以更完美的个人形象迎来新阶段,实现暑假逆袭。
以上带有广告推销性质的消费测评行为,早就有相关规范。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南方都市报》在此前报道中提到,大众点评上绝大多数博主的攻略、笔记,披着科普软文、消费评价的马甲,以患者名义发布“攻略”,为医疗效果做断言证明,不仅未经过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未取得有关审查证明,也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告法》相关规定。
截至发稿时,观察君在大众点评搜索发现,《南方都市报》此前曝光的“广州华美医疗美容医院”、“广东美恩整形美容医院”、“维秘医疗美容·形体中心VVON”等多个医美商家仍在正常推销整形套餐,商家主页下仍有博主在发布未带“广告”标识的变美秘籍、种草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