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历史背景
谨由我同大家一起来深度剖析一下喀什地区有所相关联的历史资料并看看其中所藏有着的知识点以及亮点在哪里,接下来的内容是这样描述的,如下:
1.历史沿革

疏勒县政府县名得自古国名。疏勒地名的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是认为疏勒是突厥语"有水"之意,因此地域水草丰茂,故得此名;二是认为是属印欧语系中古东伊兰语族的粟特语,疏勒即粟特族名soghd的译音,系古代伊朗语"圣地"之意;三是认为疏勒是古匈奴语"黄色"之意,因喀什周围土壤呈黄色而得名。维吾尔语称疏勒为"英纳协海尔",意为"新城"。
疏勒县是古疏勒国的一部分。清光绪十年(1884年)在恢武城,即道光七年(1827年)所筑喀什新汉城为治所,设疏勒直隶州时,使用汉唐疏勒古地名作为直隶州名而沿用。直隶州属喀什噶尔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疏勒直隶州升为疏勒府,府治即今疏勒县城。疏勒府本府范围包括今疏勒、岳普湖二县和阿克陶县的一部分。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疏勒县,仍属喀什噶尔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1943年属喀什督察专区。1949年以来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喀什地区。
2.
历史沿革

喀什喀什全称“喀什噶尔”,意为“玉石集中之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2000多年。
喀什地区境域,秦汉之际,有西域三十六国的疏勒、莎车、尉头、子合、西夜、蒲犁、依耐、乌禾乇、捐毒、休循等诸国,其中疏勒、莎车较大,张骞出使西域时曾至这里。[2]
西汉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在乌垒(今轮台县东野云沟南)设置西域都护府后,疏勒、莎车等国属其管辖,标志着境域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东汉初年,莎车一度称霸西域,时五十五国咸听其号令。永平十七年(74年)起,班超驻守疏勒长达17年,使封闭65年之久的丝路南道再度开放。
三国至西晋时期,疏勒先后兼并了周围的莎车、竭石、西夜、蒲犁等国成为西域一个比较大的地方政权。
南北朝至隋代,今喀什地区境内主要有疏勒、朱俱波、渴盘陀等国,多次遣使至中原朝贡。
唐显庆三年(658年),唐朝在平定西突厥阿史那贺鲁之乱后,在疏勒设置去沙都督府,后改为疏勒都督府,府下设15个州,范围囊括今喀什地区全境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域辽阔,为当时有名的“安西四镇”之一。它曾有力地维护了西域与内地在政治上的统一,保障了盛唐时期“丝绸之路”的畅通。唐开成五年(840年),居于漠北的回鹘汗国为黠戛斯所败,大规模西迁,其中一支迁至疏勒境内。后来喀喇汗王朝建立,这里又成为其东部重镇和陪都,“喀什噶尔”一名从此显见于史籍。至北宋庆历元年(1041年)前后,喀喇汗王朝分裂为东、西两部,东喀喇汗王朝建都于喀什噶尔,今地区辖境属汗国近畿之地。
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后,今喀什地区境内成为蒙古汗国的辖地。淳口十二年(1252年),蒙古设立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喀什噶尔等城受其管辖。

做礼拜元代,境域虽属察合台汗国、东察合台汗国辖地,但受蒙古朵豁剌惕部直接管理。
明代,境内先有大小“地面”,互不统属,后有号称“喀什噶尔王国”的阿巴拜克热政权。正德九年(1514年),叶尔羌汗国建立,今喀什地区为其核心区域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清初,准噶尔部兴起,在灭亡叶尔羌汗国之后,扶植依达也提拉(阿帕克和卓)等傀儡统治南疆。清朝平定准噶尔部后,南疆地区纳入清朝版图。乾隆二十四年(1758年),清朝在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在喀什噶尔设“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管理南疆八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事务,同时“因俗设制”,在各地保留了以阿奇木伯克为首的伯克制度。至光绪三年(1877年),清政府在驱逐阿古柏侵略势力收复新疆后,于光绪九年(1883年)废除伯克制和“军府制”,设置喀什噶尔道,下辖有疏勒府、莎车府、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和疏附、伽师、叶城、皮山、洛浦、于阗6县。
民国初年,沿袭清末旧制。民国二年(1913年),府、厅、州均改为县后,喀什噶尔道管辖疏附、伽师、叶城、皮山、于阗、洛浦、疏勒、莎车、英吉沙、蒲犁、巴楚、和阗12县,以及陆续成立的麦盖提、乌恰、泽普、阿图什、岳普湖、墨玉6县。民国九年(1920年),原隶属喀什的叶城、皮山、于阗、洛浦、和阗、墨玉6县析出,划归新成立的和阗道管辖。民国十九年(1930年)废道改行政区,设喀什行政区,列为新疆第三行政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析出莎车、泽普、麦盖提3县与和阗区的叶城县合并,设立新疆第十行政区(莎车区),管辖莎车、泽普、麦盖提、叶城4县。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第三区(喀什区)、第十区(莎车区)分别改为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5月25日,喀什市成立。1954年8月21日,南疆行署成立,喀什专署撤销,其所辖喀什市及疏勒、疏附、英吉沙、岳普湖、伽师、巴楚、蒲犁7县归南疆行署直接领导;莎车、和田、阿克苏3个专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亦由南疆行署领导。
1956年6月30日,南疆行署和莎车专署撤销,南疆行署所属阿克苏、和田2个专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原南疆行署直属县(市)及原莎车专区各县由新成立的喀什专区管辖。喀什专区管辖喀什市及疏勒、疏附、英吉沙、伽师、岳普湖、巴楚、麦盖提、莎车、泽普、叶城、塔什库尔干11个县。
1971年1月11日,喀什专区更称为喀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