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炎黄子孙在餐具上的兼容度》
《说一说炎黄子孙在餐具上的兼容度》;
中国人只需练习几次就可以用西餐的刀叉,因为我们既有学习的耐心、又能够容得下它。
英格兰人不可以用筷子,因为英格兰人缺乏学习的耐心,也没有那种包容心。
为啥哩?
是文化包容的原因:
我国人民有着文明古国的涵养,国土大国的气度,在文化上更为宽容。体现在吃上,就能够采纳外国的食物和刀叉。
且,我们知道,就算是那么难吃的德国面包我们的留学生也能下咽,就是明证。
而英格兰人是偏居一隅的岛国文明,地域比较小,气度也不能说大。
体现在吃上,他只能继承海洋民族的特点,餐具单一,千年不易。
所以,即便英格兰人侥幸占据了广大的殖民地,也不会与当地人民在多元文化的格调下共存,而是以宗主国的身份去盘剥他们。
不亡何待?
所以,文化上,英格兰人更趋向于侦查了解,用于吸吮经济利益,
而不是化为己用。
正像他们的学者讲的:“瞧他们,多傻呀。”
好啦!有人也许不信。举个例子吧。
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孙子兵法》的译成。
该书译成之后,小试于伦敦的图书馆,只在学者圈子你吹我捧;
大用?没门儿。但却在美国人那里生根了。
可能有的杰出学者实在受不了他们学术圈子“王风久扇”的乌烟瘴气。
美国西点军校设置课程,专讲《孙子》。
概因国家气度不同,所以大器不为英格兰人所用。---细细想来,
确乎是不能用、不接受,感情上受不了。
毕竟“傻乎乎的”嘛。
而美国人为啥子受得了呢?
美国人本来就傻乎乎的。
… …
我们说啊,
当一个民族国家发展为庞大的地域性国家,其文化上的包容度也被撑起来了。
就像他们最高法院的大理石先哲群像:其中一位就是孔子。
(当然,样子是他们自己想象中的,和我国的传统的作拱手礼的孔子像不同。)
显然,美国人的气度仿效了罗马帝国。罗马人在征服一个地区之后,会把当地人的神祇“请回”罗马城,
也就是首都,
以此举显示格局、增加其文化上的多元性。
我想,这也是从元老院时代传承下来的。
边疆的新国土都是慢慢敲下来的嘛。
现在,美国人在文化上日趋保守,对我国学者采取了新的限制入境。
其实,从九十年代开始,这个妄自尊大的苗头就显示出来了。
所以,当时有一批美国年轻人万里来归。
我国接纳了他们。
所以,三十年过去了,可以说,美国人的多元性丧失殆尽,其趋势以至于淹没。
我们应该有人思考这个问题了。
美国人与北方加拿大的法兰西文化圈也不能相互包容,他们用的是加拿大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天然能源,却常常用主人的姿态对待加拿大人,
北国的加拿大人反感有年,
近些年颇有微词。
都是人类,没人愿意跪着。
一如当年的英格兰人,日薄西山。
能同时使用筷子和刀叉的我国人,在气度上要大于只会使用刀叉的英格兰人和美国人;
我们在饮食方式上兼容并包其他民族,这使得同一个中华文化圈的人们,
不论哪一种皮肤颜色,都获得了一种海纳百川般的归属感。
我们这个文化圈的人民是伟大的人民,
无论到哪里都能安居,建设一片我国人的天地,也有能力拱卫新的家园。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我国人的这种兼容性会在别的方面取得更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