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实务02 增值税会计
一、了解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增值税是以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纳税人。以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为标准,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征税范围。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都属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应税服务”指从营业税范围改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和现代服务业的服务。
(4)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除适用低税率(13%)以外的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二、学会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由于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但在实际操作中,商品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在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难以准确计算,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采用税额抵扣的办法,即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即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我国也采用此种办法,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项税额的确认。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对购货方来说是进项税额,对销货方来说就是在价外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4)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掌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明细账户如图: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1】某企业当月购入钢材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4 000元,由供货方代垫运费2 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全部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钢材验收入库。专用发票在当月获得税务机关认证。则该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4 000+220=34 220(元)
借:原材料 202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220
贷:银行存款 236 220
【例2】甲厂向乙厂销售B产品5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400元,增值税为34 0 00元,货已发出,收到转帐支票一张。则甲厂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
【例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份发生进项税额450 000元,销项税额为900 000元,月未结转应交增值税,则会计处理如下:
① 4月30日,结转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900 000-450 000=45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5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50 000
② 5月15日前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50 000
贷:银行存款 450 000
【例4】如下图:

(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不单独反映,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加上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账户。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不含税的销售额加上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按不含税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款抵扣办法,所以只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反映增值税的应交、上交和欠交情况。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应用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③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④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纳税申报。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才能进行纳税申报。
(4)纳税申报表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