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率”

一、利率是什么
利率是利息与本金的比值(利率=利息/本金),有了利率,我们能直接根据本金计算出某段时间能够获取的利息(利息=本金×利率)。
二、利率有哪些类型
1、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
本金一年内能获取的利息,称为年利息(=本金×年利率),对应的就是年利率(=年利息/本金),月利率、日利率依此类推。
一般认为,1年=12个月=365日,1个月=30日,也就是说,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5=月利率÷30。
上述各利率的转化标准目前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规范,但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采用上述标准进行转化。其中争议较大的是年利率与日利率的转化,有观点认为日利率=年利率÷360,这一转化标准更多的使用在银行业务以及金融合同纠纷中。
2、借期内利率与逾期利率
借期内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
逾期利率:超出借款期限后的利率。
3、银行利率
实际中,许多人在借款时经常会约定“利率为银行利率”,出现“银行利率”这种用语的,如果当事人各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一般会采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解释不清楚的,那法院一般按“约定不明”处理。
因为“银行利率”比较复杂,并非这四个字能约定清楚:
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给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指导性利率。
各大银行利率:各大银行可以制定自己银行的利率,但是需要以基准利率为标准在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
此外,银行利率还分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以及根据存款时间或贷款时间分为不同期限的利率,等等。
4、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顾名思义,既是贷款利率,又是市场(指定的报价银行)报价形成的利率,英文简称为“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早自2019年8月份开始使用,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最新的数据,分为一年期(1Y)和五年期以上(5Y)两个种类。
大家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官网上看到历月的LPR数据(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125213/125440/3876551/de24575c/index1.html)。
三、法院如何认定利率
法院在认定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利率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①各方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清楚;②是借期内利率还是逾期利率;③利率是否超过保护上限。
由于在本金确定的情况下,利息与利率是可以互相推算的,因此不管是直接约定利息还是直接约定利率,结果都是一致的,以下不再区分,统一表述成利率的约定。
1、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借期内利率视为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约定不明的,借期内利率一般视为0。若当事人一方是非自然人(如企业、公司)的,则法院还要结合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且也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逾期利率在2020年8月20日前的部分可以按年利率6%计算,在2020年8月20日及之后的部分可以按逾期之日的一年期LPR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
第二十八条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
第二十九条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但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逾期利率可以按借期内利率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
第二十八条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不管是借期内利率还是逾期利率,都有利率保护上限,这个上限有新旧之分,旧上限为年24%,新上限为四倍一年期LPR,具体情况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法律依据(按涉及或引用的先后排序):
1. (已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