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科目一笔记(2):教师资格必考16分——《教育法律法规》,这分要稳稳的拿!






大家好呀,周六过完惹,距离教资考试又近了一天!大家开不开心鸭

子曾经曰过,玩的时候卖命的玩,学的时候作死了学。明天周日,在休假期间,备考的小可爱们,务必要每天预留出来2~3小时的时间来学**!
我们的目标是:顺利上岸~!

今天的废话任务打卡(1/1)完成,来看下综合素质笔记第二弹合辑吧~

教育法的体系 (单选)
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教育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又称“教育宪法”“教育母法”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教育单行法律——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4)教育行政法规——其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5)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该行政区域内有效
(6)教育规章
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
(1)义务教育法
(2)职业技术教育法
(3)高等教育法
(4)特殊教育法
(5)学位法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
(4)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5)终身教育原则
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单选)
(1)有损害事实 ————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2)损害行为必须违法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

教育法律救济 (单选)
教育法律救济途径
(1)诉讼渠道,即司法救济渠道
(2)行政渠道,即行政救济渠道
(3)其他渠道,主要是本组织或机构内部或者民间渠道
其中,行政渠道和其他渠道属于非诉讼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中学生班主任工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