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病》

第一阶段:潜伏期。 我像是潜伏在这个偌大的,水泥钢筋的城市里,一株未被识别的病毒。悄然地混入人来人往之中,与城市的生灵一同呼出浑浊的气体,一同喝下从江边送到家中的水,一同吃着廉价的便利店食品。 我们没有创口,也不会流出温热的血液,没有正在腐烂的脏器和肿胀的皮肤。但是我们的思想已经老化,我们的灵魂开始腐烂,深夜中时常有人痛哭,那是因为巨人观的灵魂要从眼眶喷涌而出,眼泪是无色的尸液,粘稠得在指尖拉出思绪。我们像蜘蛛那样,一点一点在尚还清醒的深夜将自我排列在天花板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织网,一张巨大的网,柔软且充满韧劲的网。 还有薄荷的香气,是口香糖一样的网,紧紧粘连在天花板上。一张网,织成一顶帐,沉淀了夜色,坠落在身上的时候包裹了整个床铺,变成了一副棺材,一个蛹,安葬我们在都市里感染疾病而亡的灵魂。 而我的诗并不是我的诗歌,只是一句医嘱,一段病情,一篇幅度适中的悼念词。 "如果崩溃是必需品,那么什么才是他的互补品。" 血橙色的晚霞,不,应该是火烧云,它悠然地挂在天际。在老式小区破烂的楼顶上望过去,如出一辙的都是破烂的楼顶,只不过那些破烂只是大致相似而已,仔细观察还是能够发现每个楼顶的不同之处。 比如说东边的楼顶长满了紫红色和绿色交错的多肉植物,它们野蛮地侵略了整个楼顶的碎瓦片,缝隙中也满是它们的身影,时不时会有好奇的小孩拿着剪了一半的塑料瓶偷偷挖一株带回家,接着在几天后的垃圾堆里看到风光一时的多肉霸主正奄奄一息地躺在里面。西边的房顶上不知道是谁用木板和铁丝网建了一个鸡笼,每天清晨都能听到鸡鸣声,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鸡粪的臭味。 楼顶是中空的,也不知道用的什么东西搭起来,人踩在上面的时候总会产生漂浮的幻觉。满地都是破碎的瓦片,中空的隔层里甚至也长满了多肉。 其实我分不清东南西北,那些屋顶只不过是在左边,右边或者前边和后边,太阳升起的地方就是东方,这个我还是记得住的。我去过的屋顶也并不是只有多肉或者只有鸡笼,屋顶上既有鸡笼也长满了多肉,遍地破碎的瓦片还有随时会坍塌的楼顶。从一头到另一头用废弃的电线搭起了晾衣架,床单和衣服都用夹子夹在上面。楼顶还有一个老式的躺椅,布满灰尘,还有一盏昏黄的灯,灯泡的钨丝在摁下开关的一瞬间变得通红。 那时我还在楼顶拿着草稿本写作,一边挥手打死在身边围绕的蚊子,一边咬着笔头思考下一句诗怎么押韵。抬头就看见血橙色的火烧云,一路从这边的房顶烧到了那边的大楼,然后被挡住了,看不清了,应该是被大楼里的灭火器给扑灭了吧。我这么想着,写下最后一句诗。 我遇见艾就是在那栋失火的大楼里,那时候她正拖着一瓶灭火器往废弃的大楼里走,金属罐子磨蹭水泥地的声音和指甲挠黑板的声音大同小异,在无人的街道上显得格外的刺耳。 艾是一个身高接近一米六的女人,一头深棕色的鬈发披在肩膀上,用红色的发圈松松垮垮地绑住了尾端,她那天穿着一身漂亮的,明黄色的碎花长裙。上面的碎花是小雏菊,很漂亮的黄色小雏菊和白色小雏菊。绑带式的棕色短靴,鞋带松松垮垮地耷拉在地上,擦到路上下雨时积水的水坑里,湿哒哒地黏在鞋面。艾背着一个米色的亚麻帆布包,两只手都在艰难地拖着灭火器,然后打开了手电筒的手机,被她咬在嘴里。 潮湿闷热的空气里充斥着水泥地和绿化带里散发的植物泥土的气味,我注意到她的鞋底沾满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玉兰花,一股刺鼻的香味混合在她的发梢,在掠过我的同时轻轻地撇下我的童年记忆。使我神使鬼差的朝她搭了话,就像我小时候伸出手去摘枝头上盛开的玉兰花,就像不停向上生长的玉兰花的枝桠。 但是总有一天我会长到与枝头一般高一样,我的害羞的情绪也被我的行动逐渐掩盖过去,然后我向艾投递出了一段长满玉兰花花苞的枝桠。我跟她说,你买的那本书,我也有在看,你愿不愿意听我读一首诗呢?我看到她停下脚步,把灭火器放在地上,转过头朝我笑了。有几绺深棕色的发丝紧紧黏在她泛红的面颊,汗水滴在她领子上洇了一片水渍,玉兰花的香气仿佛一瞬间拂过我的脸颊。路灯嗞啦嗞啦地响了几声,终于投下一片昏黄色的灯光,她把手机放进包里,动作很快,还有她嘴角止不住的笑意。 她从包里拿出了一本白色的硬壳书,书页之中夹着深蓝色的丝绸书签带,我也从包里拿出一本一模一样的,娜塔莉·戈德堡的《写出我心》。这时我看着那本书的封面,才发现她的眼下有一颗好看的痣。 我没想到过,这样一栋废弃的大楼里竟然有如此金黄灿烂的向日葵海。我是指,艾晒在简陋的房子里的那件向日葵碎花裙。 我帮着她把灭火器搬回废弃的大楼里,空荡荡的楼层之间有我和她两个人的脚步声,还有她一直兴奋地在和我说着娜塔莉的书是对她多有启发。艾的声音并不符合她甜美的长相,反而是有些低沉沙哑的声音,回荡在楼中时反而有一种奇幻故事里漫步在公主沉睡的高塔里的感觉,她是引路的女巫,亦正亦邪。 “我一直有在看到你坐在楼顶写东西哦,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见面了。” 我还在低着头幻想着魔女是如何帮助公主苏醒过来的,却一下子就被艾从幻想里拉了出来。看到我写东西吗,也是,这栋废弃的大楼就在老式小区的旁边,格格不入地矗立着,时常会有淘气的学生跑来练胆。只是建了一个大楼的骨架,没有窗户和阳台,自然就没有遮挡的东西,视野一定很宽敞吧。我这么想着,在心里不停碎碎念,没意识到面前的人已经停了下来。 艾笑眯眯地看着我,伸手接过那罐沉甸甸的灭火器,把它放在一块简陋的木板旁抵着,跟在她身后的我被一瞬间打开的灯光刺到了眼睛,忍不住抬手遮挡了。等到眼睛逐渐适应了周围的环境时才缓缓睁眼。在这栋废弃的大楼里,艾挑了一个可以看到江水的方向,把这个房间当成自己的家。 里面简单摆放了一个单人床垫,床头堆着一沓厚厚的书和报纸,被子卷成一团随意丢在角落。一个老旧的桌子上放满了笔记本和草稿纸,稿纸上面还放着一堆吃了一半的零食。而在桌子旁,一条塑胶绳子上挂着好好几件漂亮的碎花裙子,被月光映照的是一条黄色的,向日葵的碎花裙子。 我点了点头跟着艾走进去的时候,我花了三分钟熟悉这个地方,她花了三分钟收拾房间然后腾出一张凳子让我坐下。 “难怪我说在写东西的时候为什么总有种要死死保护好稿子的感觉啊。” “你反射弧还真够长的呀!!”艾哈哈大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放心吧,我不写诗的!” “那你写什么?” “我不写作哦!” 艾这么说着,仍然把笑容挂在脸上,但是我看不到任何笑意了。我转过头,没去看她的表情,碎花裙子的裙摆随着风轻轻上下摆动。摆动着,摆动着,轻盈又灵巧的,在月光之下摆动。划出一条又一条优美的动线,模仿雨丝的轨迹,是雨中的,月中的向日葵海。 “那你应该也喜欢过写作吧。”我问她。 “至今还在深爱哦。”她不假思索地回答,等待的时间还不够一秒,然后风吹散了乌云。 一地的月光涨到了我们的脚边。 第二阶段:临床症状表现期 城市的霓虹灯无法将灯光投影在平静的湖面,似乎是因为湖水并不希望里面掺杂着各种感情的灯光随着水流融入大海,于是霓虹灯们不断地漂浮着,漂浮在水面,仿佛无形的石油泄漏。之余江水是避之不及的污染,之余人类却增添了归属感,于是有人会在深夜凝视灯光的时候 ,和霓虹灯一起将自我投影在江水之中。但灵魂过于沉重,接触水面时就沉睡。 “我至今仍然深爱着写作。” 那个时候艾这么回答我的问题,但我却盯着裸露的阳台出了神。阳台除了挂着几件碎花裙,在那花丛之后是隐隐约约能够看到的江水,一条波光粼粼的银丝带,在大地上蜿蜒蛇行,朝着月亮所在的远方走去。 江水旁边是一大片芦花荡,我从来不知道大楼的旁边还有这样的景象,我经过的老式小区的江边是修缮完好的江边公园,红色的骑行小路一直蔓延到市中心,鹅卵石铺满了人行小道。晚饭过后经常有老人和孩子在江边散步玩耍,两三结伴的人们吹着清凉的江风回忆着一天发生的事情,或者又触景生情深深地感叹一路。一路回忆,一路又在回忆中制造了新的回忆。 玫红色的三角梅一簇一簇地攀爬在两边的墙上,风一吹就颤抖着投下几朵花,像在附和着人们说话的情景让我觉得很有趣,还有故意放在江边营造氛围的假岩石。为什么说是假岩石呢,虽然从材质上来看这一定是一块真的岩石,但是那么大块的石头是不会出现在江边的堤岸上的,所以是假的,突兀的,人为制造的幻景。因为好奇着什么时候会有人说出那岩石是假的,所以我经常拿着笔记本在江边公园散步。 但是我从来没想过在大楼的另一边,这江边竟然是这幅景象。成片的芦苇在风中轻轻摇曳着,既不颤抖,也不投下任何一点自我,虽然颜色不那么艳丽,但仍然笃实的感受着风,感受着风中的自我。我其实分不清芦苇和芦花的区别,我只知道芦苇开花了应该就是芦花,但是那毛茸茸的花,是比任何柔软或坚硬的花瓣还要更加坚韧的。没有三角梅艳丽,没有多肉可爱,但是它也只是站在原地,感受着江风,感受着江水。就算有人将它丢弃在垃圾桶里,也会一下子明了,‘啊,它来自江边。’ 我曾经因为好奇折了一根芦苇放在家里,想看看它是否会掉下满地的毛,或者吸引来小虫子。日子一天天过去,芦苇除了有些无精打采便没有其他变化了,然后我把它随着那一天的垃圾丢到了垃圾桶里。这么说来,在那一天我丢弃了一条属于我自己的河流。 簇拥着银丝带的羽毛边,艾的饰品真是奇怪啊。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转头看着她,此时她已经低头翻看那本娜塔莉·戈德堡的《写出我心》了,我对自己不礼貌的行为有些羞愧,悄悄地把屁股往前挪了挪,试图拉短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 “那你为什么不尝试着写一写呢?”我问她 “你最喜欢这本书的哪一句?”她问我“就目前为止看到的片段。”艾看到了我正好夹在书页中间的书签带,又低头笑了笑。 “一个字也没写出来以前,我们就已经是一个好人了。”我回答 “我也喜欢这一句。” “所以我在学习怎么做一个好人。” 艾在回答了我这句话以后便转过头望向阳台了,她高高地抬起她的头颅,我便跟随着她的方向也向着外面看了过去。 和平静的江边不同,天空又是一番奇特的景色。不知道是废弃的车站还是什么的,我能够依稀看到芦苇丛中一个倾斜着倒下来的信号灯,信号灯搭在电线杆上才没整个倒在地上,电线杆是巨大的水泥柱,在顶端原本应该高高架起来的电线全部松垮垮的耷拉着,无精打采的。只有少数几根还苟延残喘的和远处的废弃电线杆挂在一起,笔直地拉长了身躯。 上面没有鸟,什么都没有,光秃秃的,孤零零的电线杆。放眼过去有好几个一样的废弃电线杆,它们就这样伫立在芦苇丛中,好像孤独,但是彼此仍然在陪伴着。或许又正是因为互相一直间隔着固定的距离陪伴着,所以显得格外孤独,在那么一大群电线杆里,维系关系的也就只有几根电线。论不清电线杆是否感觉到孤独,但是就是这样的它甚至能够成为废弃倒下的信号灯的依靠。 这让我想起来曾经在路边路过的地下商场。小时候我最喜欢去地下商场逛街了,因为地下商场总是有凉爽的冷气,人也不会有那么多,大家都在慢悠悠地逛,脚下的指引灯总是五颜六色的,甚至地砖也做成了透明的塑料台,里面摆放着娃娃或者装饰的水钻和海螺。头顶上也有各种各样的灯光和广告,一路踩着灯光前进,不管是服装店还是小吃店,还有专门做美甲和修眉的美容店,大家都在谈笑之间招揽生意,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不停地跑来跑去。 小时候就算在地下商场什么也没买,但是仅仅走那么一段光怪陆离的小路就已经够好玩了。 长大后我又路过儿时的地下商场,也不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也只是突发奇想,两天前,我带着装满了背包的美好记忆去到了那个地下商场。穿过了拥挤的人群,顶着头上的烈日,在这个夏天里长时间的漫步让我感到头晕目眩。下意识要晕倒的时候我扶住了路旁的扶手,汗水将我的眼睛刺痛得难以睁开,擦了擦头上的汗滴我决定继续赶路。 这时耳机里的导航却停止了播报信息,我望向身后的路牌,再顺着扶手往下看,被上了锁的铁闸门封住的,被贴上封条缠着锁链的,被拆下漂亮的霓虹灯的招牌丢在角落蒙尘的,我心心念念找的地下商场,我的童年。恍惚中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情一股脑涌上了心头,只觉得背上突然轻了很多,背负在烈日之下的沉重感悉数消失了。 在晃神过后,我拽了拽背包的带子,带子就这样被我扯在掌心,一松手就掉到那扇紧闭的铁闸门前。上面有整齐的切口。我的背包被人偷了,难怪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在这个人来人往的都市之间,我的记忆被人偷走了。 我眨了眨眼睛,站在那块用灭火器抵着的木板门前,透过木板门前有星星灯的五彩灯光从上面露出来,好像那个我一直在找的地下商场。我手里拿着艾的笔记本,她说下次还有机会再见,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在那之前她说了更多的。 我记不清了,只拿着笔记本,轻轻地走下了大楼。 “在我不停地写作之后,不停地写啊写啊之后,我才意识到,是写作控制了我,而我自己却没有真正的意识。我看了那么多书,只不过是在模仿那些作家他们想要表达的东西,不加思考地跟着他们的思想进行创作,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艾轻轻地说,句子仿佛下一秒就会散在空气中,“我不写作了。我在学习怎么成为一个好人。” 第三阶段:症状明显期 以下内容摘自《艾的日记本》: 1日:我蜗居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床边是深褐色的床头柜,上面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脑,主机和音响都放在地上,我经常盘着腿坐在地上敲打我的文字,不知不觉就会写上好几个小时,还经常在文思泉涌的时候因为腿麻而不停变换姿势,每一次血液的不流通都会在流通的时候带走我灵感的万分之一,虽然微小但是很重要。我的房子太小了,或许也是太大了,一整栋楼都空荡荡的,没有人会上来,就算有也没有人会上到这么高的楼层。我亲切地称这里为向上的深渊,每当有人在楼底凝视上方的时候,我也在凝视着他们。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要来这里的了,好像是偶然间路过,看到了这栋大楼被废弃所以就住了进来。就像我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了,只是偶然间想起来曾经看过很多书,为了模仿,为了尝试能不能够写出优美的句子,所以我也开始写一些东西了。我像一张白纸,越深刻地涂抹,却越空白的消除了痕迹,如出一辙的,纯白的我。 碎花裙是因为好看所以就买了,我的碎花裙子买了四件,一件是黄白色的小雏菊,一件是橙黄色的向日葵,一件是米白色的印花,一件是紫色的薰衣草。裙子被塞进背包的时候全部皱皱地叠在了一起,我把它铺在床上的时候,它身上满是皱褶,像小时候用卡纸折纸,但是忘记了步骤,反反复复之中就变成了这副模样。这可是不行的呀,我这么想着,随意地穿上一条裙子,走下楼去。 我不喜欢在天气很晴朗的时候出门,夕阳西下的傍晚才是风景最好的时候,这个时候有波光粼粼的水面,高大的芦苇丛会遮挡我的身影,对面江岸上散步的人们也赶着回去吃晚饭了。我讨厌过多的和人交流,因为人们总是弄不清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就算写得再明白也会有人看不懂,高山流水遇知音只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比其他人要聪明那么一点点,不是很普通,也没有特别聪明。只是在某一天读到了某个作家的书就产生了共鸣,开始写作,开始获奖,开始在全班面前被表扬,然后去参赛,拿奖。不停地写,不停地比赛,不停地拿奖。大家喜欢看什么我就写什么,这样子就会成为最新晋的作家,拥有很多的名誉。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直到十七岁,我开始写自己的故事,我突然发现没有人会赞扬我了。 我在文字之中投入了零碎的自我,但是没有人可以看得懂,就连我在后面翻看的时候,才发现连这点零碎的自我都是仿照曾经读过的小说主人公捏造出来的。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写作的呢,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热爱的呢,我已经不知道了。但是到底是不知道,还是已经忘记了理由,我也记不起来了。 15日:话说回来,上次我去到了楼底下,是为了找一些废旧的电线绑在阳台当晾衣绳。芦苇荡里面有很多电线杆,废弃的电线杆,还有废弃的信号灯。好像在废弃的大楼这边什么都是废弃的,而在另一头是老旧的小区还有新造的江边公园,看起来很有风头,但是也已经开始从内部废弃了。 我曾经登上过那些小区的楼顶,光是走进楼梯间的时候,死老鼠腐烂的味道和木制品的气味就充满了我的鼻子。墙壁早就开始泛黄了,每个角落都堆满灰尘,霉斑零星的在墙壁之间感染后蔓延。门后面还住着人,但是安静得没有一点生活的气息。就连蒙尘的摇椅还在摇晃这一回事,我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太对劲,要逐渐废弃掉了,我想。 芦苇丛里面的信号灯灯罩上的漆已经掉了一大半,露出一大块的铁皮,满地都是碎屑。我没找到电线,想要趁着夜色还没到来的时候去附近再看看,于是往转身往大楼的方向走去。刚走出没几步路,我就看到有人在芦苇里,他穿着一双漂亮的绑带靴子,上了鞋油,显得亮闪闪的。我走过去坐下,也学着他的样子躺在芦苇上看晚霞。如果他还有呼吸就好了,我想。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记起来以前写的诗歌和文章了,我一句一句地坐在他旁边背诵着,弄得嗓子有点沙哑。我牵了牵他冰凉的手指,然后挖坑,然后埋葬。我以后可能会一直穿着这双漂亮的绑带靴子了。 48日:拉开我桌子,也就是床边的床头柜的抽屉,就会看到一袋用塑料袋封好的果冻蜡,还有几个小玻璃杯,是做果冻蜡的材料。还有手柄是陶瓷的小汤匙,和几个膜具,一捆灯芯。娜塔莉曾经在书里说过,“一个字也没写出来以前,我们就已经是一个好人了。”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用文字不停粉饰的现实背后,拿着笔的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小时候我总觉得文字永远写不出现实的美好,但是现在一看,的确是啊,现实哪里有什么美好的事情呢。如果我有一天忘记了怎么写作,会哭吗,或许到时候我会忘记我为什么哭了。 369日:认为自己和别人与众不同,热爱程度甚至也超过他人,自恃清高地投入在名为艺术的世界里。明明不被艺术所偏爱,但是还固执地认为在不断地与艺术联结。这就是艺术病。 第四阶段:尾声 双引号内均摘抄自艾的日记本:“蓬松的思念,柔软的诗意。所有笔下锋芒蜷缩收敛成一朵朵皱着花瓣的蓝色勿忘我。你好像一只调皮的小猫,时而伸出爪子拨弄我云朵一般的思绪,时而躲藏起来遮掩身影。小猫的高傲从踮起脚尖开始,粉红色的肉垫踩进我的云朵里,以为不留痕迹,我却看到纯白的心情上开出更多的嫩粉色梅花。 搭在床头的宇航员积木和放在枕边的书本,我柔软的床垫和还沾着冷气的被子,白色薄纱的窗帘上绣了月亮和星星在相互拥抱,它们安稳地闭上双眼,将我的梦轻轻地揽进怀里。窗外的花信风吹来的时候,有一股淡淡的香气,路旁树根边长满了星星花,没有染色的,这些自然的小精灵。 我没有摘下来,虽然很想送给你,但是我想你会更喜欢用你的语言去描绘它们的模样。你写腻了人情世故,你写腻了霓虹灯和钢筋水泥,你写腻了非黑即白和感恩戴德。我想带你去住一栋废弃的大楼,全世界的人都会记得我们的诗歌,但是全世界的人都会忘记我们的名字。 在大楼里,有看不到尽头的天顶洒下阳光,有漂亮的碎花裙子,是向日葵,小雏菊和薰衣草。窗外是波光粼粼的水面,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捧来满手的朝晖,毛茸茸的芦花摇晃着它的尾巴,我们坐在房间里吹着热热的夏风,空气里是熟悉的晒完被子的太阳味。穿堂风吹起我的发丝,我在风里读诗,读一首关于白色的星星花如何生长然后枯萎的诗,再写一篇故事,故事的结尾没有诗,没有你和我。 只有ài、艾、爱。” “我要在江边种满向日葵,所以每一天我都会在江边嗑瓜子,一边嗑,一边种。” 这几天来我一直浑浑噩噩地过了好些日子,我的包里装着的不仅仅是那本有着蓝色丝绸书签带的书了,还有一本深蓝色的硬纸壳笔记本。我第一次翻看艾的日记,是下着雨的清晨,雾蒙蒙地笼罩在对面的那栋废弃大楼,我站在垃圾堆前仰头去望,没看见那抹熟悉的明黄色。 垃圾堆里装满了楼顶上绿紫相间的多肉,数量之多竟然塞满了一整个垃圾堆,我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怔怔地站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急急地往楼顶上跑去。楼顶上的多肉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只有少数存活在花盆里,破碎的瓦片也装进塑料袋里,在门边排列着等待被丢进垃圾堆。木制摇椅上的灰尘已经被擦干净了,它一身轻松的摇晃着。 有谁清理了这个快要废弃的楼顶吗,我没有看到人影也没有听到声音,就像那个小时候曾经最钟爱的地下商场那样,这只属于我的最后的归处也要消失了吗。我抿了抿嘴唇,努力地在不停深呼吸,一阵轻柔的花信风吹过,我的手指轻轻勾上塑料袋的打好的结。我又站在了垃圾堆前,将手里沉甸甸的几袋碎瓦片丢了进去,连带着压在多肉的上面。再见,我在心里说着,我对多肉和碎瓦片说着,再见。希望以后还能再见,再也不会被丢弃的相见。 第八次我翻看艾的日记,是在一个傍晚,那时候我因为有事又赶回了老式小区,南方的夏天真的是太热了,棕榈树的叶子长得很旺盛,绿油油的一大片,投影出无数个阳光的碎片。 楼梯间木制品的味道很浓烈,两边的白墙有一层白白的粉质浮在表层,轻轻一蹭就弄脏了手肘和屁股,蜘蛛网在角落里暗自生长,蔓延到整栋楼房。扶手上的漆是前几年刚刚上的,现在又蒙了一层灰。墙上有几个看不清的手印,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和贪玩的孩童留下的。年迈和年轻在这个楼梯间交互,但是现在关上门,谁也不知道是新生还是消亡。 但是总会有人,想要再次鲜活的吧。我推开房门,久违地站在阳台,里面堆满了杂物,绿色的玻璃窗生了一层厚厚的灰,所有东西都维持着离开前的模样。不同的是夕阳从棕榈树的叶子间落下,放下捂着口鼻的手,我抬头看到刺眼的光分裂成好几束刺向我的眼睛,被夕阳淋湿的巨大的叶子,此刻显示着无与伦比的生机。 “人们在我这个年纪,已然成长了,但我却和孩童一样,不知道自己是谁。” “一朵向日葵,想要成为星星花,不被涂抹颜色,只有自己。” 第二十五次我翻看艾的笔记本,我走在路上,我走在去那栋废弃大楼的路上。在家里的时候,我捧着艾的笔记本,思索着到底什么时候见面才好,于是时间一点点流逝。在我翻看日记的时候仿佛过了一整年,但是睁开眼也不过是一刻钟的时间。 艾像是果冻蜡,没有属于自己的色彩,所有思想的形状都是外界的情感赐予她的,那些情感融化了艾,铸造了艾,是无形的又沉重的框架。在这框架之下,艾不停地汲取养分生长,充满了各色的色彩,向着美好的未来而去。她的确是热爱文字的,很爱很爱,甚至于她的笔名也要叫ài。她的诗歌充斥着对生活的热爱,她不装模做样地点评实时和借机讽刺。 她不是别人的光,也不会仰慕光,她是生长在路边的白色星星花,每个在世界备受折磨的人低头时,就会看到她。那么不起眼,那么轻贱,那么普通的小野花,但是她生命的重量,却和一栋废弃的大楼一样重,和芦苇一样坚持自我,和江水一样自由,和向日葵一样不断向上,向上,再向上。 我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活着的,好像是写作,是艺术给了我心灵的抚慰,让我在每个深夜狠狠地紧握着写了不知几十万字的诗歌,小说,一边流泪,一边呼吸。艾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写作,她热烈地活着,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给尸体读诗,穿走他的靴子,作奇怪的比喻,把写满手稿的本子交给看同一本书的陌生人。那个声音都沙哑的晚上,拿走了别人一部分生命的艾,她是否也有哭泣过呢。 我强忍着眼眶里的热泪,在这个盛夏的中午跑向那栋大楼,中途好像下雨,因为我的领口已经湿透,有水滴顺着我的脸颊滑落。 “我不知道曾经望着你多少次,全神贯注的模样,好像写作就是你的全部。“ “你倾注了生命,但也不要忘记自我。为什么写作,因为活着在感受这个世界。” 我向那栋废弃的大楼跑去,芦苇一如既往随风摇晃着,我隐隐约约看到有明黄色的东西闪过。连忙赶过去追,我以为那是穿着碎花裙的艾,拨开芦苇后却没能看到熟悉的身影,我又急忙转身跑回去,怕下一秒就错过了她。 急促的脚步声回荡在整个大楼里,一阵又一阵的回响又印在新的脚步声里。我站在门前,看着那瓶灭火器静静地抵在木板上,艾走了。我推开木门,床垫和被子仍然整齐地叠放在上面,那些书也垒在墙上,最上面的那本书上放着一只蝴蝶书签,那是艾用来夹在笔记本上的书签,那天晚上她曾经说过要教我怎么叠。每本书之间都放着一只蝴蝶书签。我拿起那只小小的蝴蝶书签,我能看到里面写了什么,然后我想着把它夹在了那本娜塔莉的《写出我心》里面。 那本书,我从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翻看了,但当我从背包里拿出那本《写出我心》的时候,发现早就有一只白色的蝴蝶书签躺在目录页,上面黑色的笔写了几个大字“艾斯塔 购于2020年12月”。我的书和艾的拿错了,我急忙地打开手里拿着的蝴蝶书签,是艾的笔迹,上面却写着我的诗歌。 那些我从未发布过的诗歌,那些记忆的残骸,那些在读书感触最深时随手写下的问题,艾读我的诗,与我一起讨论。我紧紧地将那本书抱在怀里,就像回到了那个随心所欲畅谈的凌晨。我抱着那本书,走到阳台前,我远远地望着远方,在芦苇丛里,总是隐隐约约露出明黄色。 好熟悉,好刺眼。 江风一吹,那明黄色更加鲜艳了,在电线杆旁,在信号灯旁。 啊,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那一片隐藏在芦苇丛里的,那一片明亮鲜艳的。 那一片生机勃勃的。 永远鲜活的那一片。 那一片江畔的向日葵。 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