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3.1.1 合作化是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由之路

2023-12-13 22:5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 仅供学习参考】


第三章 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一节 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产生。我国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1、合作化是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由之路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除国家所有制外,还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我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作工厂和现阶段的农村人民公社,以及合作交通运输业、合作商业,都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对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产生的。对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个体劳动者引导到社会主义道路上来,这是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经济以后的一个客观要求。

  在个体经济中,以个体小农经济的面最广、量最大。解决了个体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对其他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就容易了。

  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在土地改革以后,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过一定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无力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式农具,无力抗拒自然灾害,不能实现不断的扩大再生产。这种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要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一方面需要农业提供日益增多的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和劳动力,另一方面需要农村能够购买日益增多的化肥、农药、农业机器以及其他各种工业产品。而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工业飞跃发展的这种要求。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

  小农经济又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它必然要向两极分化,使大多数农民贫困破产,沦为贫雇农,而少数人则发展为富农即农村资产阶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指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1]小农经济的两极分化是不可避免的。毛主席在分析我国土地改革以后农村中两极分化的严重趋势时指出:“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2]这种情况说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如果听任农村两极分化发展下去,那些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富裕中农固然将同工人阶级愈来愈离心离德,那些失去土地、贫困破产的贫雇农也将埋怨工人阶级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样,在土地改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工农联盟就有瓦解的危险。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要求加强工农联盟,加强农村中社会主义的阵地,而小农经济的两极分化则要破坏工农联盟和使资本主义占领农村的阵地。这是另一个尖锐的矛盾。

  这些矛盾是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以后,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前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在农村中的表现。这些矛盾只有在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大农业的时候才能解决。社会主义大农业能够不断地扩大再生产,以日益增多的粮食、副食品和原料,供应城市居民和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大农业能够采用先进技术和机器生产,可以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供多余劳动力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并可以为化肥、农业机械等重工业产品以及轻工业产品提供日益广阔的市场。这样就能够解决由于小农经济生产力低下、购买力薄弱所带来的矛盾。同时,社会主义大农业将把劳动农民引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并使无产阶级专政在农村中也有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这样就能够解决由于小农经济两极分化所带来的矛盾。所以,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以及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客观要求。毛主席说:“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3]这一句话,极其深刻地概括了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客观必要性。

  通过什么道路来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大农业呢?农民是劳动者,是无产阶级的同盟军,对于个体农民私有的生产资料,是不能剥夺的,否则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只能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来实现。恩格斯在批判德国和法国机会主义者的土地纲领时,第一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关于通过合作社对个体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恩格斯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4]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斯大林领导苏联农民,粉碎了富农及其在党内的代理人布哈林之流的阻挠和破坏,根据自愿原则,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帮助之下,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把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改造成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第一次用实践证明:合作化的道路是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毛主席在领导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在领导全党同[-]及其一类骗子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激烈斗争中,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业合作化的理论。

  我国解放以前的农村,占统治地位的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首先领导农民进行民主革命,实现土地改革,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个体所有制,接着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通过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把农民的个体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践证明,农村中的民主革命进行得愈彻底,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愈顺利。毛主席制定的“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5]的土地革命总路线,武装了广大干部和农民,排除了[-]一伙的右的和“左”的干扰,经过轰轰烈烈的群众斗争,不仅彻底摧毁了封建的土地关系,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而且通过土地改革培育了农民的革命主动性,树立了贫农在政治上的优势地位,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土地改革之后,到底把农村引向何处去?在这个关系到社会主义命运的问题上,又展开了两条路线的激烈斗争。[-]一伙极力反对实现农业合作化,鼓吹“确保私有”、“四大自由”[6],胡说什么“雇工,单干,应该放任自流”,“流出点富农来好”,保存富农经济“是一种长期的政策”,妄图使农村资本主义化。

  毛主席批判了[-]一伙的修正主义路线,针锋相对地提出,在土地改革以后,必须“趁热打铁”,当农村个体经济尚未大量分化的时候,就不失时机地把小农经济引上社会主义的互助合作道路。

  [-]及其一类骗子为着阻挡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潮流,又以反动的“唯生产力论”为武器,抛出“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反动路线,硬说“没有大量的成千成万的农业机器供给农民使用”,“农业根本不可能实现集体化”;否则,就是什么“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毛主席在痛斥[-]及其一类骗子的这些谬论时,科学地阐明了农业合作化和农业机械化的关系,农业的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的关系。毛主席指出,“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7]小农经济不可能使用大机器。离开了合作化,去搞什么机械化,只能走上资本主义化的道路;而这条道路是中国劳动人民所绝不容许的。只有先合作化,然后机械化,才是唯一正确的社会主义道路。

  毛主席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大发展,粉碎了[-]及其一类骗子的谬论,武装了我们的党,使党能够在土地改革以后,在我国还没有大量农业机器的条件下,不失时机地领导广大农民胜利地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注:

[1] 《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1页。

[2]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13页。

[3] 《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横排本,第1366页。

[4] 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10页。

[5]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横排本,第1212页。

[6] 所谓“四大自由”,是指雇工自由、买卖土地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即发展农村资本主义自由。

[7]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08页。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3.1.1 合作化是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由之路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