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12-2022 英文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GB 4806.12-2022 英文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软木塞和植物纤维板制品等。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4.1.2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中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理化指标
4.3.1通用理化指标
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4.3.2其他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特定迁移限量(SMI),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和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4微生物限量
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过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GB 14934的规定,与食用、烹饪或者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竹木材料及制品除外。
4.5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其他
5.1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按GB 31604.1和GB 5009.156 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5.2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附录A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中二氧化硫迁移量的测定
A.1原理
选择水作为食品模拟物,对试样进行迁移试验,试样中二氧化硫迁移至水中,在密闭装置中对试验溶液进行酸化、蒸馏,释放出其中的二氧化硫﹐释放物用乙酸铅溶液吸收。吸收后的溶液用浓盐酸酸化,碘标准溶液滴定,根据所消耗的碘标准溶液量计算得到试样中二氧化硫的迁移量。
A.2试剂和材料
按照GB 31604.32-2016第一法(滴定法)中第3章进行。
A.3仪器和设备
按照GB 31604.32-2016第一法(滴定法)中第4章进行,其中碘量瓶更改为梨形瓶,全玻璃蒸馏装置参见图A.1。
A.4 分析步骤
A.4.1食品模拟物试液的制备
按照GB 5009.156和GB31604.l的要求,选择水作为模拟物﹐对样品进行迁移试验,得到食品模拟物试验溶液。迁移试验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其他来源的二氧化硫污染,并密封以防止二氧化硫挥发损失。
A.4.2空白试液的制备
按照A.4.1的操作处理未与竹木材料及制品接触的食品模拟物。
A.4.3 蒸馏
附录B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中噻菌灵﹑邻苯基苯酚﹑抑霉唑和联苯的测定
B.1原理
取代表性样品,经破碎后用甲醇提取﹐旋转蒸发至干,用甲醇定容,过滤后,用配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紫外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检测,外标法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