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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一卷的摘录和笔记(四十九:资本积累,资本主义占有规律)

2022-09-21 10:30 作者:哲学的物质武器  | 我要投稿


第一册 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七篇 资本的积累过程

第二十二章 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

1.规模扩大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

1、把剩余价值当做资本使用,或者说,把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叫做资本积累。

注:上述给出了资本积累的定义。

2、资本价值最初是以货币形式预付的;相反,剩余价值一开始就作为总产品的一定部分的价值而存在。如果总产品卖出去,转化为货币,那么资本价值就又取得了自己最初的形式,而剩余价值则改变了自己最初的存在方式。但是从这时候起,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二者都成了货币额,并且以完全相同的方式重新转化为资本。资本家把这二者都用来购买商品,以便能够重新开始制造自己的产品,而这次是在扩大规模上进行的。但是,他要买到这些商品,就必须在市场上找到这些商品。

注:资本循环的详细过程可参考《资本论》第二册。

3、他自己的棉纱所以能流通,只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年产品投入市场,正像其他所有的资本家也把自己的商品投入市场一样。但这些商品在进入市场以前,就已经存在于年生产基金中了,也就是说,已经存在于由各个单个资本的总额或社会总资本在一年中转化成的各种物品的总额中了,而每个资本家只占有其中的一个相应部分。市场上的过程只是实现年生产的各个组成部分的交换,使它们从一个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人的手里,但它既不能增大年生产的总额,也不能改变所生产的物品的本性。可见,全部年产品能有什么用途,取决于它本身的构成,而决不取决于流通。

注: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绝大多数时候都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具体可参考《资本论》第二册。

4、要积累,就必须把一部分剩余产品转化为资本。但是,如果不是出现了奇迹,能够转化为资本的,只是在劳动过程中可使用的物品,即生产资料,以及工人用以维持自身的物品,即生活资料。所以,一部分年剩余劳动必须用来制造追加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它们要超过补偿预付资本所需的数量。总之,剩余价值所以能转化为资本,只 是因为剩余产品(它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已经包含了新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

注:如果剩余价值完全被资本家挥霍,就不能产生积累。

5、但要使这些组成部分真正执行资本的职能,资本家阶级还需要追加劳动。如果从外延方面或内涵方面都不能增加对已经就业的工人的剥削,那就必须雇用追加的劳动力。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机制也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因为它把工人阶级当做靠工资过活的阶级再生产出来,让他们的通常的工资不仅够用来维持自己,而且还够用来进行繁殖。资本只要把工人阶级每年向它提供的各种年龄的追加劳动力同已经包含在年产品中的追加生产资料合并起来,剩余价值向资本的转化就完成了。具体说来,积累就是资本以不断扩大的规模进行的再生产。简单再生产的循环改变了,按照西斯蒙第的说法,变成螺旋形了。

6、我们在这里撇开资本家自己所消费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不说。追加资本是同原有资本合并,还是同它分开而独立增殖,是由积累它的同一资本家使用,还是转入别的资本家手中,这些我们暂时也不必过问。只是我们不应当忘记,在新形成的资本旁边,原有资本仍在继续再生产自己,并生产剩余价值,而且每一个积累的资本就它同自己所 创造的追加资本的关系来说,也是这样。

注:“撇开”的内容在《资本论》第二册中。

7、如果追加资本所雇用的就是把它生产出来的人,那么他们首先必须继续使原有资本增殖,其次要对自己过去劳动的产品用比它所费劳动更多的劳动买回来。如果我们把这看做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交易,那么,即使用从前雇用的工人的无酬劳动来雇用追加的工人,问题的实质也不会有丝毫改变。资本家也许还把追加资本转化为机器,而机器又把这种追加资本的生产者抛向街头,用几个儿童来代替他们。不管怎样,工人阶级总是用他们这一年的剩余劳动创造了下一年雇用追加劳动的资本。这就是所谓“资本生资本”。

注:或者说,“这就是所谓”资本的增殖。

8、对过去无酬劳动的所有权,成为现今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占有活的无酬劳动的唯一条件。资本家积累得越多,他就越能更多地积累。

9、既然构成第一个追加资本的剩余价值,是用一部分原资本购买劳动力的结果,而这种购买符合商品交换的规律,从法律上看来,这种购买的前提不外是工人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能力,而货币或商品的占有者自由地支配属于他的价值;既然第二个追加资本等等不过是第一个追加资本的结果,因而是前一种关系的结果;既然每一次交易始终符合商品交换的规律,资本家总是购买劳动力,工人总是出卖劳动力,甚至可以假定这种交易是按劳动力的实际价值进行的;那么很明显,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占有规律或私有权规律,通过它本身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转变为自己的直接对立物。表现为最初活动的等价物交换,已经变得仅仅在表面上是交换,因为,第一,用来交换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本身只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他人的劳动产品的一部分;第二,这部分资本不仅必须由它的生产者即工人来补偿,而且在补偿时还要加上新的剩余额。这样一来,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仅仅成为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成为一种与内容本身无关的并只是使它神秘化的形式。劳动力的不断买卖是形式。其内容则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他人的已经对象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他人的活劳动。最初,在我们看来,所有权似乎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至少我们应当承认这样的假定,因为互相对立的仅仅是权利平等的商品占有者,占有他人商品的手段只能是让渡自己的商品,而自己的商品又只能是由劳动创造的。现在,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

注:上述精彩地论述了所有权和劳动的辩证,它们从同一走向分离,而最终必然会回到同一。

10、因此,不论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好像同最初的商品生产规律如何矛盾,但这种占有方式的产生决不是由于这些规律遭到违反,相反地,是由于这些规律得到应用。只要略微回顾一下以资本主义积累为终点的各个依次发生的运动阶段,就可以再次弄清楚这一点。

注:“这些规律”通过自我否定,走向了其反面。

11、货币最初转化为资本,是完完全全符合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权的。尽管这样,这种转化仍然有以下的结果:1.产品属于资本家,而不属于工人;2. 这一产品的价值除包含预付资本的价值外,还包含剩余价值,后者要工人耗费劳动,而不要资本家耗费任何东西,但它却成为资本家的合法财产事;3. 工人保持了自己的劳动力,只要找到买者就可以重新出卖。简单再生产仅仅是这种最初的活动的周期反复。货币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重新转化为资本。因此,规律并没有遭到违反,相反地,只是得到不断发生作用的机会。

12、剩余价值是资本家的财产,它从来不属于别人。资本家把剩余价值预付在生产上,完全像他最初进入市场的那一天一样,是从他自己的基金中预付的。至于这一次他的基金是由他的工人的无酬劳动产生的这一事实,和问题绝对无关。如果工人B是用工人A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来雇用的,那么,第一,提供这种剩余价值时,资本家对他的商品支付了全部合理价格,分文也没有少给;第二,这一交易同工人B毫无关系。所要求的而且有权要求的,是资本家把他的劳动力的价值付给他。“双方都有利,因为对工人来说,他在劳动前<应当说在他自己的劳动带来成果前>就预先得到他的劳动<应当说:别的工人的无酬劳动>的果实;对雇主来说,这个工人的劳动的价值大于他的工资的价值<应当说他生产的价值大于他的工资的价值>。”(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1卷第135页)

13、现在执行职能的资本,不管它经过的周期的再生产和先行积累的系列多么长,总是保持着它本来的处女性。尽管每一个单独考察的交换行为仍遵循交换规律,但占有方式却会发生根本的变革,而这丝毫不触犯与商品生产相适应的所有权。这同一所有权,在产品归生产者所有,生产者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只能靠自己劳动致富的初期,是有效的;在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成为那些能不断地重新占有别人无酬劳动的人的财产的资本主义时期,也是有效的。

14、一旦劳动力由工人自己作为商品自由出卖,这种结果就是不可避免的。但只有从这时起,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只有从这时起,每一个产品才一开始就是为卖而生产,而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都要经过流通。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但也只有这时,它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说雇佣劳动的介入使商品生产变得不纯,那就等于说,商品生产要保持纯粹性,它就不该发展。商品生产按自己本身内在的规律越是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也就越是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

15、我们已经看到,甚至在简单再生产的情况下,全部预付资本,不管它的来源如何,都转化为积累的资本或资本化的剩余价值。但在生产的巨流中,全部原预付资本,与直接积累的资本即重新转化为资本(不论它是在积累者手中,还是在他人手中执行职能)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比较起来,总是一个近于消失的量(数学意义上的无限小 的量)。所以,政治经济学一般都把资本说成是“用来重新生产剩余价值的积累起来的财富”(转化了的剩余价值或收入),或把资本家说成是“剩余产品的占有者”。只不过这同一种看法还有另一种表达方式,即全部现存的资本都是积累起来的或资本化的利息,因为利息不过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注:资本的增殖就像癌细胞一样,也许最初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最终占据了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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