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章:为无为,则无不治
《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第二章讲到做人处世要效法天道,"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尽量地贡献出来,而不辞劳瘁。但是自己却绝不计较名利,功成而弗据为己有。这是秉承天地生生不已,长养万物万类的精神,只有施出,而没有丝毫占为己有的倾向,更没有相对地要求回报。人们如能效法天地存心而作人处事,这才是最高道德的风范。如果认为我所贡献的太多,别人所得的也太过便宜,而我收回的却太少了,这就是有辞于劳瘁,有怨天尤人的怨恨心理,即非效法天道自然的精神。 由于这一原理的发挥运用,而讲到第三章人世间的人事治道,首先便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这个原则。 老子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主张?秦汉以前的中国文化,有巨大影响作用的,便是儒、墨、道等三家。而墨子对当时社会政治的哲学思想,主张起用贤人来主政、当政。因为墨子所看到当时社会的衰乱,处处霸道横行,争权夺利而胡作非为,大多不是有道德、有学问的人来统领政治的治道,所以墨子主张要"尚贤"。 而老子呢?春秋时代,正是开始衰乱的时期,乱象已萌,人为之过。因此,老子更进一层而深刻地指出,当时应病与药的"尚贤"偏方,其后果是有莫大的后遗症的。贤能的标准,千古难下定论。但是推崇贤者的结果,却会导致许多伪装的言行。当时各国的诸侯,为了争地称霸,不惜任何代价来网罗天下才能的智士。凡是才智之士,便统称为"贤者"。而这一类的贤者愈多,则天下的乱源也就愈难弭平。 对于"选贤与能"的标准,以道德作标准吗?以仁义作标准吗?或以才能作标准呢?无论如何,结果都会被坏人所利用,有了正面标准的建立,就有反面作伪模式的出现。"白石似玉,奸佞似贤。"大奸大恶的人,看起来却像个大好的贤人。所以贤与不贤很难鉴定。 在老子当时的社会,在那个历史政治的形态中,"尚贤"已经是一种毛病,因此他指出"不尚贤,使民不争"的主张。 其次,老子主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一方面,对于稀奇难得的财物,不要去珍重、宝贵它,便可使大家不会生起盗心。另一方面,小盗窃货,大盗窃国,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难得之货"指的是国家名器。 春秋时期,"取天下者若逐野鹿,而天下共分其肉"。诸侯个个想要称王称帝,达到独霸天下的目的,只顾政治权力上的斗争,财货取予的自恣。谁又管得了什么经纶天下、长治久安的真正策略。因此,老子针对这种自私自利的心理病态、社会病态,便说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的名言,接着便是以"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作为总结。 换言之,"不尚贤,使民不争"是避免好名的争斗,"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是避免争利的后果。名与利,本来就是权势的必要工具,名利是因,权势是果。权与势,是人性中占有欲与支配欲的扩展。虽是贤者,亦在所难免。无论在这个世间或是超越于这个世界,照样还是跳不出权势的圈套。这样看来,人欲真是可悲的心理行为。老子的"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大概便是,轻视占有欲、支配欲的发展,偏重乐天知命而安于自然生活的思想吧。 所以,圣人从无欲虚心入门。一个人如能真做到"离情弃欲",心如止水澄波,那么,自然而然就可达到吕纯阳《百字铭》的修养境界了: 养气忘言守,降心为不为。动静知宗祖,无事更寻谁。真常须应物,应物要不迷。不迷性自住,性住气自回。气回丹自结,壶中配坎离。阴阳生反复,普化一声雷。白云朝顶上,甘露洒须弥。自饮长生酒,逍遥谁得知。坐听无弦曲,明通造化机。都来二十句,端的上天梯。 事实上,难就难在无缚与虚心。正因为不能无欲,因此老子才教人一个消极的办法,只转尽量避免"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能够利用消极的办法做到也就不错。然后再求虚心,自然可以充实内体。养之既久,也就自然可以"弱其志,强其骨"了。如果有心求之,早已背道而驰,违反"道法自然"的原则了。 总之,我们不要忘了老子著述的本意,首重效法自然道德的原则,假如人们都在道德的生活中,既不尚贤,又无欲而不争,那当然合乎自然的规范,也就自然是太平无事的天下了。时代到了后世,人人不能自修道德,人人不能善自整治争心和欲望,只拿老子那些叹古惜今的话来当教条,那当然是背道而驰,愈说愈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