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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妃中字】燕山君亲手送走金处善

2023-06-17 17:26 作者:莫得感情的水桶  | 我要投稿

关于本片段的官修史书记载

(选自《朝鲜王朝实录•燕山君日记》卷五十七,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条)

P.S.原文繁体字已做简化处理


○朔丙辰/杀宦官金处善于禁中,幷杀其养子李公信。

 

○传曰:“内官金处善厌酒叱君,籍没家产,潴其家,革其本贯全义。”

 

○传曰:“金处善族限七寸,依金季敬例定罪,其父母坟亦依他罪人例。”下御书于政院曰:

“父叱其君,延及其子可乎否?速对无隐。我不枉行,证在宦官。醉中枉杀,余不忍行。”承旨等启:“处善之罪,在所不赦。延及其子,有何不可?”处善之罪,外人不知。人言:“王劝处善酒,处善醉发规谏之言。王怒亲执刀,断其手足,射杀之。”

《燕山君日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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