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读《惊魂记》和《献给艾米丽的玫瑰》
寻找真相的踪迹:
解读威廉·福克纳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
杯中的海
一、初识福克纳的两个引荐人
初始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始于阅读他的传世经典《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这部作品是我唯一系统阅读而且也不断反复重读的第一部意识流小说。
The Sound and the Fury,也被国内翻译者译为《喧嚣与愤怒》,但我独偏爱李文俊先生翻译的版本《喧哗与骚动》,他精恰地再现了福克纳的这部小说与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中第五场第五幕的互文关系:“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李文俊以精湛的中英双语功底,再现了福克纳小说《喧哗与骚动》中所呈现的诗意形式与内蕴的精神品格。对汉语读者而言,特别是对借助于名著译本来阅读和了解外国文学的人而言,李文俊先生的译本是不可错过的译文经典,实际上,他从英文转译而来的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变形记》也颇具特色,其文字之精确、语言之流畅与结构之清晰,一度让我觉得即使修辞贫瘠与思想抽象如卡夫卡这样的冥思型作家,也会因为译文的流畅而变得诗化动人起来,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令我对卡夫卡作品的灰色风格和无限衍义情有独钟。
记得硕士二年级时,旁听过一个美国留学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他研究的课题正是福克纳小说在中美两国的接受差异比较。他说美国学生普遍由于福克纳原文著作《喧哗与骚动》太过深奥复杂而放弃阅读,他本人也曾对福克纳的英文意识流望而却步,直到他学好了汉语,阅读了李文俊译本,才知道他们的本土作家福克纳有多伟大。
喜欢福克纳,还因为我钟爱多年的当代作家余华也极为推崇福克纳其人其作。在余华《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异里》里,余华对福克纳、布尔加科夫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及其作品都进行了精彩的个性化解读。余华说自己正是从福克纳那儿,真正学会了心理描写,并且克服了对心理描写的恐惧。此后,余华便称福克纳是他的师傅:
影响过我的作家其实很多,比如川端康成和卡夫卡……可是成为我师傅的,我想只有威廉·福克纳。我的理由是做师傅的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应该手把手传徒弟一招。威廉·福克纳就传给我了一招绝活,让我知道了如何去对付心理描写。在此之前我最害怕的就是心理描写。
……
这时候我读到了师傅的一个短篇小说《沃许》,当一个穷白人将一个富白人杀了以后,杀人者百感交集于一刻之时,我发现了师傅是如何对付心理描写的,他的叙述很简单,就是让人物的心脏停止跳动,让他的眼睛睁开。一系列麻木的视觉描写,将一个杀人者在杀人后的复杂心理烘托的淋漓尽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害怕心理描写了,我知道真正的心理描写其实就是没有心理。这样的手艺我后来又在重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司汤达时看到,这两位我印象中的心理描写大师,其实没做任何心理描写方面的工作。
通过上文可知,我钟情并欣赏福克纳的原因有两个:一、由于痴迷于李文俊先生的译本《喧哗与骚动》而关注了福克纳其他作品,比如将要系统论述的《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二、因为所推崇的中国当代作家余华将福克纳其人其作解读得妙趣横生而决定再读福克纳。
二、解不开的魔法线团:解读《献给艾米丽的玫瑰》
关于文学创作,有那么一个常识性的阅读经验反馈是,能写出伟大短篇小说的作家,不一定能写出名垂后世的长篇小说,如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契诃夫、莫泊桑和欧亨利都是如此,纳博科夫就曾在他的《俄罗斯文学讲稿》中断言契诃夫不适合写长篇小说:“契诃夫从来没写过一篇好的长篇小说——他是位短跑选手,不是位有耐力的长跑运动员”。反过来说,能写出鸿篇巨制的伟大作家,必定也是短篇小说创作的天才,如福楼拜、海明威、福克纳、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
福克纳就是能够在创作短篇和长篇上达到同样高度的人。他的短篇小说(short story)短小精悍,韵味无穷,体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魅力;他的长篇小说(novel)以点带面、纵横捭阖,具有史诗的壮阔与深沉。
但在这篇文章中,我只想聚焦于福克纳的一个短篇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进而展开我的论述。
福克纳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形构了我想象的星丛,激发了我探索和解读主题的真正乐趣。《献给艾米丽的玫瑰》像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传世经典《竹林中》的罗生门式结局,让你觉得真正的结局并无可能,却依然令你惊奇不已:故事中人究竟谁说出了真相——谁是杀死武士的真凶?《献给艾米丽的玫瑰》又像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小说《小径交叉的花园》,文中的每句话都可能是另一故事的演绎和另一时间的分叉,彷佛故事将无限展开,时间将不断回返,在阅读的不知不觉间,你恍如走进了虚实并行的无限的流动时空,与此同时,又对你此在的生命是否真正存留过与否不再确定无疑,让你开始意识到自身的渺小和宇宙的无限。
福克纳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这个短篇小说中设置了重重阐释的线索(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它们未必不是重重迷障)。然而,当你信心满满地打算扮演福尔摩斯的角色,根据已知背景,按图索骥、缘木求鱼时,你却发现自己的探求不过是竹篮打水、空手而归。或者不那么残酷的说,从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你确实获得了某种启示的光束指引,但当你真的对《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所讲述的事件信以为真时,你又觉得心中那坚不可摧的判断根基瞬间坍塌了,也即,它给了你貌似坚固的地基,但是一旦你将自己的双脚踏上去,便坠入了不确定的黑暗与无边的虚空中,因为你可以从每一个入口处找到多条通往出口的小径,但与此同时,你又陷入了选择哪条出路的困境,以至于对出路本身能否引领你走向确定产生根本的质疑。
“没有经典,我们会停止思考。”不得不说,创作总是催生理论的基本前提和动力,福克纳以文学创作《献给艾米丽的玫瑰》的多义性和含混性先行地解释了布鲁姆的“迷路说”。哈罗德·布鲁姆在他的经典评论著作《西方正典》中说,他不是向读者阐明真相,而是将读者带入迷途,用他的话说:“我的职责就是带着你们迷路。”
1、从精神分析学角度看《献给艾米丽的玫瑰》
从表层来看,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所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它无非书写了一个美国南方没落家族的最后一个贵族艾米丽小姐跌宕起伏的不幸命运。艾米丽直到三十岁左右父亲离世,才彷佛有了自己的片刻人生,但被父亲规训成南方淑女的艾米丽一生都保持着贵族的姿态,即使她在她所处的时代早已格格不入,她的言行举止也依然固守着家族的旧式传统。
房子坐落于当年镇上最为繁华的地段,但现下这一带已被汽修厂和轧棉机侵占,连那一个个令人起敬的名字也难以幸免,惨遭抹除,只有艾米丽小姐的房子挺立依旧,在棉花车和汽油泵的簇拥下,日趋朽败,却仍桀骜不驯、卖弄风情,着实碍眼至极。如今,艾米丽小姐也步入了那些“尊名大姓”中代表人物的行列;雪松环抱的陵园里,立着排排无名军人的墓碑,他们同杰斐逊战役中阵亡的南北将士一起,长眠于此。
在世时,艾米丽小姐始终是传统的化身,是人们履行责任、予以关爱的对象……
即便当大家都已相信艾米丽小姐如今成了落难凤凰,她仍旧把头抬得老高,仿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需要人们认可她作为末代格里尔森的尊严,也好像正需要这一星半点的与尘世的触碰来重新确证其高贵人格是何等超凡脱俗、外物不侵。
艾米丽在活着的时候已经被小镇居民认为是具有纪念和标识意义的丰碑,她是贵族落魄时期的不变的贵族偶像,她的一言一行都秉承着父亲笃信和捍卫的家族传统。艾米丽终生没有摆脱来自父亲的权威,甚至她自己也是父亲权威的一部分,甚至在父亲死后,她成了她父亲的化身。
对于艾米丽小姐和像她这般的女士来说,不论何种男子,她们都瞧不上。长久以来,这一家子给我们的印象,无外乎人像画里的人物,形体苗条的艾米丽小姐身着白衣处于景深中,她父亲背对女儿、手攥马鞭、叉腿兀立的剪影在前,一扇敞开的大门将二人框于同一画面中。因此,见她年近三十却仍待字闺中,我等并无幸灾乐祸之心,只觉早先的想法得到了印证;纵然那一家人遗传着疯狂的基因,如果真有实实在在的机会,她想必也不会一概拒之门外吧。
艾米丽拒绝承认父亲已死的事实,说明了父亲对她而言,是存在的精神支柱,拒绝父亲的死实际上拒绝的是自己已经被抛弃的现实。
艾米丽小姐丧父后第二日,全镇妇女都准备上门吊慰、提供帮助,是为本镇的习俗。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了她们,装束无异于平常,表情中不存一丝哀色;她告诉妇女们自己的父亲并未离世。一连三日,牧师到访过,医生也苦苦相劝,企望能尽早处理遗体,她都以相同的方式应答。
她既是女性又是男性,她拥有女性的身体和男性的思想,她既是规训淑女的父亲,又是被规训成南方淑女的父亲的女儿。
就像希区柯克电影《惊魂记》中的男主角诺曼,他既是母亲又是儿子,母亲人格和儿子人格共居在诺曼一个人身上,这两个人格不断争夺掌控权,儿子人格因嫉妒母亲跟别的男子谈情说爱而杀死母亲,母亲人格因嫉妒儿子跟年轻女子暧昧而杀死所有与儿子接近的女子。
两个人格一旦一方胜利,另一方将被打压,但在这部剧情中,显然强调的是母亲人格主导了儿子人格,这也是诺曼罪行累累的原因。诺曼因母亲的爱转移给情人而愤而杀死母亲,又因杀死母亲而产生强烈的负罪感,因此在想象中化身成为母亲,不断以母亲的名义来谴责自己、要求自己以便于让自己合乎儿子的身份,另一方面他又想挣脱母亲的控制,主导自己的人格,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两个人格不断争吵和厮打的原因。
诺曼不断化妆成母亲的形象来质询儿子的言行,继而又还原成儿子的形象来为自己辩护。因此可以断定诺曼不是异装癖,而是换了人格分裂症,他的化妆易服实际上为了适应他不同人格转变的需要,母亲的形象不仅仅是抽象的,还是鲜活的,唯有如此,她的主导人格才如此强大而无法被否定。
我再重新把镜头切换到福克纳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故事中,那我们将会发现这两个文本之间有着异形同质的相似性关联。也即,如果从精神分析角度思考,不难发现,艾米丽和亡父之间的关系,父亲人格主导了女儿人格;就像希区柯克《惊魂记》中诺曼和他亡母的关系,母亲人格主导了儿子的人格。
一无所有的时候,她会像大多数人那样,死死拖住那个夺走她一切的人。
和艾米丽一样,诺曼死死拖住她已逝母亲的人格,他弑母的焦虑和创伤通过自己不断幻化成为母亲的形象而得以缓解。
对《惊魂记》和《献给艾米丽的玫瑰》加以比较,会发现死去的亡灵会以活人身体做载体,并且将自己的意志无形中强加于还活着的人的意识中:
对于艾米丽小姐和像她这般的女士来说,不论何种男子,她们都瞧不上。长久以来,这一家子给我们的印象,无外乎人像画里的人物,形体苗条的艾米丽小姐身着白衣处于景深中,她父亲背对女儿、手攥马鞭、叉腿兀立的剪影在前,一扇敞开的大门将二人框于同一画面中。
这一段体现了艾米丽和她父亲之间关系的剪影。艾米丽是身材纤细的南方淑女形象,而手执马鞭的父亲则是一个规训者和掌权者的角色……
2、玫瑰的符号学意义
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里,玫瑰这一意象符号,喻指爱情、浪漫、诱惑、青春、欲望、鲜血、征服、占有、暴力、死亡、婚礼等多种含意。
Rose(玫瑰)/(rise过去时态:站起、升起)在文中公出现四次,其实玫瑰在题目中便开始出现,但意义指涉各有不同。
(1)玫瑰是作者福克纳献给主人公艾米丽的。福克纳本人曾对玫瑰这一意象进行了解释,他说这是他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以表达对艾米丽不幸命运的同情。《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是个比喻性的题目,它的意思是,这个女人遭遇了一场悲剧,这是一场无法避免、任何人也无能为力的悲剧。我同情她,并借此致意……递上一朵玫瑰花”。
(2)玫瑰在文本中喻指艾米丽的逝去的青春。直到父亲去世,近三十岁的她还从未有过真正的恋爱经验。
(3)玫瑰还意指艾米丽抓不住的爱情。玫瑰意指荷默为艾米丽带来的爱情幻想。艾米丽初遇爱情对象荷默便坠入情网,但是荷默并没有婚娶的打算,父亲死后,她拒不承认父亲死去的现实,但周遭人不断强化这一事实的言行举动,而且艾米丽见证了父亲被埋葬的一幕,这都迫使她不得不接受现实,为此艾米丽还消沉很久,被父亲(亲情或精神支柱)抛弃的无助感使她的身心更加封闭;遇到身强体壮、气势强悍的荷默后,艾米丽将丧父的哀痛转化为对爱情的追逐动力,但荷默并不专情于她,甚至还有同性恋倾向,为了避免再一次被荷默抛弃,艾米丽用砒霜毒死了他,将他的尸体囚禁在她布置的玫瑰色婚房四十多年。
(4)玫瑰是艾米丽本人女性身份的象征,但父亲死后,她以剪掉长发的形式,走上了父亲化身的道路。艾米丽以父亲规训她的方式,来规训她的爱情对象荷默,一旦自己的控制受到挑战,便通过毁灭荷默来占有他。
(5)玫瑰是浪漫和幸福的象征,然而最后却成为了死亡和坟墓的象征。沉迷于爱情幻想的艾米丽唯一一次主动规划自己的幸福,她热心为荷默购买婚服,包括内衣和鞋子,她主动将他们的婚房布置成玫瑰色,然而,遭到荷默的冷淡反应后,她选择杀死荷默,活着艾米丽已经分不清生死的边界,所以守着荷默的尸体,给予她的不是杀人的恐怖感,而是与恋人荷默永远死守的慰藉感和幸福感。
(6)玫瑰是双重死亡的象征——虽活犹死的艾米丽和被艾米丽杀死的荷默。虽活犹死的艾米丽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一个原本应当个性自由和身心自由的女子从小便被强势的父亲驯化成一个南方淑女,面对全权代理她生命中一切事务的父亲,她无权主动选择自己的爱情对象乃至无权规划自己的人生。因此,父亲活着时,艾米丽如同一个木偶和活死人,一个没有主体的存在物。另一方面,镇上的居民从未将艾米丽视为他们的同时代人,而是一直将她视为旧式贵族偶像、时代丰碑和仪式的象征,这就使得艾米丽不被视为一个鲜活的生命,而是一种不合时宜地已逝的文化符号。艾米丽是最后家族中的最后一代人,她象征着南方贵族的没落和旧式文化礼仪的残骸。
荷默是艾米丽的爱情玫瑰,这个拥有自由意志的活的玫瑰却总是违逆她的管控欲,为了征服并占有荷默,艾米丽制造了荷默的死亡事件。
3、隐身于人群的“我”和作为杀人者的“我们”
叙述,含有判断和阐释的含意。因此,作者采用何种叙述手段,将会影响读者对文学文本的理解、判断和阐释。
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福克纳以非个性化的第一人称复数叙述者“我们”展开了故事的叙述,这就与个性化的第一人称单数叙述相区别了。集体的沉默无声可以成为杀人利器,而集体的异口同声更是具有致命的杀伤力。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便强调了集体的沉默足以淹没个人的诉求和呼喊,集体意志的不可侵犯性,另一方面却体现了个人意志的微不足道。
然而,福克纳却颠覆和突破了叙述手段给叙述主题带来的桎梏,叙述者“我们”不断强化我们认知和睿智的过程,也是不断揭示自身肤浅和庸俗从众的过程,这就使得《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这个小说成了一个绝佳的反讽文本。在整个反讽语境中,艾米丽越是以父亲化身和传统化身的言行规则提醒和约束自我,我们便越觉得她作为一个旧式传统牺牲品的悲剧性。
“我们”有多种称谓变形,“众人”“大家”“人们”“大伙儿”“妇女们”“男人们”等称谓频繁出现在小说的多个段落中。
“我们”似乎成了集体窥视者,成了对艾米丽本人及其生活街谈巷议中避开不可少的构成元素。“我们”成为了艾米丽人生际遇的有声却无形的集体裁决者:“我们”谈论她的出身、她与她父亲的关系、她与恋人荷默的关系、她与镇上的任何关联,总之她的一切都可以称谓我们无聊生活中的谈资趣味。
选段一、
正是在那时候,人们开始由衷地为她感到难过。镇上的人想起艾米丽小姐的姑奶怀亚特老太太,想起令她最终彻底心智错乱的往事,纷纷确信格里尔森一族未免自视过高了。
选段二、
起初,见艾米丽小姐难得心有所依,大伙儿都很高兴,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森家的人,当然不会拿一个打散工的北方佬太当回事。”不过也有不同论调,听年纪大的人讲,即便是巨大的悲痛,也不能叫一位真正的贵妇忘却所谓“贵人德行”,尽管他们嘴上并未以“贵人德行”加以称呼,仅仅是说:“可怜的艾米丽,该有个自家人来陪着她的。”
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艾米丽及其家族的存在,构成了“我们”对南方贵族家风传统的集体想象。
选段一、
因此,见她年近三十却仍待字闺中,我等并无幸灾乐祸之心,只觉早先的想法得到了印证;纵然那一家人遗传着疯狂的基因,如果真有实实在在的机会,她想必也不会一概拒之门外吧。
选段二、
艾米丽小姐丧父后第二日,全镇妇女都准备上门吊慰、提供帮助,是为本镇的习俗。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了她们,装束无异于平常,表情中不存一丝哀色;她告诉妇女们自己的父亲并未离世。一连三日,牧师到访过,医生也苦苦相劝,企望能尽早处理遗体,她都以相同的方式应答。正当他人欲要诉诸法律、采取强制办法时,艾米丽小姐陷入崩溃;女儿一垮,父亲便很快下葬了。
那会儿,我们尚未说她疯癫,我们尚且相信她是情不自禁;我们仍记得被她父亲赶走的所有年轻男士,我们也了解,一无所有的时候,她会像大多数人那样,死死拖住那个夺走她一切的人。
选段三、
即便当大家都已相信艾米丽小姐如今成了落难凤凰,她仍旧把头抬得老高,仿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需要人们认可她作为末代格里尔森的尊严,也好像正需要这一星半点的与尘世的触碰来重新确证其高贵人格是何等超凡脱俗、外物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