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泰安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0月27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了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泰安是个什么标准呢?
一起来看看吧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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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图源:泰安市人民政府
01
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泰安市政府发布的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泰安月最低工资标准:
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
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
图源:摄图网401024895
02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泰安市政府发布的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泰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注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23年10月18日
人社部发布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来看看泰安的工资标准
在全国是什么水平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情况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
其实也影响我们的收入调整哦!
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到底是哪些收入会被影响呢!
01
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02
职工病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03
失业保险金
自2023年10月1日起,山东将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泰安市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由1710元调整为1809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由1530元调整为1638元。
04
试用期工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05
单位赔偿金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基数至少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06
泰安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地址
图源:泰安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
推荐服务:微信搜索“泰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工资”可获取泰安2023最新工资标准以及泰安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地址。
还有大家一直在咨询的公益岗
又有新消息咯
10月25日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泰山区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
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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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招聘计划: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850人。主要设置劳动监察协管员、人社业务协管员、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员、公共管理协助类、公共服务协助类、社会事务协助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协助类等岗位。(开发计划见《泰山区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图源: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条件:
(一)在泰山区辖区内登记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男性60周岁及以下,1963年10月25日后出生;女性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25日后出生,在校学生除外)。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的,是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的,享受退休待遇的,享受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人员,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优先录用2023年10月25日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劳动监察协管员、人社业务协管员、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5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泰山区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应具有劳动能力);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16-24周岁失业青年;
(八)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岗位待遇:
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泰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招聘程序:
街道(镇)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所在辖区街道(镇)人社所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泰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户口本原件。零就业家庭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提供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本。(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5)相关学历原件。(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30日(28日、29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各街道(镇)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由各街道(镇)组织,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年长者优先。
(三)张榜公示
由街道(镇)对评议结果及时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报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五)培训上岗
公示结束后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有序组织上岗。
本公告由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