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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的专利申请人掉进的七大误区(一)

2023-11-15 14:14 作者:bili_44930249717  | 我要投稿

高校作为科技成果的一个重要产出地,在中国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高校专利申请量飞速上升,专利申请是一项高度专业又过程复杂的工作,高校科研人员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管是对专利本身还是对各项专利制度的理解难免存在不足,很容易进入专利申请的误区。
本文通过梳理日常专利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出八大误区,供广大科研人员参考。
01、先发表论文再申请专利
一些高校科研人员在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后,会忙于先发表论文然后再申请专利,这样做往往会因为延误了申请时机而造成专利无法授权。
在专利新颖性审查要求中,专利申请日前的一切公开技术均视为现有技术,公开发表在论文上的技术当然也会被作为现有技术,专利审查员一旦检索到该技术已经在论文上发表,该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就为零。
所以,论文在期刊上的发表日期务必要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后,由于论文从投稿到发表的日期并不太确定,所以专利申请最好赶在论文投稿之前。
02、专利技术交底书只提供简单思路
一些高校科研人员在申请专利时,给专利代理人的技术交底书往往只给出了思路,或者技术方案不够详细,或者根本不会有实验验证过程和数据。
事实上,专利技术交底书的详尽程度将直接影响代理人对技术方案的深度理解,从而影响撰写申请文件的质量,进而影响专利授权以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过于简单的申请文件很有可能因技术方案不清楚、公开不充分、新创性等原因被驳回;就算授权,相应的研究思路和技术方案也得不到充分保护,从而失去了申请专利的意义。
03、以写论文的逻辑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
与误区二相反的是,部分科研人员以写论文的逻辑来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在技术交底书中详细写出了推导过程或者实验分析过程,虽然详尽,但专利代理人在理解时也会一头雾水,从而抓不住主线。
专利撰写主要围绕“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这条逻辑主线开展,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只需围绕“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解决该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这三个方面来阐述;
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些必要的能够验证其有益效果的实验数据或效果图更有助于该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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