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隰县阳头升乡养猪场被曝排污问题:整改是否真实?
2023年8月19日,临汾市隰县阳头升乡隰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被爆临汾市隰县阳头升乡后堰村某养殖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未处理的猪尿猪粪随意排放到一个偌大渗坑。
原文如下:
近年来,隰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化荒山荒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被国家生态部命名为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蓝天白云与墨绿的青山构成一幅幅美好的自然风景画面。
近日,据附近村民反映:位于临汾市隰县阳头升乡后堰村某养殖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未处理的猪尿猪粪随意排放到一个偌大渗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养殖场项目是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的项目,必须做环评。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猪场粪水不经处理任意排放会污染地面水、土壤和地下水,一些病源微生物、寄生虫在水和土壤中长期生存和繁殖,容易引发疫病传播。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作为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区,近年来,隰县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一体推进,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生态发展内涵,全力打造“梨果示范县、生态康养地、区域中心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令人费解的是,这么大面积的污染环境,这样未按规定的生产作业,到底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还是这些企业从未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据了解,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规定指出属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负责。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更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
据了解,隰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阳头升乡位于隰县东南部,地处太行山腹地,此前交通不便,经济落后。近年来,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隰县阳头升乡积极响应,科学谋划,不断加大对农业和乡村经济的投入,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创优营商环境,不仅为当地的优种果品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还着力在政策、土地、环境、金融、人才等方面取得发展实效,使得阳头升乡焕发出勃勃生机。
在此呼吁,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隰县主管部门和阳头升乡属地政府的监管都不应该缺失,一定要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快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要督促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全面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反之,将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希望隰县主管部门积极与阳头升乡紧密合作,不断增强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探索资源高效利用的绿色发展之路,提升生态特色,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奋斗目标,以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和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为着力点,打造美丽宜居新生活,构建宜居宜业之城,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
据悉,隰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是隰县骨干养猪基地,也是一家集产业化、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于一体的养殖企业。
隰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实际控股方为山西新大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猪场分别座落在:寨子乡黑桑村、午城镇习礼村、寨子乡去延、阳头升乡西古乡村,占地总面积约210亩,标准化猪舍及生产,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猪场员工60人,法定代表人由郭晓将担任,注册地址为阳头升乡后堰村文体广场办公室,公司经营范围生猪的养殖、销售;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销售。建设有育肥猪场4个,项目实施至今已按照设计规模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4场设计总规模49200头,现存栏商品猪26130头。
事件被网友发帖后,隰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把污染的土地进行复垦。
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发现是直接将污染的区域进行掩埋,这一操作是合规的复垦?还是为了息事宁人简单粗暴的掩埋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