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Keywords(上)

【国公--KW上】勘误!!!
10:27
感谢“逗号iii”的指正!!!
在视频中,我说“只要碰到【重要条约】就找主席签”这是错的!!!!!

从杨帆老师的精粹卷P24的表格可以看到,【已经加入的重要条约】是外长签!!!

我当初把老师最后总结的“批准”,草率地理解为所有“决定”,直接忽视了P24正表中的动词表达,在此更正!!
如果你也一样和我记偏了,那快一起改一改(◍°∇°◍)ノ゙

这是这位指出我理解问题的小伙伴的记忆方法,大家可以参考~
附上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二条 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
经中国代表签署的或者无须签署的载有接受条款的多边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审查后,提出建议,报请国务院作出接受的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