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意义之逻辑》第二节 [个人翻译]
有关表面效果的悖论第二系列
斯多葛派在两种事物之间做出了区别。首先,存在着具有张力、物理性质、行动与激情以及相应的“事态(states of affairs)”的身体。这些事态、行动与激情,是由诸身体的混合所规定的。在界限之处,存在着一种经由原初之“火”的所有身体的统一,它们被吸收进这“火焰”之中,并且依据各自的张力从中发展出来。诸身体与诸事态的唯一的时间就是当下。因为活生生的当下是时间的广延,所以伴随着它的,是能动者的行动、表达以及度量以及患者的激情。但是只要存在着诸身体自身之间的统一,只要存在着一种主动原则与被动原则之间的统一,那么一个宇宙性的当下就囊括了整个宇宙:只有身体存在在空间之中,而只有当下存在在时间之中。不存在身体之间的原因与效果。相反,所有的身体都是原因——是互相关联的原因并且是为了彼此而在的原因。在宇宙性当下的范围中,这个统一体被称作“命运”。
其次,所有身体都是互相关联的原因,并且是为了彼此而在的原因——但究竟是什么的原因?它们是一个属于全然不同的自然的特定事物的原因。这些效果并非是身体,恰当地来说,它们是“无实体的(incorporeal)”实体(entities)。它们并不是物理性质与特性,而是逻辑或辩证的属性(attributes)。它们不是事物或事实,而是事件。我们不能说它们存在,而只能说它们是自存或内在(inhere)的(它们具有着这一最小限度的存在,这对于并非事物之物、一个非存在的实体(entity)来说是十分恰当的)。它们并非实词或者形容词,而是动词。它们并非能动者或是患者,而是行动与激情的结果。它们是“非被动的”实体——非被动的结果。它们不是活生生的当下,而是诸不定者(infinitives):不受限的“永恒纪元(Aion)”、将自身不定地划分进过去与未来之中并且总是逃逸当下的生成。因此时间必须被把握两次,用两种互补但却又互相排斥的方式。首先,它必须被完全地把握为诸身体中的活生生的当下,身体施加行动的同时也被施加行动。而后,它必须被完全地把握为一个可以不定地划分为过去与未来的实体,它也可以被划分为源自于诸身体的无实体效果、被划分为它们的行动与激情。只有当下存在于时间之中,并且聚集或吸收了过去与未来。但只有过去与未来内在于时间,并且不定地划分了每一个当下。这三者并不是三个相继的维度,而是两种对于时间的同时解读。
艾米尔·布列赫(Émile Bréhier)对斯多葛派的思想进行了精妙的重构,他写道:
当手术刀切开皮肉,第一具身体在第二具身体上所产生的并非是一个新的特性(property)而是一个新的属性(attribute),即被切开的属性。属性并不指示着任何性质(quality)……相反它总是通过动词来得到表达,这就意味着它并非是一个存在,而是一种存在之方式……这一存在之方式发现自己以某种方式处于界限之处、处于存在之表面,它并不能改变存在的本性:事实上,它既不是主动的也不是被动的,因为被动性会预设一种实体性的本性,正是这一本性经受了行动。它纯粹且单纯地是一个结果,或者说一个效果,它不应该在诸存在之中被分类……[斯多葛派彻底地区分了]两种存在之平面,这一点是前人所未能做到的:一方是实在(real)且深邃(profound)的存在、诸力;另一方则是事实之平面,它在存在之表面上嬉戏,并且构成了一种无实体存在的无尽多样性。[1]
然而,对于身体而言,什么会比起诸如增大、变小或者被切开等等事件还要更为密切或本质性呢?当斯多葛派将身体的厚度(thickness)同这些只会在表面之上嬉闹的无实体事件进行对比,比作一片笼罩在草原上的迷雾(甚至少于一团雾,因为雾终究还是一具身体)时,这一对比究竟意味着什么?混合处于诸身体之中,并且处于诸身体的深度之中:一具身体穿透了另一具身体,并且在其所有的部分中同其共存,就像汪洋中的一滴红酒,或是钢铁之中的火焰。一具身体从另一具身体中抽离出来,就像液体从花瓶中抽离出来那样。普遍之混合规定了量与质的事态:集聚的诸维度——钢铁的鲜红,树木的翠绿。但是我们所谓的“增大”、“消失”、“变红”、“变绿”却是全然不同的东西。这些不再是事态——处于诸身体深处的混合——而是位于表面的无实体事件,它们是这些混合的结果。树“绿了(greens)”……[2]一种哲学的天才之处首先要通过它所施加在存在与概念之上的新配布(distribution)来加以丈量。斯多葛派正是处在描绘并且开辟出一片前人所未至的领域的过程中。在这种意义上,他们取代了一切的反映。
首先,他们正处于产生出因果关系的一次全新割裂的过程之中。他们肢解了这一关系,为此甚至不惜在两边重新创造出统一。他们将原因关涉于原因,并且在它们之间设置了原因之纽带(命运)。他们将效果关涉于效果,并且在它们之间设置了特定的效果之纽带。但这两个操作并非是以同样的方式完成的,无实体的效果本身绝不是互相关联的原因;相反,它们仅仅是“准原因(quasi-causes)”,遵循着每种情况下在关联统一体或诸身体之混合中表达出来的法则,而效果则依赖于诸身体,因为它们才是其实在的原因。因此自由在两个互补的方式之中得到了保留:一种是保留在作为诸原因之间的联系的命运之内在性中,而另一种则是保留在作为效果之连结的事件之外在性中。因此斯多葛派才能够将命运与必然性对立起来。[3]伊壁鸠鲁派则表述了另一种因果性之割裂,它同样也奠定了自由之基础。他们保留了原因与效果的同质性,但却根据原子的系列切碎了因果性。原子系列各自的独立性是由“偏移(clinamen)”所保障的——不再是没有必然的命运,而是没有命运的因果性。[4]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是从分离因果关系出发,而非向亚里士多德所做的或康德会做的那样区分出因果性的类别。并且这一分离总是把我们带回到语言那里,不论是原因的变格(declension)之存在,还是效果的变位(conjugation)之存在。
这一新的身体或事态与效果或无实体事件之二元论导致了哲学中的一场动荡。比方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所有的范畴都述说(said of)了“存在”;而差异则在“存在”之中呈现(present),呈现于作为第一意义(primary sense)的“实体”(substance)与作为偶然物(accidents)同其相关联的其它范畴之间。然而,对于斯多葛派来说,事态、量与质这些就和“实体”一样是存在(或身体);它们是“实体”的一部分,并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们是同“外存在(extra-Being)”相对立的,后者构成了作为非存在实体(entity)的无实体者。最高的词项并非是“存在”,而是“某物(Something)”(aliquid[拉]),因为它统括了存在与非存在、实存(existence)与内在(inherence)。[5] 更进一步来说,斯多葛派最早地倒转了柏拉图主义,并且带来了彻底的倒置。因为假如身体及其状态、质、以及量承载了“实体”与原因的一切特征,与之相反地,“理念”的特征则被驱逐到了另一边,即被驱逐到了这一被动的“外存在”那里,它既无结果亦无效用,并且位于事物的表面之上:理念性之物或者无实体之物只能够是一个“效果”。
这些成果是极为重要的。在柏拉图那里,在事物的深度、大地的深度之中,经受“理念”之行动的东西与躲避这一行动的东西(复制与拟像)之间激荡着一场模糊的争辩。这一争辩回响在苏格拉底的提问中:是否存在一个万物之“理念”,甚至包括了毛发、尘土与污泥的理念——还是说存在着某个总是并且顽固地逃逸“理念”的东西?但是,在柏拉图那里,这个某物总是隐藏、退却得不够,没有被深深推压到身体的深度之中,或是淹溺在大海之中。现在万物重回到了表面。这就是斯多葛派的操作的结果:不受限者的回归。生成-疯狂、生成-不受限(becoming unlimited)不再是一个低沉作响的根基。它爬升至事物的表面并变得非被动。它不再是有关逃逸根基并四处影射自身的拟像的问题,而是有关在其位置上显露自身并行动的效果的问题。这些是因果层面上的效果,但同时也是声学的、光学的或是语言学的“效果”——并且更是或者少、又或者多地如此,因为它们不再是具有实体的实体,而是形成了整个“理念”。逃逸理念的东西爬升至了表面,即,无实体的界限,并且现在表征了一切可能的理念性,而后者则被剥去了其因果性的以及精神性的效力。斯多葛派发现了表面效果。拟像不再是隐秘的反叛,并且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它们的效果(即,可能被称作“幻影“的东西,它无关于斯多葛派的术语)。最为隐藏的东西变得最为彰显。所有就的生成之悖论必须再一次在一种新的青春——变形中得到成形。
斯多葛派是悖论的门外汉也是悖论的发明者。第欧根尼·拉尔修在寥寥数页中写下了令人震惊的克里希普思的形象,而我们则有必要对其重新加以解读。或许斯多葛派是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运用着悖论的——既把它当作用来分析语言的工具,又把它看作是对事件进行综合的方式。辩证法恰恰就是这无实体事件之科学,因为事件是在命题中得到表达的,并且它也是事件之间的联系,因为事件是在命题间的关系中得到表达的。的确,辩证法是变位(conjugation)的艺术(详见“共命运事件”(confatalia)或是互相依赖的事件之系列)。但语言的任务既是去设置界限,并且也是去超越它们。因此,语言包括了不断移置其广延的词项并且它使得一个既定系列中有可能发生联系的倒转(因此就有了过多与不足、少与多)。事件是与生成共广延的(coextensive),而生成本身是与语言共广延的;因此,本质上来说,悖论就是一种“诡辩法(sorites)”,即一系列的讯问性的命题,它紧跟在生成之后,通过相继的附加与删节而开展。一切都发生在事物与命题的边界之上。克里希普思教导说:“假如你言说某物,它便穿过了你的嘴唇;所以,假如你说‘战车’,那么一架战车就穿过了你的嘴唇。”这便是一处对于悖论的运用,能够与之相匹配的运用也就只有在佛教禅宗那里,或者英国美国的无意义谬论(nonsense)那里找到了。在前者那里,最为深邃的东西便是直接的东西,而在后者那里,直接的东西是在语言中被发觉的。悖论是作为对深度之摒弃而显现的,是对于处于表面的事件的展现,并且也是在紧贴着这一界限之处对语言的部署。幽默是表面之艺术,它是与旧有的讥讽相对立的,因为讥讽是深度与高度的艺术。诡辩论者与犬儒学派早就把幽默化作了对抗苏格拉底式讽刺的哲学武器;但是在斯多葛派这里,幽默发觉了它的辩证法,它的辩证原则或者它的自然位置以及它的纯粹哲学概念。
刘易斯·卡罗尔执行了这一由斯多葛派所发起的操作,或者说,他重新拾起了它。在他所有的作品中,卡罗尔考察了事件、事物、以及事态的区别。但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整个前半部分仍然在大地的深度中寻找事件的秘密以及生成-不受限,仍在挖掘一头扎入地下的竖井以及洞穴,以及互相穿透并共同存在的诸身体之混合。然而当我们阅读到后面,挖掘与隐藏便让位给了横向的滑动,从右向左或是从左向右。地底下的动物变成了次要的,让位给了没有厚度的卡牌形象。我们可以说旧有是深度已经铺展开来并变成了宽度。“深度”不再是一种赞扬。只有动物才是有深度的,它们也并不因此就是高贵的;最高贵的是那些扁平的动物。事件就如同水晶一样,它们只有从边缘开始,或是在边缘之上才能够生成并增长。的确,这就是口吃的家伙或者左撇子的第一个秘密:不再沉降,而是使整个长度滑动,使得旧有的深度不再存在,已经将其化约为表面的另一侧。通过滑动,我们通向了另一边,因为另一边也不过是相反的方向而已。假如在帘幕背后没有什么可看,那是因为一切都是可见的,或者说,一切科学都要沿着帘幕的长度才是可能的。只要依循它走足够远,那便可以了。一定要恰恰足够,并且要表面上的足够,这样才能颠倒两边,并且让右边变成左边,或者让左边变成右边。这因此就不是有关爱丽丝的诸冒险的问题,而是有关于爱丽丝的冒险:她爬升至表面,她否认了虚假的深度,并且她发现一切都是在边界处发生。这就是为什么卡罗尔放弃了这本书原来的标题:《爱丽丝地下诸历险记》。
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也是——甚至更是——如此。在这里,事件,同事物有着彻底的不同,它们不再于深度中被寻得,而是在表面被找到,在飘渺的非实体迷雾中被找到。这篇迷雾从诸身体中逃离出来,它是一部没有体量(volume)的电影,它包覆了诸身体,它是一面反映着身体的镜子,也是一面棋盘,诸身体按照计划被布置于其上。爱丽丝不再能够顺利通往深度。相反,她释放出了她的无实体复身(double)。正是要依循边界、沿循表面,这样人才能够从诸身体通向无实体者。保罗·瓦雷里就有过一个极为深刻的想法:最深的东西恰恰是皮肤。这是一个斯多葛式的发现,它以无比的智慧为前提,并且带来了一整套伦理学。这是那位小姑娘的发现,因为她仅仅从边缘处增大或消失——边缘即是会变红或者变为绿色的平面。她知道事件越是掠过(traverse)这完全的、无深度的广延,它们对自身所切开并击伤的诸身体的影响就越大。后来,大人们被地面攫取而上,再度坠落,并且,地面变得太深,他们不再能够理解了。为什么相同的一些斯多葛派的例子会继续激发刘易斯·卡罗尔?——那些绿树、手术刀的切口、将会或将不会发生的那场战斗…… 爱丽丝正是在树前失去了她的名字。蛋人没有看向爱丽丝,而那时它说出的,正是一棵树。背诵宣告了战斗,并且到处都是伤处与切口。但这些是例子吗?还是说,这是一个示例,表明每个事件都是属于这个类别——森林、战斗以及伤口——这个更为深邃的类别,因为它发生在表面之上?它越是沿循诸身体,它就越是无实体。历史教导我们,好的道路没有地基,而地理则教导我们,唯有薄薄一层的土地才是丰饶的。
不过也不仅仅只是小姑娘才能重新发现这一斯多葛派的智慧。诚然,刘易斯·卡罗尔总的来说是厌恶男孩的。他们有着太多的深度,并且是虚假的智慧、以及动物性中的虚假的深度。在《爱丽丝》中男性的婴儿被变成了一头猪。作为一条普遍的规则,只有小女孩才能理解斯多葛主义;她们拥有着事件的意义,并且释放了一个无实体的复身。但有时候,一个小男孩也可以是一个口吃和左撇子,并因此征服了意义,将其当作是双重的意义或者表面的方向。卡罗尔对男孩的厌恶并不能被归结于一种深刻的矛盾心理,而是一种表面的倒置——一个恰当的卡罗尔式概念。在《色尔维和布鲁诺》中,正是小男孩担任了这个创造性的角色,以各种方式——从内而外、自外而内、上上下下、但绝不会“到深度中”——吸取了经验教训。这部重要的小说将《爱丽丝》中发起的进化给推向了极致,而这一进化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也得到了延续。第一部分中那令人钦佩的结论便要献给“东方”的荣光,一切善的东西都自“东方”而来,也就是那些“被期望的事物之‘实体’,以及未被看见的事物的实存”。在这里,即便是晴雨表的指针也不会上升或是下降,而是沿着长度行进,向侧面行进,并且指示了一种水平的天气。一台拉伸的机器甚至能把歌曲给延长。并且,福图内特斯的钱袋是以一个莫比乌斯环的样子呈现的,它是手帕以错误的方式缝制而成的,以这一方式,它外侧的表面就是同其内侧的表面相连续的:它包覆了整个世界,并且让内侧的东西来到外侧,反之亦然。[6]在《色尔维和布鲁诺》中,从现实通往梦境、从诸身体通往无实体者的技艺是多重的、完全获得新生的、并且完美无缺地得到施展的。然而,人仍然要通过沿循表面,或是边界,才能通向另一边,即借助那个莫比乌斯环。颠倒与正面的连续代替了一切深度的层级;并且同一个“事件(Event)”中的表面之影响把生成及其诸悖论带给了语言,而“事件”适用于一切事件。[7]就像卡罗尔在一篇叫做《一个虚-词(a Parti-cle)》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平坦的表面性是言说(speech)的特征……”
[1] 艾米尔·布雷歇(Emile Brehier),《有关古代斯多葛主义中无实体者的理论》(Paris: Vrin, 1928), 11-13页
[2] 有关这一例子,详见布雷歇的评论,20页
[3] 有关真实内在原因与进入到“共命运性”的限定关系的外在原因的区别,详见西塞罗《论命运》9, 13, 15,及16页
[4] 伊壁鸠鲁派有关事件的概念是同斯多葛派十分相似的:伊壁鸠鲁《致希罗多德》,39-40, 68-73页;以及卢克莱修《物性论》1 :449ff。在他分析那次事件的时候,即“强奸廷达柔斯的女儿…”时,卢克莱修将事件(eventa)(奴役-自由、贫穷-富裕、战争-和平)同结合者(conjuncta)(不能同诸身体相分离的真实性质)。事件并不就是无实体的实体。但它们也并不是通过自身而作为不存在的东西进行呈现的——它们无动于衷的(impassible),物质之运动、或者诸身体之行动或激情的纯粹结果。尽管似乎并非是伊壁鸠鲁派提出了这一事件之理论——或许是因为他们让事件理论服从于一种异质性因果性的需求并且将其纳入了他们自己对于拟像的概念之中。详见附录2。
[5] 有关斯多葛派的诸范畴,详见普罗提诺,6:1.25。同见布雷歇,43页。
[6] 此处对于这个钱袋的描述构成了一部分卡罗尔最佳的写作:《色尔维和布鲁诺精华本》,第7章。
[7] 这一对于表面的发现以及这一对于深度的批判表现了现代文学中的一个常数。它们激发了罗伯-格里耶的作品。在另一种形式中,我们也可以在克罗索斯基那里再次发现它们,也就是在罗伯蒂(Roberte)的表皮与她的手套之间的关系中:详见克罗索斯基在《好客之道(Lois de l’hospitalité)》的后记中的评论,135,344页;同见米歇尔·图尼埃(Michel Tournier)的《星期五》,译:Norman Denny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1985, by arrangement with Doubleday),67页:“认为深度比起广度要具有更多的价值,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偏见,并且这种看法认为‘表面的’一词并不意味着‘具有宽广的外延’,而将其看作是‘几乎不具有深度’,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深的’,指示着‘具有很大的深度’,并且并非‘具有微小的平面’。然而在我看来,一种诸如爱情的感情,假如它可以被测量的话,那么使用其表面的外延来加以测量,要比通过其深度来加以测量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