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52 芜湖,满江红官宣起诉!等一下,怎么被告里面还有网名啊,属实活久见!

哎……又开始吞我评论了,关于有人说可以用网名起诉这个事,我说给大伙讲两句经验之谈吧,结果评论一直发不出来,只好发笔记了。
这干过律师的,跑过几次立案的都知道啦,江西那个试点,想推行,我感觉甚至就在他省内推行,都不太现实[笑哭],要么就是江西的法院真的都那么闲,这个我确实没在江西打过官司了。
一般来说,法院工作现在已经很饱和甚至超负荷了,原告不自己明确被告,把这个工作转嫁给法院,这个真是有点天方夜谭。想诉网络个人侵权,首先就要取得比如某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要么发函给平台要求披露,要么起诉平台共同侵权再让他披露,基本就这两个选项。
再者说,就现在即使是你材料完备的不行了,你感觉万事俱备了,你提交上去,还能有说法,甚至能再给你退个八九十来遍,你们信不?哈哈哈。立案难得很啊,怎么着具体还是收案的那家法院说了算的。[嗑瓜子][嗑瓜子]
而且你们没听说过深圳龙岗前一阵子的那个事吗,律师跳进去立案窗口打法官呢还……

立案这个事情,真的太真实了,哪有那么理想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