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问题》三十七、关于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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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关于计划工作
465页上引用恩格斯的话,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这是对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国民经济的平衡,是经过经济危机达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否认我们对必要比例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教科书在这里说:“自发性同自流性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不兼容的。”(466页)但是不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就没有自发性和自流性。我们对于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很完善。实际工作告诉我们在一个时期内可以有这样的计划,也可以有那样的计划;可以有这些人计划,也可以有那些人的计划。不能说这些人的计划都是合乎规律的,一定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就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
认为对比例关系的认识不要有个过程,不要经过成功或失败的比较,不要经过曲折的发展都是形而上学的看法。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但必然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圣入,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成了“先知先觉”。为什么教科书过去没有出版?为什么出版了要一次再一次地修改?还不是因为过去认识不清楚,现在也还认识不完善吗?拿我们自己的经验来说,开始我们也不懂得搞社会主义,以后在实践中逐步有了认识,认识了一些,但也不是认识够了。如果说够了,那就没有事做了。
466页上说社会主义的特点是“经常地自觉地保持着比例”,这是一个任务,一个要求。要实现这个任务是不容易的。斯大林就说过苏联的计划还不能说已经完全反映了规律的要求。
经常保持比例同时也就是经常出现不平衡,因为不成比例了才提出按比例的任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例如经济发展了,就到处都感到技术人员不够,干部太少,于是就出现干部的需要和干部分配的矛盾,就促进我们多办学校,多培养干部来解决这个矛盾,出现了不平衡,出现了不成比例,人们也就进一步认识客观规律。
在计划工作上,如果什么账都不算,一切听其自然或四平八稳,要求丝毫的漏洞都没有,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对的,其结果都会破坏比例。
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过去我们计划规定沿海地区不建设新的工业,1957年以前没有进行什么建设,耽误了七年的时间,1958年以后才开始大的建设,两年中得到很大的发展。这就说明像计划之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或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