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译读】黑格尔《逻辑学》导论(2)逻辑学是一门什么意义上的纯粹科学,批判几种

第一段
上述批判(康德对经验主义)只是从物中取消了对象性思维的形式而已,但又正如一开始发现他们的那样将这些形式留在主体内部。
也就是说,这批判没有将形式再他们内部来考虑其自身与其自我确证(只是找到范畴),且没有考虑它们本身的内容,仅仅是把这些形式从主观主义逻辑的定理抽出来而已。
毫无疑问这些形式有内在的演绎,或可将其以逻辑-主观的一些形式演绎出来,至少得辩证的看待它们。
第二段
在更一致的形式中(费希特),先验观念论确实承认了幽灵般的物自体不存在,这一份分离所有内容的抽象阴影是批判哲学的残余,先验观念论的目的就是将其完全摧毁。
这种哲学也以任理性从自身中生产规定性为起点。但这种主体主义的态度使得它无法涌现。
这种态度,和与它一起的尝试,以及它对纯粹科学的培养都最终被抛弃了。
第三段
但普通人完全忽视逻辑所具有的形而上学的重要性。
这种科学还处在这个状态,普通人认为它没有那种现实或真实的真相。
但它不因此变为不具备物质性真理的形式科学。
另一方面,真理的领域并非得在其消失的物质中寻求——通常认为逻辑的不充分性就来自于这一确实。
散落变为混合的规定性并因此没有作为有机整体来把握,它们都是死的形式,作为它们活生生的统一体的精神并不在其中。
因此它们缺乏真正的内容——这种材料本身就是实质。
在逻辑中消失的内容只是混成的原则和这些抽象规定的结石,且这一胀满的存在通常在它们的外部被找到。
但逻辑的理性自身是个实存或现实的要素,在它自身中将所有抽象规定性统合并建立它们正确的、绝对具体的统一体。
因此没有必要为了通常所说的材料找的太远或太宽泛;如果后者显得空虚,那不是逻辑的主题材料的错,而只是把握主题材料的方式出了错。
第四段
这一种反思使我们可以陈述立足点,在这一立足点上逻辑被理解,以及这一立足点如何与以前对这个学科的处理 不同,并且未来的这个科学只会在这个正确的基础上产生。
【道路-坚持与背叛】
第五段
在精神现象学中我已呈现了意识从初步的自身与主题内容的直接对立到绝对知识的进程。
这一路径超越了所有意识与对象关系的形式且它的结果便是科学之概念。
因此在这里没有必要为这种概念辩解(除了这一概念从逻辑自身中显现的事实)。
意识以其所有形态消解到科学这一概念中。
从其他的立足点说明科学概念只会像签署历史的保证书。
再进一步,定义总是一个关于争论的事项,对于关涉什么以及排除什么。
因其所含意见太多,所以对定义的最终抉择只会是武断的。
以这种方法开始,就没有关注到论证主题内容之必要性这个需要,以及没有关注科学本身的必然性。
第六段
所以在这本书中预设的纯粹科学的概念及其演绎和在精神现象学中的一样,只是这个演绎。
纯粹知识是意识的所有模式的真相,因为,作为精神现象学给出的结果,只有在绝对知识中主题内容与其自身的必然性的分离才得到解决:真理等同于必然性,必然性等同于真理。
【答案在于问题之发生】
第七段
因此纯粹科学预设了对于意识之对立的解放(这种意识是纯理性的)。
它包含了这种程度的思维:思维等同于事实即它在自身之中;或事实在其自身中就等同于纯粹思维。
【再度重复答案就是问题的发生学机制】
作为科学,真理是纯粹的自身意识,as it develop itself and has the shape of the self。
因此that which exists in and for itself is the conscious concept and the concept as such is that which exists in and for itself(翻译效果差,请直接读原文)。
【自身辩证法的最终结论】
第八段
这一对象化的思考就是纯粹科学的内容。
作为结果,它的内容本身就有绝对真理,而远不是形式化的、缺乏实际且真实的认知所需的材料的内容。
或者,若要继续用“材料”这个次的话,它只是真正的材料——对它来说形式不是外在的东西,因这一材料就是纯思于是自身是绝对形式。
据此,逻辑应被理解为纯粹理性之系统,或纯思之位面。
【腹泻】
这一位面是不加遮掩的真理,在它自身中并向其显现的真理。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一内容是在创造自然与有限的灵魂之前处于永恒本质中的上帝之推论。
第九段
安那克萨戈拉因他把思维,即努斯作为世界之本源(他认为世界之本质应被定义为思维)值得被铭记。
在此之中,他为一种对宇宙的智性观看方式打下基础,这一方式的纯粹地形状必定是逻辑。
逻辑并非属于靠自身外显并作思维之基础的事物之下的思维,也不作为形式为真理提供纯粹的标记。
准确说来,思考活动的必然形式,以及它具体的规定性,就是内容与终极真理本身。
【所有-演化都依据逻辑】
第十段
为了抓住些许关于以上内容的端倪,我们必须将“真理必定是明确的”这一观念放到一边。
这种明确性,举个例子,它被带入了柏拉图在神的思维中的理念,就好像它们是,可以这么说,这些东西只是在另一个世界中实存,而尘世在其外被发现,它的现实性只因为它与理念有别。
柏拉图式的理念只不过是共相,或者更精确些,它是主题材料的概念。
只有在概念中某物才具有现实性,若在这种程度上它与其概念不同,那么它不再是现实的并什么都不是。
可见的一侧与感性的自身外显的一侧全是这种无意义的事物。
【到此为柏拉图主义】
但在另一方面,你可以向通常逻辑的表征方式寻求明确性。
由于这些定义得到保证,例如,规定性不仅是属于认识主体的规定性,还是属于主题材料的规定性,这样才构成它的最内在的本质的本性。
或在一个由对他者的被给定的规定性里升起的推论中(试想玻璃水杯的透明性、易碎性),就会认为被推论者不是外在或异化于主题材料的,而是属于它的,且在此思维与存在一致。
【庸常真理观的两个假设】
在任何用到这些概念的形式、即判断、推论、定义、区分的地方,都预设了它们不仅仅是自我意识的思维的形式,也是客观知性的形式。
【弗雷格之流】
思维是一种表达,它将一开始就在其中的规定性赋予意识。
但既然认为这一种知性、这一种理性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精神与自然有其普遍法则且它们的生命与变化都顺应于此,那么就会承认思维的规定性具有客观价值和具体实存。
【以上为表征主义者,也是新康德主义者的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