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究竟是什么?

首先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本文章是断论,但是不存在对我观点的证明,本人只是架空地发表个人看法和观点。
轻喷

我将针对几个问题提出我自己对“爱”的观点和理解
(一)爱是如何产生的
针对这个问题,流传甚广的有两种答案,一为肉体上的吸引,二为灵魂上的共鸣。但我的观点是:这两种答案实际上的本质是一样的。
我们都知道——爱的本质是对美的追求。我认为所谓“美”是我们内心中的最深挚,最渴望的事物,是一种来源于心灵本源的悸动。它既可以是一种具象化的事物,也可以是一种抽象化的情感和精神。
通常情况下,我们是能够明确我们心中的“美”是何物的,这个时候,美就代表着我们人生中的最高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是我们的最终理想和追求。
我认为,我们所爱的人或事物是一个映射出我们内心的“美”的投影。这种投影其实并不局限于“人”的范畴,只要这个事物被界定在我们对美追求的范围内,我们就会对其产生“爱”的情感,而这个事物投射的投影与我们内心的美的重合度越高,我们对其爱的程度也就越深。(但现在我们只针对于对人产生‘爱’的范畴,不涉及其他讨论,其他如金钱等依附于人存在的附加条件也不算在讨论范围内)
我们也会从我们所爱的人身上瞥见那一丝“本质的美”,瞥见那我们内心中最完美事物的一丝影子,这是一种共鸣。是我们内心的美和我们所爱的人的特点相重合的地方的共鸣。
而这种共鸣则可能体现在任何方面,可能是ta的肉体引发了我们对美认识的共鸣,亦有可能是ta某种精神状态或人生态度引起了这种共鸣,甚至有可能是某种关系或习惯引起了这种共鸣。所以,我认为爱的产生过程并不能以单一形式进行概述。引发爱的有可能是肉体的吸引,或是精神上的追求。
其实,我们很难说我们仅以单一的共鸣方式引发了我们对ta的爱,爱的产生很少是仅凭借对于一个人肉体或是仅凭借对一个人精神上的共鸣。很多时候都是精神和肉体夹杂着产生的。
小结一下,爱是因为是我们内心的美和我们所爱的人相重合的地方的共鸣。所以我认为,针对肉体产生的爱和针对精神产生的爱在本质上和出发点上是不分高下,不分低贱的。但是在爱维持过程中,肉体共鸣产生的爱相较精神共鸣来讲是具有较大劣势的。

(二)肉体共鸣和精神共鸣的异同
前文我们已经将共鸣划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精神共鸣和肉体共鸣,现在我想发表一下我关于它们异同的观点。
1.肉体共鸣和精神共鸣所产生的周期
观点:肉体共鸣所需要的产生周期短,而精神共鸣所需要的产生周期则相对长一些。
为什么呢?首先,人对于他人的肉体的审视程度在一般情况下是高于对精神的审视程度的,特别是陌生人之间。从人的逻辑上来讲,了解对方的前提是获取信息,而在大部分情况下,获取他人的外貌形体等肉体信息是要远远容易于获取他人精神信息的。
其二,肉体信息易于观测和理解,而精神信息则需要大量的信息获取和交流。同时肉体的观测取决于自己的主观意志,而精神的信息获取则取决于他人的主观意志,我们无法确定他人信息的虚实,更难以建立宏观的认知。
相当于,肉体共鸣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一见钟情。而精神共鸣则相对来说细水长流,偏向于日久生情之类。
2.肉体共鸣在精神共鸣在维持上的异同
对于肉体的共鸣来讲,在我们追求一个人时,这个目标对我们充满了诱惑力,而我们也会从这个人上获得足量的反馈。当我们真正追到了这个人后,我们会先感受到无边的喜悦(足量的反馈),但在这种情形和反馈趋于常态后,我们就会厌倦了。
这时候大多数人就会想再向上前进,寻求与自己内心的美更能产生共鸣的人,转而获得更多反馈,即使迫于形式而放弃再向上前进的想法,也会被自己的爱所束缚和羁绊,使关系陷入僵化甚至恶化的境地。
而对于精神的共鸣来讲,精神共鸣的反馈来源于交流互补,相同观点,相同精神。这种反馈的匮乏和常态化问题很容易随着精神世界的充盈和不断发展从而完美的得到解决,相较来说,肉体共鸣中产生反馈的肉体就没那么容易改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精神共鸣容易持续,因为精神共鸣的基本维持条件就是交流互补和相同观点,精神。一般来说,满足这种条件的个体实在是太多了,人们根本不介意随时切换或者是广撒网。
其实以我们现在的价值观来看,这种纯粹精神共鸣的相处方式甚至不能称作爱情,而只是纯友谊,试想一下,你和我有共同语言,观点相同,互为知己,这似乎很难被称之为爱,更多是知己或朋友。
所以其实在现实中,纯粹的肉体共鸣之爱和精神共鸣之爱都是很少见的,更多的则是同时具有着肉体和精神共鸣之爱的人。(p.s.注意,共鸣一词是单向性的,是指我内心的美和他人特点的重合部分,而不是指两个人互相共鸣。)
3.明确肉体欲望和肉体共鸣的区别
我们需要明确,肉体欲望和肉体共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很多人认为肉体共鸣而产生的爱是低俗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将肉体欲望和肉体共鸣混为一谈。“肉欲”是人性,或是兽性的一种,是满足机体需要的生理本能,这种欲望是不受“爱”所影响的,与爱产生的共鸣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我想明确的观点是,肉体共鸣所产生的爱并不是低俗的,因为这也是人的某种理想化追求,而不只是我们理解的“你就是馋ta身子”(虽然也八九不离十了)。至于“见一个喜欢一个”和“颜值即正义”的行为,我也只能说是每个人内心的美是有普遍趋向性的,毕竟谁又不喜欢好康的

(三)爱的维持和渐变过程
说到渐变过程,就不得不提到《会饮篇》中的名句“从爱美的形体到爱美的行动,再到爱美本身。“的过程。
所以我们可以讲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爱美的形体。第二阶段,爱美的行动。第三阶段,爱美的本身。
首先第一阶段,爱“美的形体”,依前文我的理解来看,所谓“美的形体”就是我们内心的美投射于现实生活中的投影,即我们所爱的人。我觉得这种“美的形体”不是拘泥于肉体上的形体,而是投影出的精神和肉体都能被称之为美的形体。(就可以理解为爱美的形体 就是爱与我们有精神或肉体共鸣的人,即爱我们所爱的人)
而所谓第二阶段,爱“美的行动”,我认为我们对于美的行动的追求就可以理解为对于我们所爱的人(与我们有共鸣的人)的行动的追求。何其阐释这种对行动的追求呢?我觉得行动是一种形体所带来的衍生和附加价值——是在形体吸引共鸣后爱的蜕变和进一步展现形式,同时也能引发我们对于内心的美的新一轮和进一步的追求。
具体分两种情况来解释,从爱美的形体到爱美的行动的转变过程,在肉体和精神共鸣两种情况下的不同展现形式。
1.在肉体共鸣上的展现形式:从纯粹的肉体追求转变为对所爱之人的精神之爱。肉体共鸣转化中,我们会从爱ta的肉体转变为爱ta肉体的行为。因为人的行为根本上都是有精神和习惯所介入的,所以这时候对于肉体引发的共鸣会逐渐转变为对于精神的共鸣,也就是对于人肉体的爱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了精神上的爱。
2.在精神共鸣上的展现形式:从纯粹的精神追求转变为对所爱之人的肉体之爱。同样,在精神转化中,我们会从爱ta的精神转化为爱ta的精神的行为,而精神的行为恰恰就应用和展现在肉体上,所以这时候对于精神引发的共鸣会逐渐转变为对于肉体的共鸣,也就是对于人精神的爱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了肉体上的爱。
而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几乎没有人是纯粹爱精神或纯粹爱肉体的,但我想说,这种转化可以应用于任何时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产生的爱都是同时具有精神和肉体共鸣的,只是它们各自所占的比重有所不同,而我们在获得精神共鸣的反馈(如交流意见,互鉴互补等)时,精神共鸣的比重会上升。反之,获得肉体共鸣的反馈(所有有关性的荷尔蒙互动)时,肉体共鸣的比重则会上升。但是,这种转化是一定程度上的,几乎没有说我从纯粹爱你的肉体到你的精神,也几乎没有说我从纯粹爱你的精神到纯粹爱你的肉体。
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变一定是有益的,如若是在转化过程中,新表现出来的精神或肉体特点并不能引起共鸣,则爱的情感会随着转化而减少。
例子.假如A有一天遇见了一个长相符合他对美的定义的人,但是在交流过程中,A发现ta的思想和自己完全不同甚至相斥,这时精神情感介入,但是并不能引起共鸣,所以导致了A对其爱的程度下降。或者A 遇见一个很能跟自己聊得来的人,能与自己产生强烈的精神共鸣,但是突然发现ta性无能,这时肉体情感介入,但是并不能引起共鸣,所以也导致了A对其爱的程度下降。
而且,我们也应该控制精神共鸣和肉体共鸣之间的比重,应该将其控制在最适合调控的范围,以避免反馈不足而造成的共鸣程度下降,从而导致爱的程度的降低。这也就是《会饮篇》中“我们需要平衡黑马和白马,肉体之爱和精神之爱”的观点。
因为肉体共鸣的反馈会很快让人习惯并厌倦,具体维持时间取决于爱的对象与你美的追求的共鸣程度(重合程度),多则数年,少则几天甚至几小时。而在维持反馈上,其实精神共鸣的维持能力是高于肉体的,因为精神的调控能力强,涉及范围广,但单一的精神反馈并不足以让人感受到爱情,而只是纯友谊(p.s.这段在上文说过)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调节这两种共鸣的比重。
为什么精神共鸣的爱更受群众的赞扬呢?上文说过,在维持反馈上,其实精神共鸣的维持能力是远远高于肉体的。像古希腊崇尚同性恋,也是因为他们觉得异性更爱肉体,同性更爱精神,但实际上同性也能爱肉体,异性也能爱精神。
同性的爱和异性的爱在根本上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肉体和精神两种共鸣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这两种爱都是对内心的美的追求,任何爱都是高尚的,只有不存在爱的肉体和欲望交易是肮脏的。所以!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针对他人的性取向和爱的形式高下立判!
现在来到第三阶段,从爱“美的行动”到爱“美本身”的过程。其实在这个过程中,你所爱的已经是不局限于现实事物了,这是从追寻”美“的投影升华为追求”美本身”的过程。就像在苏格拉底的观点——爱的对象是美善。苏格拉底认为,“爱人”的躯体终将消散,而我们所钟爱的“美善”却是可以永恒存在的,这种“美善”才是我们最应该追求之物。(美善中的善是指”智慧“,在这里我们不加以讨论)
其实在这次的升华过程中,并不是“美的行动”升华为了“美本身”,而是我们对“美的投影”,也就是对”爱人的爱“升华为了对“美本身”的追求。在这次升华过程中,完善了我们对”美“的认识和追求,让我们彻底不用借助投影而是直接接触潜藏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终极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