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10.7 资本主义制度下小农经济的破产和城乡对立的加深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第七节 资本主义制度下小农经济的破产和城乡对立的加深
在资本主义各国的农业中,除了存在地主、租佃资本家和农业工人这三大阶级之外,还存在着广大的农民小生产者,那么这些小生产者的经济状况又是怎样的呢?
只要我们研究一下资本主义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料,就不难发现,资本主义工业中生产集中和大生产排挤小生产的规律,对于资本主义的农业也是完全适用的。这种生产集中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集中在少数大农场中。根据美国官方统计,1959年,美国商品产值在1万美元以上的大农场有795,000个,占全国农场总数的32.9%,而其商品产值共达220亿美元,占全国农场商品总产值的74.8%。到1964年,这种大农场的数目增加到869,000个,占全国农场总数的40.2%,而其商品产值则增加到287亿4千万美元,占全国农场商品总产值的83.6%。与此相联系,生产资料也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农场中。例如,1959年,美国共有136,000个拥有土地在1,000英亩以上的大农场,它们的数目只占农场总数的3.7%,但占有的土地却占农场土地总面积的49.2%。到1964年,这种大农场的数目增加到145,000个,占农场总数的4.6%,而它们占有的土地则增加到农场土地总面积的52.6%。这还仅仅是土地集中的情况,如果考虑到大农场的耕作集约化程度通常高于小农场这样一个因素,那么,生产集中的程度实际上还要高得多。
生产量和生产资料集中于少数大农场,这是生产集中规律作用的一种表现。这一规律作用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千百万小农受大生产的排挤而陷于贫困和破产,沦为无产者和半无产者。根据美国官方统计,1959年,美国有占农场总数的小农场,其全年纯收入不足2,000美元,另有农场总数的小农场,其全年纯收入不足400美元。随着小农生产和生活状况的恶化,许多小农场纷纷破产,而它们的土地则被大农场所吞并。从1950年到1971年的二十一年间,美国农场数由564万8千个减少到270万个,即减少了52.2%。随着小农场的大批破产和大农场耕作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人口大量减少。从1950年到1971年的二十一年间,美国农业人口由2,305万人减少到940万人,即减少了59.2%。这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有很大一部分是南部各州的黑人。他们或者沦为农业工人,或者流入城市补充了产业后备军的队伍。
广大小农之所以不可避免地被大农场所排挤,以致陷入贫困和破产的境地,原因在于大农场比小农业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大农场可以利用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有力量采用现代化的机器设备;它可以采用比较先进的劳动组织,充分利用分工和协作的长处;它能够生产大宗的商品,并集中地加以运输和销售,这不仅可以减少流通中的各种费用,还可以避免商人的中间剥削;最后,大农场还比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利息率也低得多。这一切,都是小农经济所不能比拟的。小农经济规模狭小,力量单薄,“按它的性质来说,本来就排斥着劳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集中、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累进的应用。”[1]在这种经济力量十分悬殊的情况下,小农经济在竞争过程中,必然要被资本主义大农场所排挤。
注:
[1]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9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