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与情绪
书法因人而变,人也会因书法而变。
作书者的个性+书法的共性法则->风格
书如其人,字为心画--性情
达其情性,形其哀乐。 --孙过庭《书谱》
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 --刘熙载《书概》
什么是性情?

情由性而生,性由情以明

书法自成一家,个人风格-个性


颠张醉素,肥--瘦

一个书法家,如果不能最终形成个人风格,便难在书法史上立足。(“一时的名家”与“历史的名家”)
每个人写字写时间久了,都会有自己的个性。

风格
个性!=风格,风格必须包含个性
作书者的个性+书法的共性法则->风格
共性法则--前人经验的积累,它是书法产生美感的“基石”

学书必须摹仿,不得古人形质,无自得性也。......形质具矣,然后求其性情;笔力足矣,然后求其变化。 --康有为《广艺舟双楫》

自娱自乐容易,精熟于法不易
书法的前一阶段:从“无法”--“有法”
书法的后一阶段:从“共性法则”--个人风格“


通即变。......若执法不变,纵能入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 --唐.释亚栖《论书》
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 --黄庭坚《论书》






书法之始也,难以入贴;继也,难以出贴。 --王铎(见《广阳杂记》)
能出贴、自成一家者,即意味着融入了其个性化的艺术感觉。



风格的建立过程,越是强烈者,越需一种孤往精神--极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感觉。


个人书法风格的形成,水到渠成为多,突变者为少。



对我们学习者而言,是选择风格突出者为好?还是风格不那么突出者为好?
范本个性越强烈者,很容易“上手”,但是也很难从中开拓出自己的书法之路。(不是不能学,而是可开拓性角度来说)


个性不是最高的审美追求,境界为上
境界:自然,纯粹
在追求“境界”和“格调”中,展露自己的个性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王国维《人间词话》



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 --刘熙载《艺概》
天--人,书法来源于自然;人--天,书法创造自然
同自然之妙有 --唐.孙过庭《书谱》
天真浪漫是吾师 --苏轼
书法的最高审美追求,为什么要指向 自然--天然--天?
我们的“个性”,未必是真“个性”,很可能是“习气”。本性被习气遮蔽,所以要复性,找到真正的自己,真性,自然天全。

万物与我为一),剥去习气(遮蔽),始露真性。

书者,散也

收拾得此心,洁洁净净

情感:情感的多情而细腻+笔法的丰富而精熟


情感变化与书法变化





孙过庭关于“真、草“的形质与情性之论
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 --孙过庭《书谱》




仆书尽意作之似蔡君谟,稍得意似杨风子,更放则似言法华。 --苏轼论书




情绪高涨时,书法的笔迹相应有变化:“阴阳对偶”对比愈加强烈



情感在书法中的映现需要:情感的多情而细腻+笔法的丰富而精熟
最见性情的书迹--手札

为赋新诗强说词?世情之外的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