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苦读多年终有果
开封城,学士殿。
“公子,您可以进去了。”包兴说道。
包拯刚要走入大殿,却看见门里有两只巨大的生物,这两生物的体型极其庞大,身高足足有五米左右。通体金黄,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的气息,此时它们正在门前盘旋行走着,看起来极为可怕,包拯道:“门外那是何物?”
“我昨日问过茶博士,那是辨铁神象,不用担心,只要您身上没带铁器就能顺利通过了。”包兴急忙答道。
包拯这才放下戒备,带着应用之物走入大殿,这大殿内部空间极广阔,两边墙上挂有许多油画内容大多是一些花鸟虫鱼,一派悠闲惬意之景。两旁桌椅整体用的是檀木制作,桌面光洁平整,桌脚处雕刻着精美的纹路,桌上摆有文房四宝。
头顶有几个铜灯,这铜灯颜色较淡,因为是白天所以没有打开,而俩边的窗户简洁大方,外面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使得屋内一片明亮。
正前方坐北朝南有一人,此人身穿紫色锦袍,头戴紫玉冠,手拿紫金扇,看模样不过三十多岁,面目俊秀,眼睛有神,嘴角微翘,透露出淡淡的威仪。
包文正找到一处空座,这是80号位,略微整理过后坐了下去,对面40号位那人他竟见过,就是之前那位寇公子,寇准似乎也看到了他,但此时包拯不敢说话。
只见17号位处有一人站起后一揖到地:“学生澹台零始拜见齐鸿王!”包拯和其他考生听到后也急忙起身行礼。
那王爷冷笑一声,拿起话筒说道:“免礼。”
“谢王爷。”
考生们发现这次的监考官是位王爷,因此一个个低下头,连呼吸都尽量降低声音,五分钟后,考官宣布了本次的主题“九步成诗”,这让包拯等人有些意外。
能进入本次考试的都不是庸手,预计招收五百人,然而考生只有四百多位,分三批考试后殿里只有一百人左右了。所以殿试其实就是走个过场,顺带考验一下考生的临场反应能力,考生们按顺序做了诗,到寇准时,他作了首七字诗。
邮亭落日多飞絮,琵琶音重江春暮。
坐久凝眸欲断肠,梅雨如烟瞑村树。
包拯从中得到启发,在第四步时就完成了考题,看监考官微笑着点了点头,似是很满意。
考试结束后,包兴带着包拯去了会馆的房间休息,一夜无话,第二日一早,二人回到店房,扶着包定忠去吃早茶。
哪位说了,包盛不是和潘豹打成平局伤重死亡了吗?难道他是诈尸了?
当然不是,包盛可是本书的书胆之一,这是被救活了,列位不知,京中有高人擅长【神威•增削伤害转移】,摆擂前朝廷花费重金聘请他来救治伤者,包盛和离烦皆是被他所救。
言归正传,三人到酒楼去喝早茶,刚一落座就有撤暂送上了瓜子水果,包兴拿出数枚铜板递给了他,那人道谢后又去了下一桌。
“小兄弟,你身体恢复的怎样了?”
包盛定睛一看,竟是离烦和高洁,高洁正看着自己,离烦在吃点心。
“可能还需要两个月吧。”包盛答道。
顿了顿,包盛又问道:“那天战斗时潘豹弄出的那个是什么东西?”
“是命运之星,没想到他已经是破凡境圆满的高手了。”高洁轻咳一声说道。
包定忠有些尴尬的问道:“破凡境是?”
“后天期时,境界分为三流境、二流境、一流境、引终境,破凡境是修炼道路上的第五个境界,先天期的第一个境界。”
高洁喝了些茶,继续说道:“离烦他有了终之力,但暂时没打通任督二脉,他就是一流境的,我看小兄弟你已经是引终境了。愚兄不才,已经修炼到了天丹境,不过于上次战斗时跌落到了破凡境,我现在这个境界的修士可能会找到命运之星,到了渡劫境,一定能找到命运之星,潘豹的实力可还远远没到渡劫境的程度。”
“不想还有这么多讲究。”包盛听的心惊胆战,好一会才说道。
包拯看了看包盛,问道:“敢问要如何从引终境突破到破凡境?”
高锦瑶说:“需要有强烈的情感波动或是心境突破,这或许要看运气了。”
五人相谈甚欢,饭后,包拯、包兴扶着包盛,雇人带着行李搬去会馆等待消息。
两星期后,有太监携圣旨来到会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守戚郡倾城灵武县才子包拯天资聪慧、心系国家,高中进士第四百八十三名,特封为守戚郡辽城定远县县令,钦此。”
包拯下跪接旨,心中却是无比震惊,他认为自己即使不能高中状元,也是前五十名,不想竟是四百多名。
原来他因为没有给官员送银子,只是凭自己的本事考,所以被降了排名,这些包拯当然是不知道的。
包拯与包兴、包盛二人一同离开会馆,带着官符离开了京城,但并没有继续赶路,而是偷偷去了来时居住过的同福客栈又住了下来,两个星期后,包盛的伤好了十之八九,在客栈过了春节才上路。
这段时间包定忠除了养伤,还请老板给他买了些讲江湖故事的书籍,他希望能够从中获得感悟,但似乎并没有效果。
一路上饥餐渴饮,晓行夜宿,半个月后他们来到一个小镇,镇上有善御信鸽之人开了家邮局,包拯写了两封信。一封寄给李大人,说明了自己中进士后需立刻去上任的事,并且把在开封城买的海鲜罐头一并寄去,另一封寄给家里,将中进士的消息告诉他们。
这一日,三人来到座风景秀丽的大山前,贪看风景,三人竟又错过了宿头。
为了避免露宿荒山,他们只好顺着炊烟的方向往山顶走,只见山顶有一座小庙,庙前隐约有个人在烤着什么,虽经历过地灵庙的事,但三人还是壮着胆子往山顶爬去。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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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出现的那首诗是宋代诗人寇准写的,此外下一章就正式进入探案篇了哦,不过呢要实习了,可能更新的要慢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