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勇潘豹独战三雄
门被打开,一老板打扮的人微笑着看向包拯。
“长乐未央,三位是霂小姐的朋友吗?”
“正是。”包拯道。
“这里讲话多有不便,请跟我来吧。”说完,他就走回了客栈,包盛拽着包兴往里走,临进门时,包兴回头看了包拯一眼。
包拯知道包兴最是机灵,便相信了他,跟随二人走进客栈。
四人一番寒暄,原来这家客栈原本是个餐馆,他原本是个伙计,有天前主人将店名改为同福客栈,然后把店托付给了他。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老板了,而霂,她自称是前老板的朋友,又给了不少金银,他这才答应了在收到消息后接应她传送来的人。
次日一早,包兴将自己在公告栏处看到的消息传达给了包拯,“会试将于1446年11月1日举行。”,包拯对毫不担心,只是在心中祈祷考场条件不要像乡试那样糟糕。
当初李大人给了不少盘缠,包拯一行人初次来到如此繁华的城市,他们每日在城中闲逛。
四日后,总算是把开封城逛的差不多了,包盛开始闭关修炼,包兴则陪着包拯准备会试。
“寇公子,据说皇上喜老成稳重的人做官,我建议您把年龄报的大些。”
“嗯~这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吗?”
这宛如从醋缸里刚捞出来的醋味让包拯三人一回头,说话者是一个年轻的书生,很难想象刚才的声音是他发出的。
“还是寇公子考虑的周全。”
伴着琼林八珍的香味和考生们的交谈声,包拯走入会试考场,如他所料,考题没什么特别复杂的,包拯很轻松的就通过了会试。
众人又在开封城休息了三日,这三日里他们每天都在客栈吃饭,可客栈中稀奇的食物太多,时间有限,众人只好开始往家赶,四日后,一只鹰叼着信落在了包拯身边。
这鹰身形壮硕二目如电,戴着项圈,是金黄色的,上面还镶嵌着一颗白色的宝石,包兴轻轻将信拿下递给包拯。
大致就是恭喜包拯成为了贡士,并通知他殿试将于12月1日举行,里面还有张面额四十两的银票和一块牌子,那银子是给包拯的补贴银,牌子是官府发放的火牌,拿着它经过路上关卡时将不用交过路费,三人就这件事讨论了一下,最后决定先回开封城参加殿试,再回家报喜。
到了开封城前,三人发现城门处排了条长队,包拯三人跟在队末进了城,有火牌在手,他们很快就进了京城,只见远处有一被百姓围拢之处,隐约还能听到有人在喊“上去吧!上去吧!上去吧!”文正与二人加紧脚步走了过去,被围住的是个擂台。
此擂台大概二十米宽二十米长,四周围栏高约2米,擂台上摆着兵器架子,仔细一数,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
镇擂官站在台下,擂台上有一男子,他皮肤黝黑身体健壮,杂乱的黑发直到肩膀处,全身披着一套红色甲胄,右手提着潘家刀,左手叉腰,背后背着百宝囊、弓、箭袋,远远看去便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
“一人、三人都可以上来,我劝你们找到三个人再来,否则后果自负。”潘豹道。
一书生打扮的持剑男子脚尖轻轻点地就跳上擂台;旁边又有一戴金框眼睛、浑身披甲的中年男人缓步走楼梯上了擂台;右边一个红衣红裙的女子最是拉风,她左脚点地,蹿起来一米多高,半空中忽然全身冒火,右膝猛的撞向擂台围栏!擂台围栏被轻易撞断,她也顺利登上擂台。
“我乃潘豹潘云霄是也,这次奉旨摆擂,打赢了我就可以做先锋官,不想做官,可以拿五百两银子。”
三人立刻如临大敌般看向他,“我刀下不斩无名之辈,报名再战 。”潘豹撇撇嘴道。
那书生打扮的人对着潘豹抱了抱拳,轻声说道:“在下百里追风杨胜杨久富,请赐教。”中年男人喊道:“铁掌压绿林、千胜将林凡林傲天,这先锋官的位置是某家的了!”红衣女子撩了下身后的及腰红发:“赤红刀客、琥珀天瞳拉米亚•凯参上。”
包盛看到这一场景,脑袋里“轰隆”一下就炸了,他知道,自己也想上擂台。
只听“嗖”的一声,是杨胜弹出了一枚飞针,看起来目标是潘豹的左眼,潘豹举左手臂甲挡下飞针。
“嗖嗖嗖”飞针的声音又一次响起,这次目标是潘豹的右眼,潘豹举右手臂甲挡下飞针,再往前一看,哪里还有杨胜的踪影。
“好俊的轻功!”台下一孩童模样的人不由自主夸赞道。
潘豹往左侧翻滚,同时从百宝囊里摸出一枚墨玉飞蝗石打了出去,只听“仓啷啷”一声,埋伏在潘豹身后的杨胜手中长剑被打落。
潘豹将刀鞘甩出,杨胜正发愣呢,一下便被砸倒在地,在太阳的照耀下,潘家刀银光闪闪夺人的二目,林凡拔出刀,与凯对视一眼,两人一左一右冲向潘豹。
欲知潘豹能否战胜另外两人,请看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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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本书的高潮部分吧,接下来两章打斗情节会比较多,会努力写好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