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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就餐花40多块点肥肠,竟然吃出了粪便?!

2023-01-12 21:49 作者:叨叨说法  | 我要投稿

  1月11日,上海一女子在单位食堂的外包餐位就餐,花41元买了一份卤肥肠,吃到一半时,女子觉得味道不太对,仔细一看,肥肠里竟然有一坨屎。女子很是气愤,随后找到服务员,服务员把钱退还给了该女子,然后还附赠了两瓶水,可能服务员也觉得吃到粪便太过于恶心了,送给女子水来漱口。

 

    但该女子对餐厅的处理方式并不满意,其表示吃到粪便后十分恶心,之后一天多都没有吃任何东西,实在是吃不下去,已经对自己造成了心理阴影,看见东西就恶心,后续需要对餐厅进行维权。

(来源:搜狐千里眼)

 

@叨叨说法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爱吃肥肠和不爱吃肥肠的人都惊呆了”,“这已经算食品安全问题了吧”,“应该是冻品,别问我怎么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该肥肠是冻品,女子既可以向冻品肥肠生产厂家要求损失,也可以直接向该外包餐位要求赔偿。

 

    此外,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对于赔偿数额,食品内发现异物可以要求退全款,而且可以向商家索要十倍赔偿。根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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