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京蓝(000711)被立案调查

2023年7月13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京蓝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ST京蓝索赔条件(暂定)为:
于2023年7月13日前买入*ST京蓝(000711)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31日,于1997年4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智慧生态节水运营服务和环境园林科技服务。目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并被强制扣款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因金融合同借款、建筑合同施工纠纷等,公司及其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在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冻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合计为7,360,156.66元。2022年1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强制扣划7,336,314.33元。公司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披露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并被强制扣划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显示,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郭绍增及下属子公司京蓝沐禾、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因债务违约等事项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披露前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
2023年5月9日,*ST京蓝(000711)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中指出,公司连续四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9,516.71万元,同比下降73.55%,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4,827.01万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近年来及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持续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收入确认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此外,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2022年节水灌溉业务收入分别为8,171.81万元、-2,998.67万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节水灌溉业务收入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的合规性,是否涉及需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问题。
2023年7月13日,*ST京蓝(00071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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