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s":[{"insert":"这几天阅读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在此记录一些自己的思索。"},{"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轻与重"},{"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1},"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轻与重是什么?"},{"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本书第一部开头两章借用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做出了解释。永恒轮回的、无限重复的是重,相反,不会重复的、一旦消逝就不再回复的是轻。"},{"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B站UP主李好帅用了一种更通俗的说法解释轻重,他认为生命之轻是一种存在之轻,是不重复的,充满多种可能性的;生命之重是一种存在之重,是重复的,缺乏多种可能性的。知乎答主尚贤用了一种更为深奥的方式解释轻重,他认为轻是认识到生命无意义之后,对世俗生活采取的一种超然态度;重是从世俗道德与价值观出发,对普遍认知中的意义的固守。"},{"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李好帅是从人的处事方式和生活方式上理解的,尚贤是从精神层面理解的,我觉得都有道理,也可以互为补充。在我看来,用通俗的话注解作者高度概括的、抽象的“轻与重”,可能总会存在不完善之处。我并不打算用一两个标签化的词汇或者一两句通俗的话语解释“轻与重”,而是在李好帅所说的“可能性”的基础上,通过具体的解释和论述,展现我理解的轻与重。"},{"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一般的观点认为小说中托马斯和萨比娜是追求生命之轻的人,特蕾莎和弗兰茨是追求生命之重的人。我大体也比较认同,但更倾向于认为轻和重不是绝对的、两级的,而是连续的、相对的事物,且生命之轻是前提。"},{"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生命之轻是前提”是什么意思?"},{"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小说中四个主角选择的生命之轻或生命之重的程度是受彼此影响不断变化的,在讨论小说中的人物或者我们自己要选择生命之轻还是生命之重时,我们必须讨论另一个命题,那就是生命本身就是轻的(生命之轻是前提),且书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的“生命之轻”就是生命本身的轻,而不是人为选择的生命之轻。正如托马斯所说,一次等于没有,生命只有一次,且一生之中面临很多可能性和选择,这表明生命本身就是轻的,所以无论是选择生命之轻还是生命之重都是在生命之轻的前提下进行的。选择“生命之重”本身也是一种生命之轻的体现,因为你若选择了生命之重,选择了一种不断重复的生活,那你就失去了选择一种充满可能性的生活的可能。并且即使选择了生命之重,在现代性的社会中,也并非意味着此后就再不必面临多种可能性,面临多种选择。"},{"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绝对的生命之重到底存不存在?"},{"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我认为在两种极端情况下,绝对的生命之重是存在的,但不在这两种极端情况下,绝对的生命之重就不存在。这两种极端情况就是“大写的牧歌”和“小写的牧歌”。关于两种牧歌意象,我会在下文详细解释,在此,先只说不在这两种极端情况下,绝对的生命之重为什么不存在。其实还是上一段的观点,人永远要在不同的选择面前久久驻足,这就是生命之轻的本质体现。"},{"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我举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生命的轻重就像自然界的色谱,我们的生活就像一台台不同的显示器。显示器并不能完全精确显示自然界中的颜色,色谱图边缘的颜色是现实不出来的,那边缘就是绝对的生命之重,而我们只能在一个相对较轻的范围内选择轻重。)"},{"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灵与肉"},{"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1},"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灵肉合一还是灵肉分离?"},{"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在托马斯看来,似乎灵魂和肉体是可以分开的,就像爱与性的分离。他爱特蕾莎,这种爱在书中写的很清楚,也很让读者感动,这是基于同情的爱,是灵魂上的爱。但他不断出轨,找情人,他与情人只有性没有爱,只有肉体的关系,没有灵魂的关系。但托马斯一直能保持灵肉分离吗?也不尽然。他嫉妒特蕾莎和其他男人跳舞,即使他知道他们只是一起跳舞而已,没有灵魂上的情感。托马斯看到儿子的表情和嘴巴与自己相似,接受不了“自己的嘴巴”长在在其他人的脸上带着逼迫的语气向自己请求在《两千字书》上签字,显然意味着此时他把“自己的嘴巴”与自己的灵魂合一了。"},{"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在特蕾莎目亲看来,灵魂和肉体是可以分开的。特蕾莎母亲在家赤身裸体不拉窗帘,因为她觉得所有人长得都差不多,没什么好遮掩的,而灵魂是看不见的,又何必遮掩呢。"},{"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特蕾莎认为灵魂和肉体是不能分开的,并且她很害怕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分离。在第一次去找托马斯的路上,她在火车上反复照镜子,乞求在这个关键的日子灵魂一刻也不要丢弃肉体。然而她肚子开始咕咕叫,并且开始喉咙痛、发烧,她感觉灵魂丢下了肉体,让肉体狼狈不堪,很受折磨。特蕾莎一生都在饱受灵肉合一思想与亲人不合的困扰。她喜欢照镜子,分明透过脸部线条看到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就附着在肉体之上,怎么能说每个人都一样呢?她对母亲的行为感到不齿和羞耻,结婚之后,她又为丈夫频繁出轨所困扰,想不通丈夫爱自己为什么还要找情人。"},{"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特蕾莎的梦"},{"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她反复梦到自己和很多女人一起赤身裸体走在泳池边,托马斯用同样的方式拥抱她们,抚摸她们,朝她们一一开枪。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梦是一种证明,想象或梦见不曾发生的东西,是人内心最深层的需求之一。”通过这句话,我认为昆德拉书中创造的梦境受到了精神分析学派的影响,因此,我倾向于把枪理解成阴茎,把开枪理解成射精。特蕾莎认为托马斯对待自己和对待情人无异,因为她认为灵肉合一嘛,那一样的拥抱,一样的抚摸,一样的做爱(射精)就代表一样的爱,一样的爱就是一样的不爱,所以特蕾莎做出各种事情证明托马斯爱自己。她因为自己跟其他男人跳舞受到了托马斯的嫉妒而欣喜若狂(跳舞的目的并不是让托马斯嫉妒,嫉妒只是意外收获),仿佛得了诺贝尔奖一样兴奋;她自己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看托马斯跟不跟来;她劝托马斯和自己一起从布拉格到小乡村生活等等,都是在试图证明托马斯爱自己。"},{"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特蕾莎还反复梦到自己和很多女尸体一起躺在棺材里,她梦中惊叫:“哎!我没有死!我还有各种感觉!”特蕾莎梦里不承认自己死了,因为有感觉就说明有灵魂,有灵魂就说明没死,这就是灵肉合一。而其他的女尸说她们也有感觉,人死后各种感觉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说明她们持灵肉分离的观点。特蕾莎即使在梦里也饱受周围人灵肉分离观点的困扰。"},{"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特蕾莎尝试灵肉分离"},{"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特蕾莎也尝试出轨,但是这都是她逼自己的,或者说是被托马斯逼的,并不是出于本意,所以她和情人做爱的时候会抵抗,喊“不 ,不,不”,朝情人吐唾沫等等。更好的印证是,在特蕾莎出轨后的,她想再次见到那个男人,想听到他的声音,她甚至想自己如果不克制住,就会发生最不愿意的事情,她会陷入爱情。这也证明了她不可控制的灵肉合一思想。"},{"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背叛与媚俗"},{"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1},"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背叛与媚俗不是反义词,背叛的反面是忠诚,但忠诚和媚俗并不相同。"},{"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什么是媚俗?"},{"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书中说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的泪滴,第一滴是自己本身感动的泪滴,第二滴是和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的累滴,这第二滴眼泪才使媚俗成其为媚俗。通俗点说就是被自己的感动感动到了,以为所有人都跟自己一样感动,因此又感动起来,这份感动就是媚俗。自己认定的事情就要其他人也认同,且不容辩证。书中还举了上帝拉不拉屎的例子?上帝怎么会拉屎呢,那可是上帝呀!即使想不出道理,但还是要坚信上帝不拉屎,这是一种绝对化的认同。这种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把粪便否定、每个人都视粪便为不存在的美学理想被称为媚俗。粪便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媚俗是绝对化的认同把人的真实状态遮蔽,把自我湮没的情况。"},{"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我们能不能摆脱媚俗呢?"},{"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所以人只要活着,就不可能摆脱媚俗。"},{"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萨比娜摆脱媚俗了吗?"},{"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特蕾莎把媚俗当做一生之敌,但她并没有摆脱媚俗。且不说文中明确指出的“她的媚俗,就是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家中母亲慈祥温柔,父亲充满智慧”,只说她的为人处世,她追求生命之轻到了极致,背叛到了极致,不断叛己所叛,她背叛了亲人、配偶、爱情、祖国和同胞,可是当亲人、配偶、爱情、祖国和同胞一样都不剩的时候,还有什么好背叛的?萨比娜为了不陷入媚俗的境地,不断选择背叛,焉知不是对背叛的绝对认同,是一种湮没自我的媚俗。"},{"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媚俗遮蔽了存在的真实状态,我们看似随大流的选择都是媚俗吗?换言之,怎么区分媚俗和忠诚呢?"},{"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举几个例子,弗兰茨选择伟大的进军,他是一个媚俗的人吗?文中反复说了弗兰茨伟大进军的理想,且说“我不想就此而论,说弗兰茨是一个媚俗的人,伟大进军之思想在他的生命中所起的作用,与萨比娜生命中那首诉说两扇闪亮的窗户的感伤的歌曲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同样的”。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伟大的进军和诉说两扇闪亮的窗户的感伤的歌曲是第一滴眼泪还是第二滴眼泪呢?我倾向于此处作者在提出问题,而不是解答问题。伟大的进军到底是弗兰茨发自内心的忠诚,还是媚俗?当理想和感动都被看作媚俗时,真正的理想和感动还存不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我朋友在网上分享自己阅读《共产党宣言》的事情,招来一片恶评,意思也是指责我朋友媚俗。当工人唱响《国际歌》,当女性欢度妇女节,是不是也要被指责媚俗?换言之,我们是不是会因为对媚俗的不屑而误伤那些真正忠诚的、拥有某种坚定且崇高的信仰的人呢?当然,为了与昆德拉既非反对共产主义也非反对资本主义相对应,我所指的这种信仰并不只包括共产主义信仰,也包括其他任何信仰。我想高呼民主自由的游行的人中,有媚俗者,也有发自内心追求民主自由的人。"},{"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政治能不能摆脱媚俗?"},{"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书中第六部第6章说萨比娜内心对共产主义的最初反叛不是伦理性的,而是美学性的。她并不反叛共产主义本身,而是反叛共产主义者游行时候喊出的口号,仿佛共产党政治之所以有力量并非来自于人们对共产主义思想的深刻理解,而在于游行队伍夺取了这一口号。紧接着在第七章,就写出了萨比娜对资本主义自由民主的美学反叛。参议员看着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发出快乐的感慨和微笑,而丝毫不去思考孩子们离开了大人的视线会不会打架斗殴。他感动于自我感动,把蓝天绿草下孩子自由奔跑当做自由民主本身。这种感觉,在萨比娜看来和共产党国家中游行队喊出的口号一样,都是媚俗。"},{"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这里插入一段李好帅对媚俗的注解:把原本复杂的东西,低矮化、简单化、符号化地传递出来。我觉得这句话有助于我们理解下面一段。"},{"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昆德拉用连续两章的内容,借助萨比娜的视角,提出了反对政治利用媚俗的观点。虽然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并非反对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反对集权或民主,而仅仅是反对媚俗。但有些读者并不买账,因此作者也总是不可避免地招来两种政权的双面夹击。我属于买账的读者,所以不想代表社会主义,更不能代表资本主义攻击作者,只中立地探讨问题:政治能不能摆脱媚俗呢?"},{"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我认为如果是小国寡民的社会,或许可以摆脱媚俗,但在现代性社会,政治不能摆脱媚俗。作者说“人类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因此甚至可以说,政治必须要利用媚俗。无论什么政治体制,一个国家或地区总要让公民维护这一体制,那就只能去宣讲这一体制的好处,用第二滴泪水煽动公民流下一滴或两滴泪水。政治思想要博得很多人的了解和认同,就要通过政治运动、文学文艺、教育教学等多种手段,而其中最简单直接的就是提出口号,将政治思想低矮化、简单化、符号化。"},{"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如何尽可能地摆脱媚俗呢?"},{"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我想只有去政治化。昆德拉说身处小国,你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前者因为眼光狭窄,便可消极退隐;后者因为博闻广识,态度中立,便可不被人牵着走,这两者都是去政治化的。"},{"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大写的牧歌与小写的牧歌"},{"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1},"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这一部分不是米兰·昆德拉写的,而是文学批评家弗朗索瓦·里卡尔写的,也被收录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对于理解这本书的内容很有帮助。"},{"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什么是大写的牧歌和小写的牧歌?"},{"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2},"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对于大写的牧歌,文中有两个例子,一个是裸欲海滩,另一个是革命理想,或者说共产主义理想。这两者看似无关,但却紧密相连,弗朗索瓦·里卡尔说,他们有共同特征,一是对个体的取缔,二是对界限的抛弃。小写的牧歌产生于断绝,是个人的牧歌,背离生活,背离群体,是一种消极的、隐退的牧歌。我倾向于用“隐居”的概念来理解小写的牧歌。"},{"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这两种牧歌意向是完全背离的,大写的牧歌是媚俗的,小写的牧歌是反媚俗的,去政治化的,美的。但在我看来,这两种牧歌意向也有相同之处,就是前文提到的,这两种牧歌意向中,存在绝对的生命之重。在大写的牧歌中,个体完全湮没于群体之中,个人总是周而复始地重复群体要做的事,灵魂也好,肉体也罢,再没有面临多种选择的可能性和意义;在小写的牧歌中,个人逃逸于群体,获得一份被遗弃的安宁,在这样的情境中周而复始,解脱,微笑。"},{"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总结与感悟"},{"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1},"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我本人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它并不意味着喜欢书中的人物或者认同书中的观点,而是它给我打开了一个新的看待世界的方式,让我在看待事物、思考问题、自我反思等事情上有了一个新的方面。从销量上来看,这本书还是挺受青年人喜爱的。在现代性的社会中,青年人处处面临多种可能性,我们在选择面前久久驻足,甚至有人说无论选择什么,将来都会后悔。我们深切感悟生命之轻,打开这本书,因为寻找到共鸣而欣喜,可是关上这本书,却依旧不知道在只有一次的生命中下一步该何去何从。"},{"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那么轻与重、灵与肉、背叛与媚俗,我们该如何选择?我想这些并不是我们生活中两极化的,可以一刀两断、完全分开的几对对立事物,而是互相包裹着的统一体,如同一颗白菜上的片片菜叶,轻一层、重一层,灵一层、肉一层,背叛一层、媚俗一层互相包裹,如果你要将其中的某一类叶片完全除去,那必然也要将其他叶片层层剥开,而剥到白菜心里,却发现一无所剩,最终走向虚无。"},{"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我自己也一直处在迷茫之中,所以不能也不敢为任何人的任何选择指路,但我并不想在消极、虚无中结束这篇文章,让读者带着沉痛的心情离开,而是奉上一句罗曼·罗兰的心灵鸡汤: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n"},{"insert":"几个小问题"},{"attributes":{"align":"justify","header":1},"insert":"\n"},{"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1.灵与肉的关系与轻与重的关系是否有对应,是怎么对应的?"},{"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2.《俄狄浦斯》反复出现,分别有什么意义,联系起来又有何意义?"},{"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3.听一听贝多芬的音乐,看自己能不能听出什么名堂。"},{"attributes":{"align":"justify"},"insert":"\n"},{"inser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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