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置企业视频监控相关要求
根据环保相关规范要求,处置利用单位需要在以下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应在大门车辆出入口、装卸、贮存、处置/利用(焚烧、物化、固化/稳定化、填埋以及综合利用生产线)等重点区域,采用相应的物联网设备及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1)车辆出入口区域
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出入大门的区域,应采用视频监控设备。
监控内容
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车辆出入口大门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遮挡。
-能清晰记录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进出行为。
-能清晰抓拍车辆车牌,能识别车辆种类。
2)装卸区域
监控内容
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装卸区域监控全覆盖、 无死角、无遮挡,能清晰记录危险废物称重显示数值、称重过程、 装卸过程、车牌信息、车辆种类。
-安装监控设备,能够清晰拍摄并识别车牌信息、车辆种类。
-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记录车辆内固废堆放情况及装卸过程。
-在称重设备处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记录称重过程及称重数据。
3)贮存区域
a.监控内容
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贮存区域内部及出入口
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遮挡,能清晰记录危险废物的贮存、出入库过程。
-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每个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记录危险废物出入库行为。
-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拍摄贮存库内部全貌,并能辨识在库贮存危险废物外观特征,监控在库贮存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倒塌、泄露、燃爆等情况。
-在危险废物储罐和贮存池区域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记录储罐、贮存池全貌。
b.特殊场景
若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储罐、贮存池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中属于甲类的, 应采用热成像视频监控设备,具备防爆、冒烟起火识别、温度检测等功能。
4)处置/利用区域
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预处理设施、处置设施、综合利用设施所在的区域,应采用视频监控设备。
监控内容
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处置设施及综合利用设施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遮挡,能清晰记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情况。
-在处置/利用设施区域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记录进料口、
主体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处置设施情况。
-在危险废物填埋场,至少安装1台高点全景式高清摄像机,
能清晰覆盖填埋场全貌。
-在水泥窑协同单位的配料区(预处理区域及其设施)安装监控设备,能清晰记录配料区情况。
5)次生危险废物管理
对于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监管, 参照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要求执行。
6)涉疫医废处置管理
a.运输车辆
涉疫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采用视频监控、北斗/GPS 定位等
物联网设备。
-驾驶室: 车内视频监控驾驶员工作状态,视频本地存储备查。
-运输车辆北斗/GPS定位: 具备实时位置显示、车速显示功能。
b.视频监控要求
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装卸、贮存、处置、消
杀、清洗等区域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遮挡。
-装卸区域能清晰记录并识别车牌信息、车辆种类、车辆内固废堆放情况以及装卸过程。
-贮存区域能清晰记录出入库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处置区域能清晰记录涉疫医废处置情况。
-消杀、清洗区域能清晰记录涉疫医废消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