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理想国》“自由观”与其在美国革命中的实践与批判
摘要:本文探讨自由这一概念在西方哲学和政治史上的发展,以及其在美国革命中的实践和批判。自由一直是西方哲学家们阐释的一个核心话题,也是政治史上近现代国家建构时采用的普遍价值观。柏拉图作为古代哲学家之一,对自由的定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本文中,我们首先分析了柏拉图“自由”观产生的社会背景,以及其内涵和不足。其次,我们从美国革命的角度,探讨了自由的实践和批判。本文认为,柏拉图强调自由是在理性和道德的约束下实现的,而美国宪法中的权利保障体系与其不谋而合。然而,柏拉图“自由”观的理想化也受到了批判,不符合现实。因此,对于自由这一概念的理解需要既包容其理想化的内涵,又要考虑到其实践的难度和现实的局限性。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由的本质,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实现自由的目标。
关键词:理想国;自由;美国革命

“自由”一词自古以来便是西方哲人喜于阐释的话题之一,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启蒙哲学家,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均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同样地,“自由”也是政治史上近现代国家建构时采用的普遍价值观。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从“自由”源头看起,追溯到柏拉图的“自由”观,从这个角度运用到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自由革命之一——美国革命的分析之中。本文将从三个部分来呈现:第一个部分我将会分析柏拉图“自由”观产生的社会背景;第二个部分我将从多重维度阐释柏拉图“自由”观之内涵;最后,在第三部分我将会从美国革命原始文献史料的角度探讨柏拉图“自由”观思想在美国革命中的实践与批判。
一、“自由”观产生的社会背景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427年,卒于公元前347年。他的一生见证过伯里克利的遗产继续辉煌,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失败,苏格拉底被处死,雅典僭主政治的复辟。伯里克利时期的雅典可以说是整个希腊世界最民主的城邦。在伯里克利执政时期,伯里克利继续扩大公民的参政权,向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发放津贴等。这是雅典的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雅典的民主政治是一种“公民中心”的直接民主制度,公民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具有政治自由,公民有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去。
伯里克利逝世于公元前429年,两年后,柏拉图出生。柏拉图出生于一个富裕的贵族家庭,师从苏格拉底。而公元前399年,导师苏格拉底被处死使他对雅典民主政治“多数人的暴政”彻底绝望,于是开始游历天下,大约12年后返回雅典。
《理想国》成书于约公元前380年,是柏拉图游历返回雅典后所著。《理想国》的拉丁语译名是Res Publica,英文译名为Republic,从篇名我们就可以看出,《理想国》讨论了共和国的政治理论。《理想国》从“自由”入手,剖析雅典民主政治的弊病以及衰落原因,并且提出了柏拉图自己的“自由”观,进而引发了对自由的哲学讨论。
与雅典直接民主相伴而行的是智者文化,智者文化将“个人自由无限放大,公民的个体自由正大光明地侵入到政治中。” 以普罗泰戈拉为代表的智者学派通过修辞术诡辩来方便自己在公民大会的辩论中获得利益。柏拉图终其一生对智者们持否定态度,智者通过形式的改变来找到所谓的真理,这是为柏拉图所不齿的。在他看来,智者不同于哲人,与哲学家有着本质区别。柏拉图认为,“自由”应当是个体对集体的服从,个体自由应当受到国家的限制,是一种集体意义上的自由。
二、《理想国》中的“自由”及其多维度内涵解读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并未完整定义过“自由”这一概念,但是他却常常提及。因此,我将节选部分《理想国》文段进行解读,以期更好的理解柏拉图的“自由”观。
第一,经验论的自由。所谓经验论,即是通过人的经验证据的角度阐发的“自由”观。例如,《理想国》第一卷开篇便讲到苏格拉底与老人克法洛斯的谈话。“我就像从一个又疯又狠的奴隶主手里挣脱出来似的。……确使人心平气和,宁静寡欲。”(329c) ,在第七卷中,苏格拉底说道:“因为一个自由人是不应该被迫地进行任何学习的。……被迫进行的学习却是不能在心灵上生根的。”(536e) ,在城邦里,“城邦不确确实实充满了行动自由与言论自由吗?不是每个人都被准许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557b) 。柏拉图认为,“自由”作为一个概念,首先是关乎于人与人的心灵的。对于一个自由的人来说,他应该是心平气和,宁静寡欲的,不受外力压迫的;相反,不自由的人的意志处于一种奴役与束缚的状态,受“奴隶主”压迫。“自由”不仅代表了人的行为与意志不受“他者”的束缚与强制,也应该代表一个人应当是自主的、自决的,能够动用自己的主动意志进行决策的。
第二,观念论的自由。柏拉图认为,“自由”理应是个人与城邦共同的价值追求。“(城邦的护卫着)应该从小起模仿与他们专业又正当关系的人物——模仿那些勇敢、节制、虔诚、自由的一类人物。”(395c) 柏拉图将“自由”放在与“勇敢”、“节制”、“虔诚”同等地位,追求自由与追求勇敢、节制等价值观一样重要。柏拉图最著名的洞穴隐喻也有体现,洞中的囚徒有一天被解开了强加于他的镣铐,走出洞穴见到真实的太阳。从可见世界上升到可知世界的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助推剂便是获得“自由”。哪怕“自由囚徒”以“自由者”的身份返回洞穴,洞穴中的其他囚徒也无法获得解脱,但是“自由囚徒”会告诉他们外面的善、理性与自由,鼓励他们自己挣脱枷锁获取自由,“真正的自由体现在灵魂对善的追求之中。”
第三,政治学的自由。柏拉图在“自由”的基础上引申出“自由人”这一概念,“自由人的正当论证……目的在于想尽一切办法为得到知识而努力寻求真理。”(499a) 自由人不仅代表着在政治上个人拥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还代表着作为一个“自由”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理应运用自己的理性来追求真理。不过要注意的是,在雅典,公民这一身份具有严格的局限,这种壁垒将外邦人、女人和奴隶排除在外。雅典人的自由只是少数人的自由,而对于这些少数人来说,“自由便是公民依据自己的意志和偏好参与集体决策的权力。”
三、美国革命的实践与批判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美国《独立宣言》第二段的第一句话,其中将“自由权”与“生命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列,足以凸显“自由”在美国革命中的重要性和独特性。美国革命是在自由的旗帜下进行的一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至于为何,我们需要把“自由”放在美洲的大环境下考察。16-17世纪,西班牙人、法国人、荷兰人和英国人相继踏上了美洲大陆开始殖民。早期的英国殖民者大多是为了逃避英国本土的封建剥削和宗教迫害逃难而来,具有“天然的自由主义传统” ;另外,因为美洲有大量土地等待开发,在北美十三州殖民地,殖民者是没有如英国本土一般的等级体系的,这使得殖民地的政治环境更加开放、自由。另外,大量新教徒的涌入也带来了新教伦理——人人皆兄弟,拥有宗教自由等等,这些为美国革命时期“自由”的实践打下基础。
公民自由是一切自由观的基础。在早期殖民者的世界观中,“基督教自由”占有绝大部分。“基督教自由”意味着对上帝意志的服从,对世俗权威的服从,以及对一整套不言而喻的、相互联系在一起的责任与义务的服从。 殖民者将北美看成躲避暴政与奴役的人类避难所,这一思想在18世纪50年代逐渐扎根于人民心中。牧师乔纳森·鲍彻宣称,“真正的自由意味着一个人无拘无束地去做一切正当的事,约束自己不做一切不正当的事。”这与柏拉图的思想不谋而合。柏拉图强调“自由”的随心所欲。而“随心所欲”中的“欲”被柏拉图划分为两种——必要的欲望和不必要的欲望,前者是无法避免的,合法的,善的;而后者则是恶的,会对人的灵魂产生伤害的。若人将自由完全建立在不加区分的欲望至上时,人就将陷入被“欲”奴役的境地。这样将自由与道德等同起来的思想上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下至美国革命,这样的思想普遍受到人们的欢迎。
《独立宣言》与《联邦宪法》均强调政治自由的保护。美国革命者们从思想家洛克的政治理论中汲取营养。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存在一种名为“自然法则”的规则;没有人有权统治另一群人,任何一人若想取得统治他人的权利,唯一的方法就是征得被统治者的同意,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签订社会契约来克服自然状态的不便。在洛克眼里,“自然状态”的特征之一便是人的普遍自由。在此基础上,革命者强调最多的便是选举权(选举权是社会契约的一种实现方式)。选举权应该是一种普遍的权利而非特权,一个自由人最崇高的权利便是与生俱来的自由投票权。
有趣的是,类似于柏拉图理想中的那样,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自由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奴隶、
妇女这些“他者”是不具备这些权利的,正是这些“他者”反过来定义了美国享有政治自由的公民。而给予该体系合法性的便是财产。麦迪逊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宣称:“一个人在他的言论以及言论的自由传播中拥有财产,在他人身的安全与自由中拥有财产。”将选举权与个人是否能支配财产相挂钩,这样便能够将妇女和奴隶排斥出去,因为他们往往被认为处在一种经济依附的地位,妇女依附于男人,奴隶依附于奴隶主。是否拥有财产被看成是否拥有独立判断力的标准。正如理查德·普莱斯所言,自由基于“一个通行的思想之上,……即自我导向或自我管理的思想。” 而没有经济自主地位被认为缺乏自由意志,从而无法参与管理公共事务。这终究是“少数人的自由”。
就像政治自由一样,美国革命也划分了经济自由与不自由。在革命时期中,殖民地在经济自由与奴隶制之间存在着白人契约劳工或学徒工等中间地带(半奴隶制),而在革命后25年内,这些中间地带土崩瓦解(对于男性白人来说),这进一步激化了自由与奴隶制之间的冲突,两者的对立更加尖锐,有关自由与奴隶制的论述我将在下文细致展开。对于自由人来说,经济自由便是每个人均有平等的机会追求财富、幸福与经济自主,而机会的平等在此时大致可以等于条件的平等。而为了保障这样的经济自由,美国革命者们设计了一个政府。托马斯·杰斐逊认为美国需要建立一个有限政府,并且这个政府的体制框架也应该帮助创造经济自由,防止“未来的贵族”出现 ,杰斐逊甚至提出赠予“每一个(尚无土地的)成年人”50英亩土地。这对他而言是政府保障自由的另一条途径。
自由与奴役的矛盾自古以来便一直存在。在美国独立之前,奴隶制的定义普遍非常宽泛。奴隶制不仅可以代表对黑人的奴役,还可以表达宗教压迫、世俗剥削等。《常识》的作者托马斯·潘恩就认为世袭制是“一种奴隶制”。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美国不同于欧洲大陆,奴隶制是真真正正在美利坚土地上扎根立足的一种剥削制度。对于南方的奴隶主来说,似乎个人“自由的内容之一便是对他人进行奴役的自由。”
四、结语
西方社会的“自由”观源远流长,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为人类勾勒出“理想国”中的自由、正义与勇敢,通过“自由”在追寻理念世界的自由与至善。可以说,美国革命者的建国理念与“理想国”不谋而合。美利坚的国父们希望将美国打造成全世界人类自由的“避难所”,一种理想的国度,这样的理想固然可敬,但是美国革命后“自由”观念的嬗变,奴隶制的存废冲突等一系列问题为这个理想国蒙上了一层可悲的阴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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