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虚开发票企业被曝光!苏州税务部门严打非法行为!
稽查案例:
2023年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了一条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中这家虚开发票企业违法事实被曝光了。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昆山盛合源商贸有限公司:
我局(所)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5日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违法事实
检查开始时,你单位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无法联系,属于走逃(失联)企业。检查人员于2023年3月24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网站对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苏州税二稽检通〔2023〕48号)。
2018年4月太仓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郑亚焕,身份证号码:350321197011186470,经讯问,郑亚焕2014年成立昆山盛合源商贸并进行买卖发票,你单位进项发票主要是从东北和安徽的卖票企业以发票金额5%至6%的手续费购买。卖票手续费在7%至7.5%之间,卖票违法所得通过名为何小雪的银行卡(实际控制人郑亚焕)收取,发票大部分通过邮寄方式给买家。
以上情况表明:昆山盛合源商贸有限公司属于虚开发票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交易真实性判定相关规定,你单位交易不真实。
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认定你单位开具的3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局认为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虚构交易:企业制作虚假的交易记录和发票,但实际并未发生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这包括与不存在的供应商或客户进行虚假交易、虚构销售金额、数量和种类等。
虚增成本:企业故意虚增成本,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逃避税收。这包括虚构采购成本、虚构费用支出或虚构其他成本项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虚构销售额,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骗取增值税退税或抵扣税款。这包括虚构销售额、虚构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种类和数量等。
虚开普通发票:企业制作虚假的普通发票,以获取非法利益。这包括虚构收入、虚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种类和数量等。
虚开发票链条:企业参与虚开发票的链条,与其他企业或个人串通合作,相互开具虚假发票,以达到共同逃避税收的目的。
税局通常通过税务稽查、数据分析、举报等手段来查实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一旦企业被税局认定为虚开发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因此,企业应遵守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涉及虚开发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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