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考考试大纲解读【众合】
5.29晚 微博视频可回放
一、刑诉法【两个重要文件】
(一)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 可以 而非 应当,由公安机关裁量
2. 未成年优先人保(人保需交保证书)
3. 可以电话通知传讯
4. “取保可以自动解”(已完成,在执行)【需背过】
*目前只有取保候审有自动解除的说法
5. 不服没收保证金,同级机关复议,上级机关复核
(二)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1. 管辖问题:犯罪地(计算机网络犯罪沾边就管)管辖为主,居住地管辖为辅。
2. 取证问题:数据电文的形式寄送“调去证据通知书”
可以视频远程询问,但必须录音录像
3. 其他:
二、行政法【一个增加】
《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背景:行政机关分为一般行政机关(政府,综合性)和专门行政机关(部门,专门性)。实践中由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时常将政府作为被告。“政府”由中院管,二审到省里面;“部门”由基层法院管,上面的法官会尽力将案子往下压。
1. “谁行为,谁被告”。如行政指导行为,温柔建议,意思表示依然由部门作出,依然由基层法院管辖。
2. “有文书看文书;没文书看行动”。如县级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去拆除违章建筑。这里的责成,是命令还是建议?佳哥:“交办”。第一步:看“拆除决定书”是谁作出的;第二步:没有文书的,直接看谁作出拆除行为。
三、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三个细节内容,调整了三个细节表述】
(一)先行调解
对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适宜调解的,法院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调解。
问:属于诉讼外的调解还是诉讼中的调解?
区分点:法院是否立案!(收没收钱)
诉讼外的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社会救济)类似,可以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立案后再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二)一般的司法协助
司法协助分为两种:一般司法协助和特殊司法协助(代为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和裁决书)。
特殊司法协助:
1. 外国法院的判决拿到我国承认和执行有两条路,当事人直接拿着判决书到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或者当事人找外国法院,外国法院根据条约互惠关系申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2. 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拿到我国承认和执行有一条路,当事人直接拿着裁决书到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一般司法协助:外国法院在中国调查取证、送达文书。
1.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可以找其本国公民调查取证、送达文书,但不能强制执行。
2. 外国法院可以请求我国法院调查取证、送达文书,一般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案特殊方式进行的,也不得违反我国法律。
(三)仲裁类型
国内仲裁、涉外仲裁
1. 在我国的外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适用于国内仲裁
2. 涉及外国、外法域(香港、澳门、台湾)的,适用涉外仲裁的规定。
(四)名称变化(不重要)
1. 在线诉讼原则——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同等效力(效力相同)的原则
2. 仲裁委的设立条件——仲裁委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3.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四、民法【增加了一个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列入考试大纲,去年5月1日生效实施。重点四个条文,三个考点:
(一) 共同侵权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1. 只起诉其中一个,另外几个应当被追加
2. 放弃某一人的赔偿数额,在该范围内其他人免责
(二) 用工责任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责任的竞合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 第三人侵权的,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 帮工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 不需要赔偿,但需要补偿
2. 不真正连带责任:被帮工人与第三人《民法典》1192条
五、三国法
(一)国际经济——对外贸易法
删除了一个法条:不需要登记
(二)国际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9条】
1.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院管辖以标的额为标准分为富裕省份(直辖市、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和其他省份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币50亿
2.集中管辖:
高院认为有必要的,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制定一个或数个的基层或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涉外案件进行跨区域的集中管辖
3. 特殊案件【不适用上述规则】
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环境生态
4. 涉港澳台
类比涉外案件处理
六、刑法【没什么变化,新司法解释,但是大纲没有纳入进去,不代表不会考!】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正当防卫和互殴型故意伤害应怎样区分?
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防卫挑拨)。
1. 谁先动手谁成立不法侵害,还手一方应当满足正当防卫要件:①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②时间要件:行为举止和危险性正在进行;③限度条件:手段明显过激
2. 恶意利用正当防卫
七、理论法【宪法层面】
(一)《立法法》增补版讲义
1.立法体制——增加了监察法规(国监委发布,效力和备案上同行政法规)
2.三区变通——授权(在地位上相当于法律,和基本法律冲突时要全人常进行裁决);
3.授权立法——基本法授权;相对保留的授权(监察问题);协同立法(地级市以上的人大人常)
4. 强调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立法环节中的职能!“草案说明”和“审议结果报告”都需要公布,可以充分展示立法者的立法目的。
5. 合宪性审查的启动程序——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审查要求的提出主体增加了监察委员会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加了三个参考文献
《二十大报告》(主观题)
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执政
客观题:反复熟悉官方教材,倾向于忠实于原文
脱口秀演员的处罚:①军队尊严②引用领导人原话
(四) 法制史
1. 增加了马锡五审判,强调“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的经验。法制史最后一节的内容相对重要!“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三大主要文件”
(五) 司法制度和执业道德
司法独立——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没有西方意义下的司法独立
八、商经知
(一)经济法《反垄断法》
精讲课是按照全新的内容讲的
1, 协议行为——纵向协议规定了“安全港”制度;增加了“轴幅协议”
2, 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数字平台领域
3,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增加“要求申报”
4, 调查程序——中止调查“停钟制度”
5, 分级分类审查——中央市场监管局只管大案要案
6, 行政垄断——政企联手(完全新增)
7, 约谈——事先预防制度
8, 法律责任——垄断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后果并涉及公众的,有公益诉讼;在行政处罚上大大提高了处罚力度(罚款数额和比例)
9, 适用除外——知识产权领域(天然垄断)农业领域(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增加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专卖专营(烟草、铁路)可以不受反垄断法限制,可以实时独占甚至是垄断的行为,但是国家会监管其商品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