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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第三者钱财!信之源孔祥涛律师助力当事人追回66余万元

2023-06-29 09:37 作者: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孔祥涛律师受当事人王某委托,代理一起婚内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并取得胜诉。法院判决:刘某赠与李某66余万元行为无效,李某返还王某66余万元。孔祥涛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案情介绍

王某和刘某为夫妻关系。2021年王某发现刘某通过银行向李某进行多笔转账,从2012年到2021年共计转账66余万元。经过询问,刘某承认其与李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多次向李某通过转账和取现等方式交付钱财。

二.律师介入

王某同刘某和李某多次协商,索要无果之后,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该案由信之源律所孔祥涛律师主办,为客户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孔祥涛律师接手案件之后,与王某进行了细致沟通,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孔律师认为刘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经过王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巨额夫妻共有财产赠与李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随后孔祥涛律师指导王某同李某进行电话协商,虽然李某拒绝退回被赠与钱财,但在协商过程中,李某承认了其与刘某存在不正当男女的关键证据。此外,在孔律师的指导下王某收集了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将刘某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某赠与李某66余万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李某返还王某66余万元。

双方律师进行了举证质证,孔祥涛律师提供了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依靠完整的证据链,案件作出裁判,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最终取得胜诉。

三.案件争议与难点

本案系婚内赠与合同纠纷案件,该类案件的关键是要找到可以证明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转账记录等存在资金流转,以及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

资金流转记录如微信、银行转账记录等用来证明配偶侵犯原配共有权的事实。二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可证明配偶擅自处分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因而应属无效。

四.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赠与李某66余万元行为无效,李某返还王某66余万元。

五.律师提醒

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任何一方婚外情的行为,均是对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义务的违反,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更是对配偶一方共同财产权益的损害,违背公序良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应属无效。

信之源律师提醒大家:若遇到该类情况,请沉着冷静,通过正当途径收集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的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孔祥涛律师

孔祥涛律师任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自从业以来,代理多起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处理过大量复杂疑难案件,为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难题提供了法律帮助。严谨的专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刑事贪污、受贿等职务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刑事经济类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刑事人身暴力型犯罪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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